我在医院里的花园里赏花,玩得不亦乐乎。
刚看到一朵娇艳的雏菊,我正想去采,却被一块石头绊倒了,我狼狈地摔在地上。
好巧不巧,我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一个男人,我抬头一望,瞬间呼吸都停止了半分。
哇!这也太帅了吧!那精致的五官、深邃的眼神、高挺的鼻梁和微微上扬的嘴角,让人忍不住想要尖叫。
他的皮肤白皙如雪,细腻得如同羊脂白玉般光滑。头发柔顺亮丽,轻轻拂过脸颊时仿佛能带来一丝微风。
他的身材高挑修长,肌肉线条流畅自然,每一处都散发着迷人的魅力。如果不是理智支配着我,我真的会忍不住亲上去。
他看见我入了迷,笑着将我扶起来,“温温小姐,出了车祸就把我忘啦。”
“你是……”我努力思考,终于脑海浮现出了一个名字,我惊喜,“霍先生!”
那是在我17岁时舞会上,我被人阴险地推下舞台,还差点被小混混打,幸好霍瑾华及时出现,他像束阳光一样挡住我的阴霾,我一直都很感激他。
但这件事我没和哥哥说,我怕说了他担心,哥哥到时又要心疼的要死,我可看不了哥哥为我心疼。
又想起梦里那段话,哥哥是我的男朋友……我好像的确,大概,有点喜欢了吧?
我不清楚,但如果是这样的话。
他怎么会一次都不来看我呢。
我苦笑了一声,楚思温啊楚思温,有了男朋友还惦记别的男人,况且他还是你的哥哥,真的是。
贱。
沈清远看见霍瑾华,嘴角微微勾起,“哥哥,你终于肯回国见我了嘛。”
霍瑾华甚至没看他一眼,径直绕开他,给我披上了一件外套,撩了撩我的碎发。
沈清远和霍瑾华那点破事除了我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沈清远是gay,却偏偏看上直的霍瑾华。
他们的第一次相遇说来也巧,沈清远找霍瑾言办事,恰好霍瑾华也在,他当时就懒洋洋地半倚在沙发上,指尖捏着书页,就那么静悄悄地在那看书。
安静,迷人,阳光,漫不经心。
沈清远被他深深迷住了,情不自禁地靠近了他,“你好哥哥,我是小言的朋友沈清远。”
“霍瑾华。”他连眼皮都没眨,继续看他的书。
“加个联系方式吗哥哥。”只见他微微仰起头,清澈的眼眸中闪烁着一丝期待与渴望,平日里那副玩世不恭、放荡不羁的纨绔公子模样此刻已荡然无存。
取而代之的,竟是一种让人意想不到的温柔和软糯,就连说话的语气都仿佛带着些许娇嗔和撒娇的意味。
霍瑾华轻笑一声,大方地给了他。
结果就是,晚上沈清远给他发的第一句话就是,“谈吗哥哥。”
自此沈清远开启了三年的追人模式。(还不如说是当了三年舔狗。)
而霍瑾华一直都是那个态度,对他不冷不热。但沈清远一直认为霍瑾华是喜欢他的,一定是喜欢的。
那天他发烧了,霍瑾华可照顾了他整整1天呢!(虽然是他自已出的钱请他当的护工)。
但总之,他还是照顾了自已,肯定喜欢,不然怎么会答应。
可是他离开的时候,他明明已经追到了机场,他哀求他不要走,而他只是冷漠地说了句,“我不喜欢你。”便甩开手狠心离开了。
现在没想到在这见面了。
“哥哥,”沈清远拉住他的衣袖,轻轻晃了晃,“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
“别说了。”他无情打断,给我把外套衣服扣子系好,随后向我温柔地说道,“温温,我和小远出去说句话,你等一会哦。”
他把沈清远拖到病房外,疼的沈清远龇牙咧嘴,“哥哥,疼死了。我自已走。”
霍瑾华没理他,狠狠掐住他的下巴,语气凶狠,“说,你来温温病房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