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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9 章(2 / 2)


刚下飞机,就被消息敏捷的陈平锦带回池家老宅。

陈平锦对两人的态度可谓是天差地别。

午餐标准都是按照林稚晚口味制定的,还嘘寒问暖,这阵子参加高级珠宝展览,还给她买了一些小礼物回来。

对待池宴,就跟看不见似的。

池宴跟她说话:“妈。”

陈平锦抱着蛋挞转个身,摸着蛋挞的狗头,叫着:“乖儿砸。”

“……”池宴继续叫,“妈,有个重点我得提醒你一下。”

陈平锦掀起眼皮,冷飕飕地说:“抓紧时间。”

池宴指了指绿茶狗:“这玩意是晚晚儿子,四舍五入也就是我儿子,您孙子。”

意识到矛头是对着自己,蛋挞这位几十斤的宝宝趴在奶奶腿上哼唧了几声。

陈平锦立马态度不悦:“我想叫他儿子就叫儿子,想叫孙子就叫孙子。”

“当我儿子怎么了?我跟晚晚平辈怎么了?”

“……”

这一排排比加反问的句式彻底给池宴整无话可说了,他举双手投向,道:“随便你。”

结果这态度更是惹恼陈平锦,她又说:“以后这就是我大儿子,你见面要叫蛋挞哥。”

池宴:“……”

蛋挞在纽约的时候主修察言观色、狗仗人势、墙头草随风倒等一系列课程,在奶奶的庇佑下,对待老爹也是毫不客气。

听闻在家升了辈分,立马趾高气昂地朝池宴汪汪了两声。

池宴:“……”

人不如狗了。

他说,从今天开始就跟池家断绝关系,以后林稚晚是他们亲闺女,他是上门女婿。

还挺会给自己找补。

/

在临江又待了几天,抚平陈平锦这位太皇太后的心情,池宴和林稚晚坐上去伦敦的飞机。

仔细想想,两人都有遗憾。

明明处在同一个城市,却硬生生错过了两年。

他们是下午登机的,临江还是晴空万里,但机舱里光线昏暗,大抵是制造夜晚环境,方便倒时差。

林稚晚跟池宴上了飞机,没说话,分别开始看书。

他们都有在飞机上看书的习惯,阅读速度也很快,一趟航程大概可以看完一本书。

几个小时的航程,林稚晚一半时间看书,一半时间带起眼罩,开始睡觉。

醒来是因为感觉到飞机下降,耳膜感觉到阵痛,她摘了眼罩,往外面看了眼。

在天上,没有什么参照物,可还是能感受到飞机没有继续飞或者下降的趋势。

“空中管制,大概还得盘旋一会儿。”池宴说。

林稚晚最讨厌这个环节了,耳膜痛还恶心,低声骂了一声。

池宴拍了拍肩膀,示意自己靠过来。

虽然倚靠不能减轻痛感,但至少会令她不那么烦躁。

林稚晚靠了上去。

池宴身上的香水味道钻进鼻尖,是苦涩的焚香质感,厚重,清苦,又莫名地踏实。

机舱里大部分人都醒了,林稚晚小声跟池宴聊天:“希思罗机场最讨厌了,总是空中管制,我还在伦时读书那会儿,最讨厌坐降落在这儿的航班了。”

池宴问:“你常坐么?”

“差不多,几乎每次从临江回来都是。”

池宴沉默了下。

其实他很多时候,也是乘坐到希斯罗机场的航班,每天从临江到伦敦的航线并不多,留学生假期时间也基本一致,两人居然从未偶遇过。

飞机剧烈颠簸了下,然后开始缓缓降落,穿破云层,逐渐可以看到密密麻麻的建筑整齐排列,伦敦街道上车流滚滚,泰晤士河绕着伦敦城,伦敦眼缓缓转动。

都是曾经熟悉的城市。

工作室建立之后,林稚晚每年都会因为工作多次前往欧洲各国,但这次池宴在身边,她头一次生出宿命轮回之感。

飞机俯冲向跑道,最后平稳降落。

地中海气候下的十月,气候宜人,他们从机场出来时正是上午九点多,外面阳光万里,但天气预报上说十点有雨。

他们在伦敦很久,知晓这座城市的天气预报之重要,不敢耽搁,抓紧时间去提前预定的酒店放行李。

林稚晚是不能让自己受到一点儿委屈的娇娇公主,两人一路上都是打的士的。

到了酒店,两人都是先洗了澡,吃了酒店的餐厅,身体的疲惫感消退一些,才商量着去哪里。

“要回母校看看吗?”池宴问。

这会儿的林稚晚正小口咬着法颂,胡乱应道:“我的么?”

池宴点头:“嗯。”

伦敦时装学院,现代时装设计的摇篮,是在四大时装周都能拥有单独part的艺术圣地。

林稚晚算是亚裔中的佼佼者,成功取得实习机会并在实习单位就业,纵使很多同学如今也任职各大品牌,但林稚晚很难有跟母校荣辱与共之感。

她没有很想回,又突然想到什么似的,说:“去东校区吧?”

这里有spitalfieldsrket,会看到一些很有巧思的东西。

两人又在酒店磨蹭了会儿,下楼。

林稚晚突发奇想要坐地铁,两人往地铁站走,走到一半,天空中飘过乌云。

“要下雨,我们快点儿。”池宴说。

话音刚落,密密麻麻的雨点从天上飞降落。

路上行人冷漠,或撑伞,或行色匆匆。

林稚晚有点儿懵,好在池宴脱掉外套,罩在两人头顶,朝着不远处的咖啡厅跑去。

十月雨落在身上,冰凉。

林稚晚脸上沾了雨水,刚画好的精致妆容都有些大打折扣。

两人在屋檐下对视,又一起笑出声来。

太惨了,刚到伦敦就被天气教育。

“林稚晚,你读书的时候也是见了雨就愣住吗?”池宴笑她。

“才不是呢,”林稚晚用手理了理头发,“我出门会带伞的。”

池宴耸了耸肩膀:“我一向记不住。”

不仅在伦敦记不住,回了临江,梅雨季也总是忘记带伞。

“所以呀,”林稚晚扬了扬眉毛,声音傲娇,“以后你需要跟在我身后,才会有人给撑伞。”

池宴郑重其事地点头。

没一会儿,雨停。

两人有惊无险地走到地铁站,坐地铁。

在伦敦东区的spitalfieldsrket是一座存在了将近四个世纪的古老的红砖建筑,它很传统,规规矩矩地贩卖着小吃,和一些具有巧思的用品,不少时装学院的学生也回来摆摊。

今天是周日,里面热闹得很。

小姑娘总是对小玩意有兴趣,林稚晚牵着池宴,沿路看着每个小摊位。

有喜欢的,就叫池宴付钱。

“我原来还在这里摆过摊。”林稚晚说。

池宴语气里没有惊讶,淡淡反问:“怎么?”

“我室友钱包被偷,不好意思问家里要钱,要摆摊赚生活费。”林稚晚回忆了下,立马摇头,“不过她做的东西都太丑了。”

“结果呢?”

“结果,这群老外的审美跟我有差异,卖的异常火爆。”

见她一副无法理解的表情,池宴笑得肩胛耸动。

看够玩的,两人要去吃点儿东西。

突然,林稚晚手机响起来,她示意池宴先去长凳那里等她,她找个僻静的地方接电话。

是工作室的一些事情,不难处理,林稚晚交代了两句,再回头。

猛然愣住。

池宴站在poppie’s窗口外,手里拿着一份姜汁茶,poppie’s的灯牌洒下的光芒尽数落在他的身上。

今天他没有入乡随俗穿得绅士些,只是简单的白色衬衫,水蓝色牛仔裤,下面是一双板鞋,带了很有小心思的腕表。

大抵是怕她走远,这里人又来往的厉害,因此池宴一直将目光放在人潮,保持着搜索的姿势。

记忆一瞬间被拉回许多年前。

那天也周末,室友说干完这票就鸣鼓收兵,再也不出来干摆摊这事儿,oldspitalfieldsrket内,人来人往,呼吸都跟着滞重。

“jovian那里是不是有个亚裔帅哥在看你?”

林稚晚帮忙摆摊,累得不可开交,就听到室友拿自己开涮,她没抬头,直接回答:“怎么可能。”

“哎,我是说真的,真的很帅,穿白衬衫,脸很立体……”室友在给她描摹那个帅哥,沉默了声,欣喜道,“眼睛居然是琥珀色,混血么?”

琥珀色的眸子。

像是刻进骨血里的某种印象,林稚晚抬头,四处搜寻,在一群金发碧眼的百人里,只看到一片白色衬衫的衣角。

只一眼,她只注意到那人高瘦,再想细看,只剩飘飘的空气,以及垃圾桶上,矗立的一杯姜汁果茶。

无数过往和现实在此处重叠。

林稚晚近乎欣喜地跑回池宴身旁,对着他的眼睛,认真问道:“读书那会儿,你来找过我,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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