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今天会成为我和路茗雨洞房花烛的日子,有些事情就不能马虎,好在我在水岸华城买下的这栋房子本身就是从来没有人住过的婚房,简单布置了一下,我和路茗雨就来到了附近的一家档次十分精致的蛋糕店里,本来这里做蛋糕都是需要提前预约到的,可是也有例外的时候,大把的钞票花出去,对方立即表示会在一个半小时之内做好。
从蛋糕店里出来以后,我们又马不停蹄的赶到了沙石堡酒庄,虽说这里以前是卢员外用来洗钱的地方,但里面还真有不少的高档货来应付突击检查的,至于我为什么不选别的地方,一来这里现在是自己的地盘了,二来也是外面假货太多,我可不想在这么重要的日子里喝到假酒。
在沙石堡里面赚了一圈,我最开始看中的是一瓶1982年的拉菲,毕竟这种酒挺有名的,而且也是公认最好的年份,不过在赵青山的推荐下,我最后选择了一瓶白马酒庄在1947年酿造的红酒,最开始我还不太懂到底好在哪,可是上了网查过才知道,原来这个年份的白马红酒是世界上最顶级的波尔多佳酿,被无数顶尖品酒师趋之若鹜,就拿赵青山这瓶口中的镇窖之宝来说,如果拿到拍卖会上去,无疑会被疯抢出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天价。
别看我在纸醉金迷也喝过一些高档红酒,其实我的味蕾还真的很粗糙,再好再贵的酒到了我的嘴里也和超市里面十几块钱的廉价货没什么区别,但因为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我也没觉得有什么暴殄天物,当然对于赵青山也是一样,可是那位负责看管这个酒窖的老管家酒不同了,看他一脸肉疼到痛心疾首的样子,我竟然还有点于心不忍。
因为提前给某个高档西餐厅打过电话的缘故,正好时间也差不多了,在离开沙石堡以后,我和路茗雨顺路取了蛋糕就回到了新家里面,等了没多久,一名西装革履的侍应生就敲开了房门,布置了十几分钟,一桌烛光晚餐就摆在了客厅里。
感叹了一句有钱真好,刚刚把侍应生送走,我就像王子牵着公主一样彬彬有礼的请路茗雨坐下,在浅黄色的烛光中,这个刻意精心梳妆打扮的女人美得不可方物,虽然已经认识她好几个月了,但在这样浪漫的气氛里,我还是产生了一种不真实的错觉。
也许是心有灵犀,又或者是身处一种尽在不言中的环境里,我和路茗雨在享用这顿法式顶级西餐的时候都没有说话,但时不时的眼神交流都含情脉脉,这种感觉非常美妙也非常让人沉醉,等到盘子里的食物已经被吃的差不多,在她略显惊讶的目光注视下,我缓缓的站起身来。
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枚钻戒,我单膝跪在了路茗雨的面前。
“小雨,也许你一直都认为自己只是一个灰姑娘,可是在我看来,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天使,因为在遇到你之前,我的生活黯淡无光,每日每夜都在重复着醉生梦死的日子,尤其是最近的几个月,杀戮和勾心斗角已经成了我-日常中的主旋律,我知道自己是一个多么危险的男人,尤其是在你被绑架的时候,我更加清楚你跟着我会吃很多苦,所以我原本并不想打扰你平静的生活,然而命运往往就是这么奇妙,我做梦都想不到你会选择跟我在一起,不过在欣喜之余,我也非常的忐忑不安,毕竟我是个稍微有些疏忽就很可能万劫不复的男人,我不确定自己能否给你一个美满的婚姻和幸福的人生,但我可以用任何最恶毒的语言和诅咒起誓,无论发生任何事情,我这辈子都会全心全意的爱你和守护你。”
我深情款款道:“亲爱的路茗雨小姐,你是否愿意自己眼前的男子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尽管这不是一个正式举行婚礼的场合,更没有亲朋好友的祝福,但有些事情我心里已经非常清楚,像路茗雨这种小家碧玉的女人,一旦她决心把自己的身子交给一个男人的时候,她就等于是把对方视作成了自己的丈夫,可是我恰恰是一个起码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根本不敢也不能在公众场合给她婚姻的人,所以我才在洞房花烛之前对她进行一番深情告白,这不是为了煽情,也不完全是为了弥补遗憾,而是一种誓死保护她的决心。
“我愿意……我愿意……”
路茗雨的脸上已经流下了泪水,但她并没有去忙着去擦拭,忙不迭的点点头之后,她就把手伸到我面前道:“老公,我愿意。”
听到眼前这个女人把对我称呼从小天哥改成了老公,我顿时眉开眼笑,美滋滋的把戒指套在路茗雨的无名指上,我站起身来就把她抱在怀里,落座在原本属于路茗雨的椅子上,我在她的樱桃小口上狠狠的亲了一口,拿起她的手在戒指上摩挲道:“小雨,喜欢吗?”
“喜欢!”
路茗雨一脸幸福的看着自己手指上的钻戒,喃喃道:“真好看……老公,你一定花了不少钱吧?”
“其实也没花多少,比楼下车库里的那辆车可是便宜多了。”我笑嘻嘻的说道。
虽然我也很想送给路茗雨一枚价值连城的钻戒,但我最后还是打消了这个想法,不是因为舍不得,更不是因为钱不够,而是在短时间内根本找不到合适的,莱城这个地方毕竟没有拍卖行,当然周边几个国际化的城市倒是有几个世界知名的,比如佳士得和苏富比都有,可惜我都打听过了,最近几天根本就没有这种类型的拍品,我和秦暮雪又闹掰了,托她从米国想办法又根本不可能,所以我只能从商场里面挑了一个样式还算不错的先凑合,尽管我知道路茗雨不会在乎,但以后遇到合适机会的时候,我还是决定带她去参加一场珠宝首饰的拍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