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上混要么不要有女人,要么就要罩得住,别说是大佬级人物了,就是某个小混混,如果女朋友被欺负了还不能找回场子,以后就很难抬起头来了。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这就是赤果果的现实。
秦暮雪好歹现在也算是我的女人,她和路茗雨等人无非相差的就是还没有和我上过床而已,不过已经搂搂抱抱过了,而且这个女人现在又被我感动的稀里哗啦,让她在我身下婉转承欢不过就是早晚的事,如今她受了欺负,我怎么可能坐视不理。
其实开跑车除了拉风引人注目之外还有一个好处,大概是因为维修费用实在太过昂贵的缘故,但凡是行驶在马路上,很多别的车子都会下意识的退避一些,再加上已经过了晚高峰,我只是用了不到二十分钟就来到了碧海云天。
把车子停在楼下,望着铺满霓虹灯的硕-大招牌,我不由心生感慨。
一路兜兜转转,又经历了分分合合,我最后还是和秦暮雪在一起了,而碧海云天这个场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我和秦暮雪的“见证人”,无论是对于那个女人还是对我而言,这里都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甚至已经远远超过了单纯用来营利的场子本身,如今有人敢打这里的主意,我当然非常生气。
碧海云天的转门外面站着两个流里流气的小混混,一个头发染成黄色,另外一个染成了蓝色,等我跳下车子走过到那里的时候,这两个小混混伸手拦住了我,其中染着黄头发的小混混像打发乞丐似的嚷嚷到:“喂,这里今晚不营业了,你去别的地方吧!”
一阵微风吹过,街道两旁绿化带里的绿植沙沙作响。
我淡淡一笑,说道:“我不是来玩的,是来找人的。”
“靠,你-他-妈-的是个傻-逼吗?”
染着蓝头发的小混混用手指着旁边的方向,恶狠狠的说道:“滚!赶紧给老子滚!别他妈的给老子找不痛快!”
说实话,或许是因为我有过在纸醉金迷端盘子当服务员的经历,其实对于这种只配看门的最底层小混混,我是不想把他们怎么样的,他们坏是坏了一点,却远远没到罪大恶极的地步,可是我今晚的心情非常不好,不仅是有人到碧海云天来找茬,更是因为我难得清闲下来正和路茗雨过温馨的二人世界却被打扰,本来心里就不爽呢,现在又被两只小虾米拒之门外,我就真懒得和他们废话了。
真不是我自大狂妄,就算我现在有伤在身,可是论起武力值也不是这种小混混能抵挡的。
一把抓住蓝头发小混混的那根手指,我向下一压,他就不得不弯腰下去,无视他的喊疼和威胁咒骂,我一记膝撞就顶在了他的脑袋上,这货瞬间就软绵绵的倒了下去,一切都在电光火石之间发生,旁边染着黄毛的小混混显然还没缓过神来,我已经以右脚为轴心,一记半转身的踢腿就踢在了这货的太阳穴上。
两尊“门神”先后倒地不起,我连看都不看一眼,径直推门走了进去。
出乎意料之外,靠近里侧的地方并没有人把守,只是在迎客的大厅里面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个阵营,其中阿华带着十几个小弟在左边,而一个身穿白色西服人模人样的家伙坐在右侧为客人提供休息的沙发里,他看起来也就是三十岁左右的样子,神情极为嚣张,两只腿交叠放在面前的茶几上,怀里还搂着一个女人,而在看清这个女人竟然是丽莎并且俏脸上还是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我不禁微微皱眉。
虽说这个领头模样的家伙是个生面孔,而且这次来砸场子的阵仗还不小,他身后足足三十多号人的样子,可是看到这个场面,我大概知道这个丽莎已经心怀鬼胎有段时间了,只是不知道是红颜祸水还是美-人蛇蝎,总之这次的事情肯定和丽莎脱离不了干系了。
或许是因为双方人马正剑拔弩张,又或许是对门口那两个小混混有种盲目的放心,总之我的到来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倒是阿华眼尖一下子就看到了我,然而不等他有所反应,我冲他比划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缓缓的走入了光线相对较暗的角落里。
其实除了阿华和那个过来砸场子家伙带来的人之外,场子边上还有一些服务员和小姐,少数一些人的脸上写满了忧色,不过绝大部分的人还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想想也是可以理解,这些人不过就是在这里打工的,无论谁来当老板,为了场子尽快恢复营业,大概都不会难为这些人,至于那些脸色不太好看的,我敢说也不是他们对这里产生了什么归属感,估计是以前或多或少的的罪过丽莎,他们很担心今晚会不会惹上麻烦罢了。
“你叫阿华是吧?”
正当我仰望过了楼上的几层并且确定这里已经被清场的时候,只听那个身穿白色西服的男人淡淡的说道:“既然丽莎姐已经说过了,你确实是跟着洛天混的人,我也不想难为你,带着你的人现在离开,我可以当你今天没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