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都大饭店。
靠窗的雅座,三个年轻人正在吃饭。桌上还摆着一本杂志,《thesider》最新一期,封面上的男子,意气风发,目光坚定。
靳珩穿着休闲西装,举杯,“袁先生果然好文采,这篇专访文采斐然,却不失客观真实。因着新业务和你的报道,我们靳氏的股价都上升了一些呢。我敬你。”
高脚杯红酒流淌,灯光下散发着诱人的色泽。
靳珩此刻只觉得春风得意。因为报道,他在杂志社得以晋升,只差一步就可以成为主编。“靳先生年少有为,风采不凡,我才有的写。编辑编辑,只是对素材的整合和再加工而已。”
很谦逊的态度。
一旁花瑟俏笑嫣然,修剪完美的指甲,映着杯子的透明,也更增色。“阿珩,多个主流媒体的编辑朋友,尤其像袁先生这样的大才子,真是如虎添翼,这舆论都更好引导呢。”
“嗯,还是瑟瑟你有先见之明。”
杯中酒已空,靳珩看了下腕间江诗丹顿,“我啊,接下来还有应酬,先告辞。瑟瑟,帮我照看一下袁先生。”
他说着,在花瑟额间轻吻,拿起手机就要离开。
花瑟满是不舍,抓住了他的手,“阿珩,我送你啊。”
靳珩拍拍她的手,柔声说:“放心,有司机。你喝了酒,别开车。”
靳珩一走,花瑟的目光一寸寸凉下来,连逢场作戏都特么如此敷衍。
金主已走,袁牧也没必要耗下去,“花小姐,我该回了,入夜回家多小心。”
花瑟瞟他一眼,直接摁了饭店的铃声,“花小姐,有什么需求?”
花瑟打了个响指,“再来一瓶玛歌。”
袁牧迟疑了一下,没动,“花小姐,你这是何苦?”
“借酒消愁不行吗?反正我比这更狼狈的样子你也见过,有什么了不起?”花瑟吸吸鼻子,楚楚且委屈。
服务员呈上了红酒,给两个人各自倒了七分满,安静退出。
花瑟晃着红酒杯,眼神迷离妖冶,“你看,我和别的男人独处,他一点都不在乎。而我,还苦心孤诣给他张罗,他要进军新业务,我花家倾囊相助。呵,我真是天下第一傻子。”
袁牧楞楞地站着,不知道说什么。他不想与眼前的女人有任何瓜葛,偏偏她的张扬、她的骄纵、她高高在上、她的无助都在他面前一一展露。
“我…我去趟卫生间。”袁牧毕竟酒量一般,喝了点肚子就有反应。放水之后,总算舒服许多。他摸兜,想给简妍发个信息,这才意识到手机还在座位上。
等他回来时,正好看见花瑟拿着他的手机,说了声“喂”。他的心一紧,夺过了手机。“给我。小妍,你等我一下,我去换个安静的地方。”
在饭店走廊里,简妍问他电话里的人是谁。
袁牧没有胆量告诉她实情,虽然他和花瑟之间什么都没有,但莫名心虚,也害怕她误会。他说,“是一个要采访的企业家。”
简妍挂了电话,袁牧失魂落魄地回来。刚刚那瓶玛歌,又去了四分之一,花瑟的脸,酡红如花。
“d,花家大小姐还是个酒鬼。”袁牧腹诽。“花小姐,我真得走了。”他步子很紧,眼不见为净,走为上计。
没走出去三步,听见咕咚一声,花瑟从餐桌上摔了下来。她像个小可怜,额头都青了,抬着眸泪汪汪、求助似的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