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埃及的白天从来都是闷热的,散发着金光的太阳像个大火球一样高挂在天空,晒得地上的土地直发热。
土生土长的埃及人早已习惯了地面的灼热,除了神庙人员与贵族出行时会穿上皮革或金线编织的凉鞋,寻常的人民早已习惯光着生出厚茧的双脚在炽热的地面上来来去去。
在这炎热的夏季,仿佛四处都是飞扬的黄沙与尘土,只有在尼罗河边才能感觉到湿润而清新的空气。
一连在神庙里关了半个月,姜流云终于想着带儿子出门走走。
为不引起不必要的注意,远离人群的尼罗河边是最好的去处。
长有人高的纸莎草悠悠荡荡,形成蔓延一片的绿意。
河岸边的泥土粘腻又泥泞,一脚踩下去半只脚都被黑色的淤泥所掩盖,姜思钰嫌弃的皱了皱鼻子,一只手提着靴子,小心的拨开高草行走。
凯厄斯咧嘴一笑,从他身边快步走过,穿着皮革凉鞋的脚重重踏过,溅了小少年一身黑泥。
姜思钰眉头皱得更紧,正欲反击,头上掠过一阵清风,平添了两分凉意。
他抬起头,正看见阿爹的身形飞快在身旁的纸莎草上辗转挪移,双脚在扇形的绿花上点踏飞跃,又轻又快,仿佛一阵风。
姜流云停下脚步,白皙的脚尖踏着脚下轻飘飘的纸莎草,扫了一眼他下摆上的淤泥,淡淡道:“连轻功都不会使了吗?”
不等小少年开口,他已身形一掠,闪出了好几丈的距离。
姜思钰反应过来,沉了口气,提气一跃跟了上去。
路过凯厄斯的时候,小少年没有绕过,直接一脚踏在银发男人头顶借力,恶意的用力一踩,银发男人那光滑洁净的头顶立刻沾满了污泥,随即纵身一跃,将凯厄斯的咒骂留在身后。
“阿依!你这该死的小崽子!”
等到了河边,凯厄斯扯下了自己的衣服,一个猛子便扎进了水里,激起了好大的水花。
姜思钰脱下外衣,到下游去清洗衣服上沾染的污泥。
把洗干净的外衣搭到又高又密的纸莎草上晾晒,小少年又取出解药粉倒入河水中,解去河水中可能沾染的自己的毒素。
姜流云坐在河边,身下垫着的正是那块引起了许多纷争的翡翠板。
灿烂的阳光洒在他脸上和赤衤果的胸膛上,折射出璀璨的宝石光芒。
两条蚯蚓大的银蛇从他袖口游出,一出溜游进河水中,去追逐水下的游鱼。
姜流云也不去管它们,他看着静静流淌的河水,心神难得的有些放松,随手抽出银笛,漫不经心的吹起了记忆里的苗疆小调。
听到熟悉的曲调,姜思钰回头看他一眼,也抽出银笛同奏。
悠扬的笛声两相应和,随着风飘出很远。
凯厄斯向来对音乐不感兴趣,在崇尚武力的男人看来,那只不过是吟游诗人和卖弄风情的娼/妓取悦人的玩意罢了,哪里有将武器刺入敌人和猎物身体的时候、看到那鲜血四溅的情景和生命在自己手中消亡来得痛快?
但在此刻的他眼中,表情宁和平静的吹奏笛子的异族青年美好得令他心旌摇曳,那陪衬的乐曲仿佛也美妙得堪比太阳神阿波罗所演奏的神曲。
银发男人的目光落到异族青年唇边贴着的笛口上,银白灿亮的笛子衬得那本就殷红的双唇更艳了几分,仿佛阿芙洛狄忒花园中沾了露水的红玫瑰,引出人想要一尝其味的想望。
凯厄斯只觉喉间一阵干渴,蓝绿色的眼睛转为深沉的暗绿。
合奏很快结束,姜流云指尖一动,手中的笛子转出了朵银花,其下坠饰的玉石银流苏在阳光下划过流水般的光彩。
凯厄斯回过神来,大剌剌的敞着身体走向河边,及肩的银发湿漉漉的贴在脸上,晶莹的水珠沿着蜜色的皮肤往下淌。
姜流云余光瞥见,眉头立即皱起,“把衣服穿上。”
姜思钰已经难以忍受的转过了身。
凯厄斯捞起在河水里飘荡的衣服,笑着扬了扬,道:“衣服湿了,我可不想就这样穿上它,黏糊糊的可太难受了。”
看着凯厄斯毫不在意的走上岸的模样,绕是姜流云来自民风相对开放的苗疆,如今也觉得这异世之人在礼教方面或许过于疏放。
之前在克里特岛和阿尔戈斯,无论男女的衣着都是用一块布披裹,再用别针和布条零散固定,动作一大便露了些不该露的出来,他本以为那已是衣着大胆的极限。
谁知到了埃及,男子还好,有些女子竟还穿着躺胸露乳的衣裙,毫不顾忌的在光天化日之下将那等隐秘部位露出。
姜流云当时用了好大的毅力,才硬生生没有将下意识涌到喉间的那句“不知羞耻”吐出,更没有将那穿着过于开放的女祭司提起来扔出门。
此地风俗如此,他一个外来人,自然无权指摘。
说起来这世间之事当真奇妙,过去都是那些中原人对他们苗疆的衣着装束多有诟病,不过露个胸膛赤衤果双足而已,便已将他们视为不知礼教的放诞蛮夷,若让那些中原人到这异世来,岂不是要羞愤得不敢出门见人了。
姜流云原本以为经历了这两遭冲击,自己已然放宽了心态,能够以平常心来看待这异世奔放的民风,但眼见着此刻凯厄斯在大太阳底下不着寸缕的行走,仍是让他心中眼内一阵不适。
他抬手往后一捋,便扯了好几株纸莎草,双手快速编织起来。
等凯厄斯将沾湿的衣服挂到纸莎草上晾晒,才一转身,头顶便兜头盖上了一块绿色的东西。
他扯下一看,却是一块用纸莎草编织的新鲜织物。
姜流云头也没回,冷冷道:“把你身上该遮的地方遮起来。”
凯厄斯手上拎着那还带着青草气息的新鲜织物,想着这东西是异族青年用手指取过一支支的纸莎草细细编织好的,倒也没有拒绝,听话的将这东西在腰下围了一圈。
他走到异族青年身边坐下,胸口戴着的项链闪过晃眼的蓝光。
姜流云不经意扫了一眼,目光不由一凝,“这是?”
那润泽如玉又仿佛坚金的质地……似乎有些熟悉?
凯厄斯注意到他的目光,手指挑起颈上的皮绳晃了晃,下方垂挂的一排蓝宝石碰撞出清脆悦耳的响声,叮叮泠泠,仿佛清澈的泉水潺潺淌过。
“怎么样?还不错吧?”
姜流云已然认出了那项链上仿佛是蓝宝石的坠子其实是由自己的蛇鳞打磨而成的,想到前几日凯厄斯拾捡自己鳞片的举动,心中颇为意外,毕竟凯厄斯的性子实在不像是会在这种事情上花费心思的人。
“你倒是很有闲心。”
异族青年的声音平淡宁和,半边脸的皮肤在阳光下散发着宝石光辉,模糊得看不清表情,另外没被太阳光照射的小半边脸线条柔和而昳丽,一明一暗的对比下,俊美得仿佛光辉之神阿波罗。
凯厄斯没见过阿波罗,但他衷心觉得,即使是太阳神也一定比不过他的西奈法。
银发男人心中一动,忽而生出一股冲动来。
他深呼吸一口气,故作淡定的耸耸肩,道:“你知道的,我向来不在意这些,但,这是……”
“阿爹,”姜思钰忽然道:“我想吃鱼。”
姜流云被引去了注意,也不再去理会和凯厄斯无关紧要的小话题,看了眼眼前湿润的泥土,对姜思钰道:“先把火点起来。”
姜思钰应了一声,疾步走过来,顺便一侧身撞开了凯厄斯。
凯厄斯自然看出姜思钰是故意的,但想说的话还未开口便被打断,眼见着阿依杵在两人身边不走,他只好不甘的放弃了忽而生出的诱人念头。
要在这湿润的泥地上生火有些困难,但姜流云阅历丰富,没费多大功夫就生起了火堆。
他目光一动,平静的河水底下忽而涌动起来,不多时,两条鲈鱼就被水流包裹着落到火堆前。
姜流云控制着水流缓缓淌下,带走了鱼身上覆裹的鱼鳞。
河边很快便泛起了烤鱼特有的焦香。
毗居尼罗河边,鱼类也是埃及人重要的食物之一,但鱼肉同样被视作是不洁的食物,因而祭司与贵族的餐桌上绝不会出现这一类食材。
也是因此,住在神庙的姜思钰和凯厄斯已然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吃过鱼,此刻一闻到这股鱼类特有的鲜香味道,两人都有些忍不住,等异族青年烤好了鱼,便一人抓了一条烤鱼大快朵颐起来。
吸血鬼的味觉和人类迥异,他们的舌头尝不出除了鲜血以外任何食物的味道,但嗅觉却是没问题的,甚至因猎食者特有的本能和天性,他们的嗅觉甚至比猎豹更加出色。
不仅是嗅觉,连听觉也是如此。
所以姜流云很快便听到夹杂在悠悠荡荡的纸莎草中骤然变重的呼吸声。
他扫了一眼只着了一件内衫的姜思钰和下/身仅仅围了草裙的凯厄斯,“把衣服穿好。”
下一刻,尖端细如毫针的冰箭直射而去,穿过茂密的纸莎草丛,刺入暗处的偷窥者体内。
草丛后传出一声女性的痛呼,随即踉踉跄跄跑出一抹曼妙的身影。
“请、请原谅我的失礼,我无意冒犯。”
来者有些出乎姜流云的意料,竟然是那个追随塞莎特的光头女吸血鬼娜法蒂。
此时,娜法蒂戴了一顶浓密的黑色卷发,遮住了那鸡蛋似的光头,倒比之前显得更美艳了七八分,兼之她脸上画了浓重的妆容,他甫一眼竟没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