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明宇自然是不愿意去的,他一个土生土长的京城人,这辈子最远去的地方也就是边疆了,他可是记得那边儿刚开始建设的时候条件到底有多艰苦,虽然他没有吃什么苦吧,但是那种荒凉贫苦的世界,他看过一眼就不想看第二眼了。
现在侯明峰他们让他去偏远山村当村干部,侯明宇怎么可能愿意?
然而不管侯明宇如何反对,如何不情愿,都没有任何的用处,侯明峰和侯墨覃两个已经做出了决定来,他不乐意去,就直接派人将他绑了送去。
父子两个是下定决心要收拾侯明宇,除了一些衣服之类的东西,现金只给了他一点点,而且他们还特意交代了那边儿的村支书,让他好好管一管侯明宇。
这样一折腾,侯明宇连买票回来的钱都没有,只能苦哈哈地待在那个山村里熬日子。
李梅香有些不落忍,觉得对侯明宇的处置好像有些过格了。
然而侯墨覃跟她彻夜长谈了一番之后,李梅香也缓过劲儿来了。
侯明宇现在已经长歪了,如果不尽早给他掰过来,整个侯家都会被他给拖累的。
“而且因为魏天星的事情,他快把佳韵他们一家子都给得罪了,这小子是个糊涂虫,说不定冲动之下会做出更加过格的事情来。”
“你总是想哄着他惯着他,但是你也不想想,他一个男孩子,要是这么继续哄下去,他一辈子都不会成长起来的。”
当妈的都希望自己的儿子成才,就算不成才,只要也要成人才成,别的什么都无所谓,但一定不能当个败家子儿。
她不是只有侯明宇一个孩子,她还有侯明峰和侯明丽两个孩子,他们都是很出色的孩子,若是因为侯明宇的缘故而导致两个孩子的前途断绝,李梅香是不乐意的。
她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是不管了,随他去吧。”
侯墨覃拍着李梅香的肩膀,轻声说道:“行了,咱们也不是就此不管他了,等到他性子拧过来了,再让他回来就是了,他在那边儿顶多身体吃点苦……”
其实若是早知道侯明宇是这样的性格,当初上山下乡的时候就该让侯明宇去,只是那会儿侯明宇年纪小,家里人又疼他,所以下乡的人就成了侯明峰。
侯明峰是吃过苦的,当初他在北大荒待了五年时间,回来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同了,现在也变得越发沉熟稳重,办起事来的时候周周到到的。
当初跟侯明峰一样下过乡的人,回来之后多多少少都有些改变,不说别的,在待人处事上,这些人都还是很厉害的。
再看看侯明宇,真是越来越不像样子了,倘若当初趁着最后一股风将他送去下乡,接收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或许他就不会像是现在这样了。
现在的侯明宇太飘了,明明没有什么本事,但是尾巴却翘得高高的,如果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态度,迟早会栽跟头的。
侯墨覃其实还是有些庆幸的,得亏侯明宇的问题早早暴露出来了,要不然再等几年,他的位置稍微坐高一点,凭着他的这个性格,不惹事儿才怪呢。
“行了,明峰做事儿你还不放心吗?有他安排,小他不会有事情的。”
在侯墨覃的安抚下,李梅香总算是放松了下来。
而此时的侯明宇已经被安排进小山村里面去了,村支书带着他去了给他安排的屋子,侯明宇看着屋子盘着的土炕,看着墙上面斑驳的痕迹,再看看那缺胳膊少腿的桌子椅子,整张脸都皱成了一团。
尤其中午吃饭的时候,他喝的米粥里面甚至都没有淘洗干净的石头子儿,跟他在一起吃饭的村干部手上面布满了黑色的油灰,他们一张嘴,露出了满嘴发黄发黑的牙齿,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弥散开来。
侯明宇那被娇养出来的胃再也承受不住,哇得一声吐了出来。
他以为这就是地狱了,然而让侯明宇没有想到的是,这只是个开始而已。
农村没有电灯,没有抽水马桶,厕所就建在猪圈旁边,上厕所的时候还要拿着根棍,要不然屁股都得要黏在排泄物上面。
村子里是没有自来水的,水井也没有几口,想要吃水的话,还得要去河边挑水,屋子里四处漏风,他裹着硬邦邦的被子,都快冻成了傻子样。
前两天因为他是新来的,在他看来犹如猪食的饭菜还算是好的,等到新手期过了之后,他才知道之前他吃的东西已经算是美味了。
村子一天只吃两顿饭,晚饭是不吃的,早上是红薯,中午是拌米糠的杂粮饭,管饱是管饱,但是拉嗓子,侯明宇吃了两顿之后,感觉自己的嗓子都要被划拉烂了。
他还得要下田干活——别问他为什么村干部要下田干活,在村子里面,村干部和村民们没有区别,甚至要比他们干得更多一些。
村子浇地施肥都得要村干部来排时间,半夜还得看着水渠,负责浇地的时候,他几乎就没有睡过一个整觉。
侯明宇被发配过来的时候,侯家人根本就没有给他准备钱,他口袋里的那点钱最多只够他走到县城去的,再远的地方就去不了了。
侯明宇憋着一口气,只等着工资发下来再跑,然而好不容易熬到了下个月,村支书却告诉他,他们这些村干部是没有工资的,充其量是发点粮食之类的东西。
“咱们这村子穷啊,也没啥额外收入,咱们哪里有工资拿?也就是交公粮的时候可以少交一点,新粮下来的时候会多发咱们一些。”
侯明宇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