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还从陆晋的别墅出去,大概走了半小时才刚出小区,感觉走了半个世纪这么久,却依然觉得这条路没有尽头。
沈知还穿的是戏里的职业装和高跟鞋,本来这鞋就是剧组的新鞋不太合脚,她又很少穿高跟鞋走这么多路,是真的有点脚疼了。
低头检查,果然脚跟处已经被磨破流血了。
其实一路上她都在用打车软件,但是由于实在地理位置太偏,所以根本没有司机愿意接单。
而且沈知还的支付账号都是绑定的陆晋信用卡,从现在开始,她已经不想花陆晋的一分钱了。
只是,就这么走下去,估计走到明天晚上都回不去剧组。
沈知还拿出手机,还剩最后10%的电量。
真的是人间惨剧。
她想找顾星辞求救,但犹豫再三还是放弃了。
不想因为这样的事情去打扰他,给他添麻烦。
而且刚才对陆晋说的一些话也是一时意气用事,有些话现在回想起来会对顾星辞不利,甚至还有些后怕。
沈知还无奈地叹了口气。
她实在走累了,精力耗完,毫无形象地蹲坐在路边。
寒冷让夜晚显得更萧瑟,沈知还感到很无力很迷茫。
但是,没有了恐惧。
此时她觉得自己是自由的。
不再受束缚。
沈知还大概这么呆坐了几分钟后,在绝境中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她拿出手机,给对方打了个电话。
此时的罗兰正在家里兴致很好的研究着插花。
看到手机上沈知还的来电提示,她的心一惊。
她知道一般情况下沈知还是不会这么大张旗鼓的联系自己的,必然时遇到了什么特殊的事情。
她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周围,确定没有人在关注这里。
捋了捋头发移步到阳台,关上阳台的门后小声问:“怎么了?”
沈知还简单描述了一下自己现在的遭遇,问她方不方便来接一下自己。
语气里是极致的卑微和恳求。
罗兰也是没犹豫就答应了下来。
罗兰拿起车钥匙和大衣,跟家里人说了一句花店有事就走了。
其实罗兰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义不容辞”。
或许是因为她和自己弟弟年龄相仿。
或许是因为她的处境和曾经的自己相仿。
或许是因为她那双和弟弟有着极其神似的眼睛。
罗兰觉得沈知还这个姑娘就是天生有一种让她心疼的磁场。
她让沈知还发了个定位给她,然后开车出去接她。
罗兰到的时候,看到沈知还正一个人蜷缩着蹲在路边,衣着也挺单薄的。
她下车,给沈知还披上爱马仕的毯子。
平时她自己都不舍得用,但是披在沈知还身上就算一半拖在地上也不觉得心疼。
好像看到沈知还的时候,罗兰就不是那个爱慕虚荣的女人。
在对上她那双眼睛的瞬间,似乎所有的事情都变得纯粹起来。
沈知还上车后,罗兰给她递上一个保温杯,里面是出门前泡好的热可可。
看到沈知还后罗兰也没问什么。
不过看到她这么落魄的样子,和一个人出现在陆晋家附近的小区,也能猜到个大概来。
她等沈知还系好安全带后,罗兰开口问:“现在送你去哪儿?”
“剧组的酒店,”沈知还说,“就在市中心附近。”
罗兰一脚油门下去。
趁着红灯的机会罗兰望了她一眼,身上没什么伤痕,干干净净的,头发也不乱。
估计没发生什么激烈的争执。
她清了清嗓问:“和陆晋吵架了?”
沈知还愣了愣,自己也不确定地说:“应该算分手了吧,不,可能也不算分手,毕竟和他也不是真的谈恋爱,那应该就算是把话说清楚了,从此和他无关了。”
听沈知还这么说,罗兰倒是觉得挺高兴的。
甚至有点想恭喜她脱离魔爪。
但转念一想,以沈知还现在的处境,离开了陆晋,一定举步维艰。
就像今天,她一定是实在走投无路了,才会来找自己的。
罗兰试探性一问:“今后有什么打算?”
“暂时还没想好,反正娱乐圈是待不下去了,”沈知还看着窗外微不可见的叹了一声气,“还好之前通过你教的办法稍微有点积蓄,暂时应该还没有生活上的压力。”
罗兰表示欣慰:“挺好的,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来找我,虽说我也没什么了不起的生意,但你来我店里,温饱还是能保证的。”
“谢谢你,”沈知还真诚地表示感谢,“不过真的不能麻烦你,我怕陆晋到时候殃及你。”
“你还真是挺喜欢为别人考虑的。”罗兰点头:“行吧,不强求你了,不过真的有什么困难,记得来找我,有我在,你不会走投无路。”
今天一天过得实在太跌宕起伏。
没想到最后的结局却是被罗兰治愈到了。
“有我在,你不会走投无路。”
多么温馨的一句话啊,给人无尽的能量。
可能世界上就是会有人带着莫名的善意,在你最灰暗的时候来温暖你。
沈知还喝完那杯热可可,突然觉得这个冬天并没有那么寒冷。
沈知还回剧组酒店的时候开始打包行李。
之后的行程是去影视城拍两天的插入戏,然后就是去冰岛拍摄一周左右时间。
拍摄完后,这部戏就全部杀青了。
沈知还将手机充上电开机的时候,收到了很多消息提示音。
打开手机微信的时候胆战心惊,怕收到任何关于剧组停机的消息。
沈知还看到都是佳姐发来了许多语音消息,她一条条听过去,基本意思就是后续所有的活动都被叫停了。
不过好在,《隐恋》的拍摄都照常。
陆晋没有撤资,也没有其他动静。
感觉他留了一张底牌,也留了一个定时炸弹。
沈知还总觉得她和陆晋之间不会这么干脆简单的结束。
只要这部戏没杀青,没过审,没上映。
就一刻不能松懈。
沈知还现在唯一的期许就是这部戏能顺利拍完上映。
其他怎样都行。
这是她现在唯一的祈求。
好在整个剧组的进程都还很正常,第二天一早一行人坐大巴车来到了著名的横城影视城。
影视城里常年都是各种拍摄仙侠、古装的剧组,沈知还之前也来过几次,一些有钱的剧组很舍得在布景上下血本。
每次换上行头拍古装剧,沈知还都有一种穿越千年的错觉。
今天要拍的是一个剧里的插入戏。
其实算是一个番外篇,是两个人的“前世”。
当时作者也是随手一写发了个微博短篇,没想到后面因为人气高涨,索性决定引用进了戏里。
大致意思就是男女主角家里各有一支传家的毛笔,后来才发现原来这两只毛笔是几百年前一对夫妻的鸳鸯笔。
而那对“几百年前的夫妻”就是两个人的前世。
两个人一早就来做造型。
沈知还之前拍过古装剧,她的古装造型很有英气,比起斩男,更斩女。
有不少女粉都是被她的古装造型惊艳到的。
沈知还是鹅蛋脸,鼻峰高挺,眉毛浓密,那种清冷的气质让她有一种女侠的既视感。
她穿了一身红衣长袍,而顾星辞穿了一身白衣。
两个人光是站在那里都适配度满分。
剧情很简单,大概花了半天时间就拍完了。
晚上隔壁剧组有一场大制作的夜戏,需要一千多个群演,制片人让剧组有空的同事都可以去隔壁剧组帮忙。
在横店每天都有好几个剧组同时开工,所以那种群演都是串场用的,在有些情况下,有些配角临时有事都会去隔壁剧组“借”演员。
而今天隔壁剧组要拍的是一场非常重要的大场景戏。
是男女主定情的戏,设定的情景是夜游庙会,所以需要大量的群演。
卸完妆后回酒店的路上,顾星辞问沈知还说:“想去隔壁剧组玩玩吗?”
沈知还本有点心不在焉,愣了愣回:“嗯?”
“隔壁剧组今天晚上有一场很有意思的戏,去玩玩呗。”顾星辞说着直接拽着沈知还的袖子折返。
“我们两就这样去吗?”沈知还不由自主跟上顾星辞的脚步。
“嗯,稍微换一下行头。”
顾星辞带沈知还来到了一个都是群演聚集的地方。
那里的衣服鞋子都堆在地上自己随便捡着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