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帝三年
匈奴大单于的阏氏去世,冒顿遣使者送来一封言词极为不敬的国书给吕后,其中的意思大概是:“我,匈奴的大单于冒顿,刚刚失去了妻子,我生长于荒芜之中,牛马生长之域。
我曾数次来到边境,希望能够遨游于中国;陛下呢?我听说你和我一样因失去了配偶而独居。既然两主都因为失去配偶而闷闷不乐,不如咱俩凑在一起,互通有无,岂不美哉!”
吕后看后横眉怒斥,认为受到了奇耻大辱,立即,召见丞相曹参,陈平及樊哙、季布等,欲斩使者,出击匈奴。
樊哙立刻起身表示:“臣虽然年纪大了,但是仍然愿意领十万之众,横行于匈奴中!”
而中郎将季布却持反对意见道:“先帝当年在与匈奴之战最终未占得便宜,不得已采纳苏立的和亲建议,来换取大汉初立时国家的恢复与发展,如今歌唫之声未绝,伤痍者甫起,将会打断大汉恢复的进度,因此臣以为,宜继续和亲为上。”
吕后听后冷静了下来,只好叹气道:“中郎将的话对大汉是有利的,哀家又岂能因为己私之利,而置大汉安危于不顾呢?”
说完派大谒者张泽回信表示:“单于不忘弊邑,赐之以书,弊邑恐惧。退而自图,年老气衰,发齿堕落,行步失度,单于过听,不足以自污。弊邑无罪,宜在见赦。窃有御车二乘,马二驷,以奉常驾。”
让张泽回信后,吕后让人将匈奴送来的原本,放入太庙,与之前高祖放入的盟约与婚约放在一起,让后世之君看看,该怎么做?
匈奴方向得到回信后,知道不能挑起汉匈之间的战争,便继续接受维持和亲,并顺便献马,维持两国友好,然而不久之后,匈奴仍常年不断侵犯边境。
汉帝四年
汉帝及冠,群臣并彻侯功勋、诸侯王使者皆来朝祝贺,参加典礼,汉帝正式亲政,吕后退居二线,将权利还给汉帝。
虽然吕后将权利还给汉帝,但是自己仍有一部分权利,这是通过吕氏来实现的,其侄子吕台被任命为中垒校尉,掌管北军,其次还有吕产、吕禄皆在军中任职,其余的一些吕家子弟也多有在朝中任职。
不过汉帝手中的力量也不弱,其中白骏自不用说,身为丞相府长史,能够接触到很多信息,不至于让汉帝不解民情,其次原来的太子率更令白羽,被任命为南宫卫士令。
其父白炜,被任命为卫尉,掌管南军,负责守卫皇宫;还有御史大夫苏立,是先帝留给他的老臣,都是可以信任的人。
十月
丞相曹参去世,吕后与汉帝商议,依照先帝之策,将丞相之位两分,分为左丞相与右丞相,以王陵为右丞相,陈平为左丞相。
十一月
汉帝认为此时的长安因为先帝时,国力有限,仅修了长乐宫和未央宫,就连城墙都没有修。偌大的长安只有几条街道,没有城墙,布面不够繁华,缺乏帝都王气,并不足以体现大汉的气度与威严,故而遭受匈奴人的轻视。
下令全面整修长安城,扩大长安的街道,并开始营造长安的城墙。
同时为了提高大汉的人口以及恢复经济与农耕,汉帝召集群臣,讨论了一个多月后,经过汉帝审查,下达了一系列政策:
其一,恢复十五税一。因为高祖在位时,为了对内平定叛乱,对外迎击匈奴,所以增加了一些赋税,如今天下海晏河清,内乱已经平定,匈奴也因为和亲政策不再骚扰边境,所以,汉帝便取消了增加的赋税,重新恢复了十五税一。
其二,鼓励农耕。下令举民孝悌、力田者复其身,即是对于有成绩的农民,官府可以免除其徭役。
其三,宽商。因为高祖对于商人的厌恶,所以高祖时期下达抑商法令,惩治不法商人,并下令商贾之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下令设立东市,整个长安的商业行为均需在东市进行,并设立东市令,负责收东市商税,以及维持东市秩序。
汉帝保留了高祖市井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的诏令,但还是以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解除了对商贾的无理重税,并对商贾的社会性歧视。
其四,修改一部分汉律,诏令废除三族罪、妖言令,让百姓可以随意说话;诏令废除一部分严刑峻法,并颁布赎罪法、鬻爵令,规定除了十恶不赦,有罪之民买爵三十级,即可免除死罪。
颁布十恶不赦令,即十种除了皇帝的特赦令外,皆不允许赦免的罪名。有谋反、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其五,颁布完婚重罚诏书。为了让人口增长,汉帝下令各个地方官督促民间男子和女子要早取和早嫁,对于女子如果到了十五岁还不出嫁,男子到了二十还不娶妻,就要征收五倍的算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