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来吃菜!”刚坐下的杜亚军夹了一大块鸭肉放在了李雪梅的碗里并看着她笑嘻嘻地说道。
“嗯!”李雪梅低着头轻轻应了一声。
可是当看见碗里的鸭肉时,李雪梅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她有一种想吐又吐不出来的感觉。
虽然她以前一直不喜欢吃鸭肉,可是也没有厌恶到这种程度,至少勉强是能吃下一点的吧!
可是今天却不知道怎么了,碗里的鸭肉看着却令她生厌,甚至是想作呕。
李雪梅看了看坐在对面的王哥和杜亚军父母。三人正在一边吃饭一边聊天,并没有发现她的异样。于是又悄悄把鸭肉放到了杜亚军的碗里。
“你吃吧!我不太想吃这个。”李雪梅随口说道。
“媳妇你怎么了?我觉得这肉挺好吃的呀!”杜亚军不明所以,看了看碗里的肉悄悄问道。
“不知道,最近可能有些闷热。我不太想吃这些味儿太重的东西。”李雪梅低着头心虚地说道。
她实在不知道该找什么借口来说出自已对鸭肉的偏见。要说味道重,那酸豆角应该不比这鸭肉差吧!
“那你吃这个排骨吧!”杜亚军不死心,又从就近的盘子里夹了一块排骨给李雪梅。
“你赶紧吃吧!一会儿上班该迟到了。我晚上吃得少,随便吃点好了。”李雪梅把碗放在桌子上,看着面前的一大堆菜说道。
要是放在以前,婆婆做这么多菜她一定会大快朵颐。可是今天,她实在是有些打不起精神。
“哎!可能是下午跟陈曦逛街逛的太累了吧!”李雪梅默默地在心里叹了口气。
一直以来杜亚军吃饭都比较快,就在李雪梅还在犹豫到底该吃什么菜的时候,他已经把自已碗里的饭吃完了。
“王哥,你们慢慢吃。我上班去了。”吃完饭一抹嘴,杜亚军站起身来跟大家道别。
“不再吃点了?”王鑫看着杜亚军笑着问道。
王鑫就是杜亚军口中的王哥,大概一米七五的个子。满头自然卷的中年男士,笑起来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
“不了,一会该迟到了。”杜亚军一边说话一边拿起门边上的安全帽,然后夹着自已的笔记本离开了。
李雪梅望着自已丈夫的背影愣了一下,当年大学里意气风发的少年,怎么现在就这么工地化了呢?
蓝色的工作服,黄色的安全帽。工作服上面还有星星点点的泥土。虽然他现在是副班长,可是平时的穿着跟工地的民工没有两样。
而且他在工地上干的活,也和民工没有两样。唯一多一点的是,要帮自已班组的成员记考勤。所以杜亚军每天上班的时候腋下都会夹着一个黑色的笔记本。上衣的口袋里装着一支黑色的钢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