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50行星,战士之巅。
在这个风雨交加的山巅之上,蕴藏着神秘的力量,令无数人都为之疯狂。
无数名来自宇宙各地的战士都慕名而来,为了踏足山巅,成为真正被认可的战士。
作为穿越者大军一员的北宫被穿越公司快递员的一个快递给送到了奥特宇宙,而且还恰巧是O50行星。
此刻的他也是战士之巅的挑战者之一,之前北宫已经失败了999次,现在是他的第一千次挑战。
虽然很多人都说圆环就是一个黑心工厂,但是对于北宫来说,这是他唯一一个,也是最快获的光之力量的途径,竟然来到了O50行星,那么不登上那战士之巅的话,那么真就是白穿越了。
只见在庞大的山巅之中,北宫身影显得是那么的渺小。
风雪交加,一次又一次拍打在北宫的身体之上,对于很多人来说,这简直就是最痛苦的折磨,而这种折磨北宫已经经历过了999次。
“就差一点了!”
北宫咬紧牙关,一脚踏在了一颗细小的岩石上,右手死死抓住了山巅的峭壁。
“呀!”
北宫整个身体猛地爆发,一声怒吼,身躯整个向上爬去。
不久后,在战士之巅,圆环的下方,一只手臂从崖下伸了出来,紧接着北宫的身影便已经出现在了山巅之上。
虽说山巅之上,白雪皑皑,但北宫却是满头大汗,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简直是比乞丐还不如。
“一千次,整整一千次,我终于上来了!”
北宫伸直身体,不断地喘息着。
“轰!”
就在这时一道刺眼的光芒绽放,一道散发银色闪光的圆环缓缓出现在了北宫的面前。
“圆环之光!”
见到这道圆环出现的一瞬间,北宫便脱口而出。
这道圆环和他前世影视剧中的蓝色圆环略有不同,这道圆环乃是银色的,并且在其之上还着丝丝电弧缠绕,比起欧布圆环更有压迫感。
“来吧!”
北宫毫无不犹豫,直接将右手伸进了圆环之中。
霎时间,北宫只感觉自已的右手被什么奇怪的东西包裹着,一丝酥麻感透过他的手臂,传遍了他的身体。
又是一道光芒绽放,紧接着银色圆环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在北宫的手腕上凝聚成了一个银色的手镯。
北宫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在手镯之中有一股极为强大的力量。
“雷克斯手镯!”
北宫呢喃道。
手镯的名字就叫做雷克斯手镯,那么显而易见,北宫获得的光之力量就叫做雷克斯了。
而在整个O50行星之上都被银色圆环的这股光芒所笼罩,一个登上战士之巅的人出现了。
“是北宫,一定是北宫那个小子!”
“哈哈哈!我一开始知道北宫这小子能够登上战士之巅的!”
“得了吧!一开始不知道是谁嘲讽北宫登山登了999次的?”
在O50行星的酒馆,几名胡子邋遢的中年人都拿着一大杯啤酒,正吨吨吨地喝着。
“登上战士之巅!”
“我做不到的事情,我的儿子风马一定可以!”
在酒馆最角落,一名有些落魄的,其满脸络腮胡的男人呢喃道。
他的声音虽然很小,但是还是有几个人清清楚楚听到了他的话。
“得了吧,你这个半途而废的家伙!”
“你就是一只败犬,你的儿子更是败犬之子,败犬之子也是败犬,想要登上战士之巅,真是痴心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