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刃已废,陈剑秋弃刀不用,下意识地去拔腰间的左轮,却发现自己的左轮丢在了万福楼楼上。
他瞥见了那把落在地上的斧子,脚一点地,抄起斧子,对着身后的那个白人扔去。
白人躲闪不及,斧子迎面“种”在了他的脸上。
血从斧刃两边溢了出来,滴在地上,那个白人仰面倒下。
此时的唐人街口,已经是遍地猩红,而陈剑秋这一身上下,也是溅满了鲜血,犹如一个从地狱踏足而出的红色撒旦。
“啊!!”后面的武师们鼓起了勇气,前方陈剑秋单人杀敌,自己却在这里畏首畏尾,这还能算个人么?
“把他们打回去!”一声高呼,众人举棍,以武馆为单位,结阵冲了上来,与那群暴徒打成一片。
爱尔兰人们的阵线再也支撑不住了,他们原本就是一些流氓,多是好勇斗狠之辈,以多敌少,恃强凌弱有余,哪能打得了硬碰硬的阵仗。
更何况,自己的本意是来发财,而不是来送死,这个中国人手段毒辣,杀光了冲在前面的悍勇之人,剩下的,都是之前围在后面看热闹的,哪有战斗的心思。
爱尔兰开始溃退,可陈剑秋似乎并不打算善罢甘休,他索性脱掉了自己的上衣,双刀变单刀,追在后面,见人就砍。
这帮爱尔兰人现在就恨自己的爹妈没多给自己生两条腿,没有一个敢回头的。
突然,陈剑秋停住了,因为,他看见长街的另一头,隐隐约约有人和马的影子晃动。
丹佛的警察们此刻应该被自己调到了城西,能出现在这里的,应该是那帮恰巧留在丹佛的骑警。
他转过头,飞快地跑到了那群武师身边。
这群武师还在欢庆着胜利,此番胜利对他们来说,属实扬眉吐气。
可陈剑秋脸色凝重,拍了拍他们的手臂,指了指那些妇女和儿童们:“带着他们,快走,城南边有一个小村,里面都是华人,你们暂且去那里安身。”
此时这些武师都已被激起了血性,一名中年的武师站了出来,手里握着一把斩马刀,高声说道:
“我留下来,跟你一起退敌。”
“我们也与你一起退敌!退敌!”众人高喊,一时间群情激昂。
陈剑秋一把抢过他手中的刀,冷声道:“赶紧走,你们拿什么退敌,用脑袋接子弹么?”
“可……”中年男人不知说什么。
可陈剑秋已经转过身,不再理他。
只留给他们一个背影。
单手持刀而立,上身不着一缕,半个身子都被鲜血浸透了,头顶正午的太阳,照在他的身上,反射出血色的光。
此刻,他便如身边的刀。
“走。”男人咬了咬牙,带着一群人向着南边的方向跑去。
陈剑秋不是不想走,也不是不想有人帮他,如果他现在走,对面那帮骑马的警察用不了多久就能把他们统统追上;而那帮武师,手中拿着一堆冷兵器,又没有基本的作战意识,根本不是那帮骑警的对手,下场无非是一冲就散,一排齐射集中枪毙。
至于自己。
事已至此,若是真的染血殒命,又有何妨。
更何况,祸害活千年,自己还没那么容易死。
陈剑秋嘿嘿一笑,擦了擦脸上的血,走进了唐人街旁的一间二层楼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