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7章挖个坑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在非法行医案件中,如果非法行医的人隐瞒其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事实,从而致使被害人错误做出同意其对自己实施医疗行为的承诺的,则因该项承诺并非是出自被害人的真实意志,故而不能构成可以排除行为人犯罪性的承诺。”云乔眨着大眼睛说道。
“反过来说,即便非法行医的人已告知被害人其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事实,被害人仍然同意或者请求其为自己医疗的情况下,由于被害人的同意或者请求仅是对医疗行为本身的抽象承诺,并不包括对非法医疗行为可能引致的伤亡结果的承诺,也不能构成可以排除行为人犯罪性的承诺。
在上述情况下,即使被害人明确表示自愿承担医疗风险,由于被害人对公共卫生这一社会法益并无承诺权限,其承诺仍然是无效的,仍然不能因此排除行为人非法行医行为的犯罪性。是这样吧?”周颖脑子转的很快,方轶说完后,她已经抓到了关键点。
“对,你可以这样理解。”方轶微笑道。
“我有个问题,如果确实有医术,但是未取得行医资格,却治好了患者的疾病,这个怎么算?”云乔突然问道。
“如果患者被治好了,那么你说患者还会去公安部门报案或者举报他非法行医吗?”孟广达笑呵呵的反问道。
“哦,也是哈!都治好了,患者肯定是不会去报案的。”云乔想了下,自言自语道。
“但是患者不报案,不代表别人不报案,比如竞争对手,行政管理部门。如果从法律上分析,他们举报或者处罚非法行医,没有任何问题,既行使了权利,又规范了市场,但是在当地老百姓看来……很难说孰对孰错,农村的医疗条件有待改善,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的非法行医。”孟广达比云乔多吃了十几年的咸盐,自然社会经验更丰富,看待事情的角度也不一样。
“哎!现如今这社会,有证的不一定真能把病治好,无证的也不一定就都是骗子。现实就是这样。”杜庸补了一句。
“有点跑偏了,咱们回归正题。
也就是说,在本案中,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被告人虽然是应孕妇丈夫之邀出诊为其接生,但其违规用药,引起孕妇强烈宫缩致胎死宫内,其行为达到《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因此被告人构成非法行医罪。”周颖说完,看向众人,征求意见。
“我同意。”云乔第一个举手表示赞成。其他人也纷纷表示同意。
“好,既然没有其他意见,老孟,这个案子判决结果出来后,你告知下大家,咱们复盘看看法院的审判思路。
这次要么全胜,要么全军覆没,你们可想好了哈。”方轶开玩笑道。
事实证明,集体的力量是强大的。
一周后,邓光智的案子开庭,审判长进行了当庭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光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从事行医活动,致就诊孕妇的胎儿死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根据案件的事实、情节及危害结果,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邓光智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因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所以被害人并未在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也未提出抗诉,判决发生了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