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吧,不足金钗之年的女子基本上社会关系简单,外在特征相对较为明显。
即便极个别女子身体发育早于同龄人,但一般人从其言谈举止、生活作息规律等其他方面通常也能够判断出其真实身份,而且从对不满金钗之年的女子进行特殊保护的立场考虑,也不应存在争议。
故推定该情形中行为人知道被害人的真实年纪,是合乎经验常识的,也不违背刑法总则对犯罪故意的一般界定”
杜庸解释道。
作为师父,他觉得有到钱,二人便对他拳打脚踢,随后逃离现场。
“杜律师,您方便吗?”李明博问道。
去年十月十一日中午一点,被告人吕洪哲和宋荣明经事先预谋,在县里一处红绿灯旁将路过的谢志权(被害人是金钗之年)拉到附近的一个公园的树林内,以威胁、恐吓的方式逼迫谢志权掏出现金人民币十元给吕洪哲,二被告人又从谢志权身上搜得现金五十六元后逃离现场。
这个案子是李明博转过来后,团队分给他的第一个刑事案子,他比较谨慎。
本来他想跟一同转过来的三位资深律师一起研讨下案情,但是大家都出去了,只剩下几个年轻的律师在忙手里的案子。
同月二十日中午一时许,被告人吕洪哲和宋荣明在商场附近将途径此处的王劲(豆蔻之年)拉进商场的楼梯间,拳打脚踢后,逼迫王劲将现金三十二元交给了宋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