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凛从神色沉重的从二楼走下来,叹了口气。他的便宜儿子,李云生正在一大堆美女的簇拥下,欢快的唱着生日歌。完全不知道,刚才自己从鬼门关里走了一圈。
不过他现在并不对这个逆子感兴趣,更能激发他好奇的那个魏风,竟然敢在李家的地盘上,揍李家的人,真的是不把李家放在眼里了吗?
其实想到李春晨遇到那样的是,别说是老祖宗,就连他也痛心的很。
李春春的母亲是自己这辈子唯一的最爱,多少年过去了,他母亲的容貌依旧在自己的脑海中萦绕不去。多少个相思夜辗转反侧。
“梦洁,我愧对你啊。”
李剑凛看到魏风的时候,魏风正抱着李染在舞场中央跳舞,在欢快的节奏中,李染的笑声像是掺杂了蜜一样的甜。
正好舞毕,两人说笑着回到座位上。
“梦洁,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不会让咱们的女儿受到一丝委屈,还是天底下的东西,只要我能拿得到的,我都会给他弄过来。”李剑凛看着李染,眼神里冒出一丝不忍,同时眼神飞快的坚定下来,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似的。
王子江是个海归派,不过她身上并没有带着海归派身上那中特有的傲慢,反而有种知性的美。留着一头齐耳剪发,眼神黑亮而有专注,笑起来特别的爽朗。
“你就是魏风?我们家的某人可是把你夸上了天,说的好像全天下的男人,加起来都不济你一根手指头,今日一见,简直把我想象中还要优秀。”
王子江喝了一口香槟,微微一笑。
听闻这话,李染的脸蛋立马红了,羞红的脸微微垂下,娇嗔的说道:“表姐,我叫你来,可不死呵呵来讥讽我的。”
魏风看着这个亭亭玉立的王子江,觉得她和在场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她身上好想带着一股特别的味道,就好像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亭亭玉立,在满是铜臭的世界里,独自散发着她的美。
而且他从李染的口中得知,这个王子江虽然是富二代,但是却不骄不躁,更重要的是,她是第一十足的学霸,年纪轻轻就远赴美国求学,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愣是拿下了耶鲁大学的双硕士学位,成为耶鲁大学史上最年轻的毕业生。
多少家美国的知名企业,顶级研究员,想要挽留王子江,却被她断然拒绝。现在的她,目前在燕京大学做助理,去年发表了一篇轰动全球的论文,特意被燕京大学提拔为教授。
“嘿嘿,过奖了,过奖了,其实我就是一个普通的人民子弟兵,最近刚退役,偶然的机会结识了李染,这才成为朋友。”
“你是军人。”王子江的眼睛顿时亮了:“那你打过仗没,有没有受过伤。”
“我也就是个大头兵,况且在华夏处于和平年代,哪有那么多的仗打。伤口一个没有,倒是被蚊子叮了不少的包。”魏风信口胡诌,毕竟有些机密事件,哪里敢在此时透露出来。
当然当兵的哪有这么轻松,防火救灾,
修路巡逻,那个不是苦逼的要死的活。普通的军人都是如此,更别提他们龙刺了。
时至今日,魏风依然能够记得那段光辉岁月,他和兄弟们在边境线上,对付这试图偷渡进入华夏的毒贩,军火商,恐怖分子。
虽然华夏不喜欢战争,但是帝 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有多少兄弟永久的躺在在了那片丛林边境之地,才换来了今日华夏的和平。
“子江,李染,过来一下。来见见你们的刘伯伯。”就在他们交谈的时候,一个中年美妇走了过来,挥着手招呼着他们。
李染赶紧说道:“这是我姨妈,我过去一下,你在这里四处闲逛一下吧,不过不要像刚才那样丢了。”
李染丢给魏风一个美丽的笑容,转身走了。
魏风走到盛酒的桌子旁,刚拿起一杯威士忌,便感觉到一股目光好像在窥视他,这是他多年特种兵养成的直觉,他下意识的朝着目光投来的地方望去,只见在二楼楼梯的拐角处,一个美丽的背影倏忽不见,速度之快,好似猎豹。
这个背影给他熟悉的感觉,好像是在哪里见过。
“那个动作分明是,特种兵修炼的闪躲法。”魏风猛地惊觉,不过随后又放下心来,毕竟李家可是江城有名的大家族,雇佣几个特种兵作为保镖,也是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他拿着酒杯在大厅的转悠了一圈,一个人认识的人都没有,自觉无趣的他,只能朝着外面走去,吹吹夜风,清醒一下大脑。
就在他走过客厅的一角,突然被已经四方的玻璃罩子给吸引了。
“这是。”魏风拿着酒杯走了过来,目瞪口呆的看着被长一米多的玻璃罩子,扣着的一把宝剑。
这是一把青铜剑,长约一米多点,尽管历经岁月的洗礼,依旧明光可鉴,花纹保持完好,而且在镂空的剑身中,好似有红点轻微悦动,好像人的心脏跳动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