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青云继续说道:“血狼老弟,其实你自己心里很清楚,并不需要大哥提醒你。大哥还是说回我自己吧。老弟你也知道,我们人族的皇帝刚刚继承皇位也就是一年。其实,老夫一直都不参与,皇权的斗争,我以为我只要为我们人族的老百姓守好边疆即可,至于谁当皇帝与我无关。可惜啊,老夫简直大错特错,老夫低估了人性啊。虽然,我是忠心一片,可是对于一个刚刚上位才二十几岁的新皇帝来说,老夫就是一个威胁。老夫手握重兵,名声在外,在他看来就是功高盖主,老夫对他来说,就如芒刺在背,不把我拔出来,他是一天也睡不着觉啊。所以啊,老夫想明白了,也就不在向朝廷要兵啦。也许,只有老夫再没有一兵一卒,于新皇帝而言,才是最好的结果。”
血狼听着连青云的话,越来越感觉不舒服。他的脑海里,反复出现三个词语,“手握重兵”、“功高盖主”以及“芒刺在背”。
血狼心想:是啊,自己对鬼王来说,何尝不是如此。血狼的嫡系部队有三十万之多,而鬼王剩下的其他军队也是三十万,况且血狼的嫡系部队各个都是精锐。二来,血狼在鬼族的内战中,一直是身先士卒、勇冠三军,所以血狼在鬼族中被奉为“战神”,可谓名声在外。鬼王既然会担心投降的部落造反,难道他就不会担心血狼造反?血狼对鬼王来说,可不就是“手握重兵”、“功高盖主”以及“芒刺在背”。
血狼想明白这层,便对连青云说的“一箭三雕”开始有了一些认可,鬼王命令自己带着这些拼凑起来的部队攻打人族,并不在乎自己是否打胜仗,最好自己是打败仗,把这些鬼王不放心的部队都送了命,才是鬼王的希望。最好,最好,连血狼自己也送了命,那鬼王才可以高枕无忧。
血狼此刻对连青云的杀气已经没有了,反而有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奇怪感情,于是道:“可是,我如果和人族打了败仗,那人族趁机攻打我鬼族,于鬼族又有什么好处?”
连青云,哈哈大笑道:“老弟啊,我之前也有这种疑惑,我这边境守不住了,对人族又有什么好处?看来咱两真的是很对味啊,来,干了这杯,我再说给你听。”说罢,连青云便举起来酒杯。血狼很想听连青云说下去,于是也举起酒杯。
一杯美酒下肚,连青云继续说道:“老弟啊,你说的鬼族和我说的人族,都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国家,也可以说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可是,老弟,你要知道鬼王和我们人族的皇帝可是具体的一个人啊。”
血狼听得不太理解,反问道:“大哥是何意?”
连青云恨铁不成钢得笑道:“我的好老弟啊,你和我只想到了人族和鬼族作为一个集体时,应该如何?可是鬼王和我们人族的皇帝想到的是作为一个个体,应该如何?”
连青云说到这,血狼也恍然大悟,道:“是啦是啦,于他两而言,江山守不守得住是后话,皇位做不做得稳才是当务之急!”
血狼点破此意后,两人均陷入了沉默中
连青云从袖袋中掏一张小小的书信,递给血狼,道:“老弟,你看看这是何物?”
血狼接过书信仔细看了起来,只见纸条上写着“不露圭角,伺机而动”,这纸条上的字迹不正是自己的妻子回天晴的嘛。
血狼疑惑道:“大哥从何处得来这纸条的。”
连青云道:“这是我的部将截获的一封飞鸽传书。”
血狼心中迟疑,飞鸽传书,自己和妻子回天晴每日都有书信,皆是让鬼族的信差送出,回天晴这封信显然不是写给自己的。那她是写给谁的?不露圭角?什么圭角,想要隐藏什么?伺机而动?伺的什么机?又要动什么?
血狼越想越不对劲,于是唤来小白。小白是血狼临行时,回天晴硬要他带在身边的,如若回天晴给谁飞鸽传书,那小白的嫌疑最大。
血狼将书信丢在小白面前,道:“你看看这是什么?”
小白捡起来看了一眼,疑惑道:“这确实公主的字迹。可是这内容?”
血狼一听这话,心中动怒,道:“不露圭角,伺机而动,什么意思,你和公主在谋划些什么,是想着怎么谋害本将军吗?”
小白刚想解释什么,连青云便一掌将桌上的酒杯向小白推出,这一推用了三成力,如若小白不会武功,便立刻会殒命。
连青云这掌来得出乎意料,血狼来不及阻止,只见酒杯朝着小白径直飞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