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之所欲有别于其他动物,除了道德自律以外,还有创造这项技能。
人类社会的每一个方面,包括衣食住行、吃喝玩乐,都是从创造开始,慢慢发展,最终形成各行各业,细致而明确的社会分工。
所以,无论在哪一个领域,创造者永远站在最顶端,也最受同行敬重。
音乐领域之中,也是如此。考究一个音乐人的最终标准,就是创造,可以是作曲,可以是乐器改造甚至发明,可以是乐理知识、规律的总结等等。
详细到歌手这个类别之上,最终的考究标准,就是作曲了。
那么,埃尔?贝多的提醒中,为什么只要求新曲,而不是原创呢?
其实,世界青年歌手大赛刚开始的几届,确实要求选手只能表演原创作品。
但是,在国家与国家的竞争过程中,单纯由选手一个人完成的原创,可能吗?
那是不可能的!国家荣誉大于一切!别说什么大灯塔联邦和欧德法联盟不在乎胜负的鬼话。真不在乎的话,这两个强国的体育界,就不会有那么多变性参加女子赛场、或者背着“精神病”名头的服药选手!
世界青年歌手大赛的情况是,每一个选手的背后,都有一个国家的支持。四年一届的比赛时间,也让每个国家队有足够的时间去积累原创作品。
什么积累呢?当然是向音乐节发出号召,签署保密协议和报酬标准,让能写曲子的音乐人,为国家队提供作品,最后,让国家队的选手在舞台上表演出来,并且把作者归位选手。
这种操作一开始还没死,但在二十年前,大灯塔联邦的国家队,就爆出一件大丑闻。
一位摇滚歌手提供给国家队的作品,在大赛上一唱成名,并且成为世界名曲。
然后呢,提供作品的歌手觉得国家队提供的报酬太少,再次索求加薪加价不成后,直接爆料,指着大灯塔联邦国家队的作假。
关键是,这位摇滚歌手把作曲的全部过程和证据都保留下来了,全部公诸于世。
如此一来,大灯塔联邦国家队自然被闹得灰头土脸,对世界青年歌手大赛的控制权,也被欧德法联盟抢走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