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事,很多都记不清了,毕竟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老喽……”
梅若松摇头感叹,逝去的,是那无限美好的青春岁月,以至古稀,风光不再呐……
唉!
看着不知不觉就陷入回忆中的梅若松,武傲眉头一挑,显得十分不耐。
“你这老东西,要讲就快讲,这么婆婆妈妈的,老子才没空陪你吹风……”
梅若松没好气道:“爱听不听,不听就滚蛋,老夫还懒得跟你说呢。”
武傲哼哼几声,充分表达出了自己的不满,然后就不再做声了。
“老夫闯荡江湖,不为别的,就是为了看了热闹,找点儿乐子瞧瞧,所以老夫瞧哪里人多往哪儿走。”
“老夫也最不喜欢麻烦,说的明白点儿吧,就是只想看热闹,却不想参合进去,那样容易越陷越深,唉!虽然老夫时时警惕,但终归没逃过那江湖名利。”
“说到底,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老夫走到哪里,即使是再怎样掩饰,也仍掩盖不住老夫自身的光芒,当时还为这愁了好长一段时间……”
梅若松微皱眉头,不住叹气,似是对此很愁恼的模样。
一旁,武傲连翻白眼,这人脸皮实在是厚,自夸起来脸不红气不喘,这等境界,让人甘拜下风。
梅若松说的得意,杯中茶水一饮而尽,然后道:“说说我成名的那次,嘿嘿,可不是老夫先动的手,是那群崽子不长眼,那么多人,那么多道,偏偏来劫老夫的道儿。”
“当时,老夫心善,没跟他们计较,老夫毕竟脾气好,只是稍稍打了一顿,教育了教育就让他们滚蛋了。”
“谁曾想,他们还不服气啊,走了两天竟然被劫了六回,泥人还有三分脾气呢,老虎不发威,真当是病猫呢,所以老夫就把他们的山寨给挑了。”
“说是山寨,不若说是个小村落,不过就是垒的墙高了几分,也没什么实力,就那么百十号人,老夫轻轻松松就把他们全都拿下了。”
听到这里,南天一不由道:“难道这就是您那横扫八百里连寨?”
若真是这样,那也太扯了吧!
梅若松白了眼南天一,没好气道:“想什么呢,怎么可能如此简单,你真当老夫没动手啊!”
“那个寨子虽然小,不过人家背后还有靠山呐,所以跑掉的人就去搬救兵了,结果自然不言而喻,就那些虾兵蟹将,老夫一只手就全应付了。”
“不过,实力虽不入眼,却胜在人多,老夫灭了一个寨子,好家伙,像是捅了马蜂窝似的,打了小的,来了老的。”
“老夫算是看出来了,他们那些寨子一个个沾亲带故的,这个的大伯二叔,那个的三哥六弟,乱七八糟的,什么玩意儿都有。”
“没有几天就都冒出来,老夫真的是烦不胜烦,没得办法,只好逐个上门讨要个说法,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把他们一一感化了。”
南天一心中默然,您老那感化,过程想必十分不友好。
最后,怕不是将人打服了吧,不过漫天却毫不同情那些人,不管是为了什么当了匪盗,但终究做的是劫路越货的买卖。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此言还是有些道理的,万事万物阴阳平衡,正如黑白分明。
没有人一开始就是好人,也没有人一开始就是坏人,这潜移默化中有一个过程,人们会在其中慢慢变化,有时候甚至会变得让人感到陌生。
既然他们选择了道路,那就只能承担相应的责任,怜悯不是只有他们。
只听梅若松接着道:“到了最后,他们冒出来一个什么八百里群英联盟,啊呸,一群土匪败类而已,起的名字倒是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