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了,咱就回去,好不?”清风问明烨。
明烨想了想,他自有主意,为了不破坏眼下和清风之间友爱的气氛,语气极诚恳温驯:“我还是想进城,不是为面子,更不是为赌气──魏叔定是等急了,我得先把他安顿好,我娘建墓的事也要筹划,顺便也到处转转,看有什么地方可以下手,顶多三两天,就回来了。”
“你晚几天走不成吗?”
“怕大婶不高兴?”
“一来是,二来还有一件事。”清风说着拿出一把小尖刀在手上,“这是你昨天割车罩漏在鬼子车上的。”
明烨不免吃惊:“你回去拿了?昨晚?”
清风大摇其头,“车都烧了,还能拿?是刘元吉给我的。”
明烨吓了一跳,定神一想,是了,昨天一早在山口遇见了刘元吉,其后,刘元吉一定是跟了下山。
明烨问清风:“我们昨天去劫卡车,那刘元吉一直在后头跟着我们?还有,这刀是他昨天傍晚时给你的?”
清风略带惊讶:“是呀!你怎么知道的?”
明烨笑笑,“超风和刘元吉不和,就把你想成和他一样,其实,你明面上和超风一样,不大搭理刘元吉,而暗里,你和刘元吉,好得可以同穿一条裤子。”
清风瞪大了眼睛:“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又不瞎!”明烨脸上自信满满:“昨早在这山口,刘元吉看你的眼神,那种依依不舍,昭然若揭──超风真是天天坐在井里。还有,刘元吉眼睛长在脑壳顶上,我知道他看不起我,我试过想和他套近乎,他根本就不甩我,那次我和超风遇上熊,他为什么会跑过溪界来救我,我现在可想明白了,那是因为超风曾经当他面,说了是你要超风照看我。”
清风听了,眼色里带着敬服,伸手点了点着明烨的脑门子:“行啊你!还真猜得一点不差!你这脑瓜,还真好使!”
“好使换个蛋!”明烨说着从清风手中拿过那把小尖刀:“至于这刀是昨天傍晚他给你的,那是我昨晚遇上他了,还叫他好一翻捉弄呢。你们打猎的地盘以溪为界,刘元吉过界,定是来找你的。”
清风只是笑,一看而知刘元吉定是将相遇的情形告他了。
“那么,”明烨自以为聪明,万事都在自己的意料之中,带着笑意问清风:“你是想让刘元吉跟咱一块干?”
刘清风收敛了笑容:“其实,他早就在干了,还不是一个人,他有六、七个把兄弟,都听元吉的,后来我也入了伙,元吉抬举我,让我领了头,平日里我们插起枪各自讨生活,一有机会,就拿起枪干他娘的,这两年,咱杀的小鬼子少说也有十个,夺了两把王八盒子,五杆
大枪。还每回都手脚利落,没失过风。”
实情竟是如此,大出明烨意外,明烨呆呆的看着清风,愣住了。
清风这个人,比原想的更不得了,两年,竟然没失过风,可见其老练!可笑自己还班门弄斧,显摆自己的杀敌经历,一门心思的想收其心,让此人为已所用……
一时间,无数个念头在明烨心中转过,脸上先是发红发烫,继而转青。
好半天,明烨才耸拉下脑袋,声音低沉,情绪低落:“先前怎么不告诉我?信不过我?”
清风的声音很平静:“我可以用我的命信你,但不可以用朋友的命来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