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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马脚(2 / 2)


林有回到李寓,已经是差不多晚上十点,见小二楼上还亮着灯,就直上二楼来见志远。

志远在书房里和张九如在对帐,李阎王李少堂在一旁擦枪。

林有先看李阎王一眼,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互相微一点头。

他们两人再加上个大鱼戴马华,是志远手下功夫最到家的,志远已经在险路上越走越高、越走越远,他们仨人之间便有一个默契,就是不论何时,他仨人之中一定得有一个贴身跟着志远。胖子虽然也身居四神,但那犊子功夫不到家,不算数。

通常是李阎王贴身保护哥儿,这是因为人称“关东第一快枪手”的李阎王,在以前为匪时做恶太多,他杀的人多想杀他的人也多,因而他不但枪快而且极之警醒,做志远的贴身保镖,是再适合不过的了。

最让林有放心的还是李阎王的为人已变得极有分寸,当哥儿有他或大鱼相陪,他才去找相好的娘们风流

快活,一但两人有事,他是绝不离哥儿半步的!谁不知道从前的“阎王一响”李阎王不喝酒、不吸毒,却最好色,是个见着漂亮女人就迈不开步的主。

志远见林有回来,即叫张九如收了帐本,并打发张九如回屋去睡。

张九如一向有自知之明,知道志远和林有有事要谈,赶紧就退了出去。

林有忙把和明烨交谈的情形说了一遍,李纳听完,沉吟一会,忽问林有:“觉得叶明柳这人怎么样?”

“这人能说会道,门槛很精,一肚子的花花肠子,说起话来脸上三阴四晴的,只怕嘴和心走的不是一条路。但这人也不光是个花货,我还是那一句,这人有胆有识,那回在松花楼,生死关头,他能神不慌身不抖,刚才被吴小屁儿吓得脸都白了,但并没有死赖着哥儿要到咱这里来过夜,以他这个年纪,算难得的了。”

志远微微点头。

林有往志远身边又凑了凑,小着声:“还有,那叶明柳的身上,果然有哥儿说的那种苗头。”

“哦?”志远眉毛一挑:“反满抗日?”

林有点头:“可不,这叶明柳,看得出他很小心,有时也还真的滴水不漏,但架不住年轻好胜,时不时的,就会露出尾巴来。”

林有从怀里把他学认字的那个小本本掏了出来,递给志远:“哥儿,你看——这是他看过老爷子的那首诗后,说写给我认字的。”

志远接过一看,小本本上原有去年林有去浑河堡陪他爹爹杜海山过节时,杜海山为林有写的李清照的四句诗:

生当做人杰,

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

不肯过江东。

老爷子是反满抗日的,他写这首诗给林有,名为“教林有认字”,实际上,意思再明白不过,是要自己和林有等,都别忘记了自己是中国人,切不可为日本人卖命。

在老爷子的诗下面,那叶明柳新添了四句,是唐杜牧的《题乌江亭》:

胜败兵家事不期,

包羞忍耻是男儿。

江东子弟多才俊,

卷土重来未可知。

志远看完,鼻子里一哼,一声嗤笑:“什么‘江东子弟’,他干脆说‘关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好了!换作是吴小屁儿,光凭这首诗,就可以定他个‘反满抗日’罪!”

言罢把本子合上,带点自嘲,笑问林有:“我这人,是不是太好说话了?那叶明柳看见吴小屁儿,就和老鼠见了猫似的,脸都吓白了,却敢在我这里,耍这种小聪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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