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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3章 发律师函(1 / 2)


严格意义上来讲,吴良并不愿意过多的介入小说网站的管理当中。

如果非得说有,也只能说找一个不是借口的借口——让美琪行使他大股东的权益,例行的监管。

那么,索引擎那样的网站头疼几天。

按说,吴良作为千百度、搜猪、三七二一这些公司的股东,他一句话,盗版的现状会好上很多。

但是,事情真的不是这么办的。

首先,吴良并不希望变成被人骂的变成贾会计那样的人物。

其次,行业的顽疾,仅仅依靠吴良个人就能扭转,这不现实,他也希望多打打类似的官司,积累一些经验,本着王不见王的原则,等到事情闹到不可收拾的时候,他再出来做个和事佬,或许,也会有另外一番光景。

所以,他让林总和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就成了自然的选择——以网站那些氵去务的水平也就能欺负欺负这些弱小的作者了,搞一些霸王条款,趴在他们身上吸血。

是平台,就老老实实的挣平台应得的那份钱,而不是任何一点蝇头小利都看在眼里,就比如,那些辛辛苦苦趴在电脑跟前,每天累死累活更新四千字就为了挣个全勤奖,结果,你来个均订大于100以上的才会有,新人作者只有三个月的保护。

在网站发展的初期,这不是纯粹的打击扑街们的积极性么?

书库容量跟不上,又怎么会吸引更多的人来看书?

读者群体白菜萝卜各有所爱很正常,但是,一万个白萝卜+绿萝卜+红萝卜+水萝卜+水果萝卜总比一万个白萝卜更有吸引力吧。

很显然,林总对自家公司的弱又鸟氵去务的能力知之甚清,没有拒绝的勇气,还是答应下来。

除此之外,吴良又问了句,“路明非的角色商标注册了么?”

林总一脸的黑人问号,“注册那东西干啥?”

吴良笑出一副看弱智的鄙视感,“回头你就知道了,我给你介绍家公司,专门干注册商标的事情的,美琪,这件工作就交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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