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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无名(1 / 2)


无名饮了一口酪浆,安然的立于车右,惹来周围一大片不悦的目光。

兵车一般御者居中,车左执弓,车右执戈矛。

王侯另当别论,王侯居中自掌旗鼓,御者在左,车右执戈矛。

阳生虽是帝子,却尚未继位,故而不能居中自掌旗鼓,只能居车左。

不论对于哪个贵族而言,自己的骖乘车右与御者都必须极为信任的人,数十年前的九河回廊之战,便有一名国君因为炖肉煮汤犒赏众人时轻慢了自己的御者,在战争的时候御者直接驾着车把自己的国君载到了西荒联军的营地。

有此前车之鉴,后来者对于自己的御者和骖乘人选都格外慎重,不一定要特别出色,但一定要忠心。

划重点,忠心,没人想重演一下九河走廊之战那个已成帝国笑谈的国君的事迹。

阳生也不例外,车右和御者都是自己选的。

御者名骞庸,是防风国的贵族子弟,也是阳生在防风国时的师傅的儿子,一同长大,武艺亦高强,是阳生的亲信,这个可以理解。

不能理解的是无名。

奴隶不是人,阳生却将一个不是人的两脚牲畜给安排在了车右位置。

若无名有足以镇压所有人的实力倒也罢了,但无名车右执戈矛,任务是执戈矛御敌,并负责战争中的力役之事——地势险阻时需要下车推车。

按着这标准,车右当为勇力之士,无名身上看不出勇力,甚至一路上大部分时间都在瞌睡,让人佩服不已,站着都能瞌睡,人才。

阳生始终纵容无名,不管无名干什么,她只要站在车右的位置就行了。

骞庸是唯一一个毫无异议的,虽然很不喜欢无名,但阳生放无名在车右的位置又不是为了勇力,无名是饮酒还是瞌睡自然无所谓。

只是,能理解阳生,却不代表看得过去无名的态度。

待到休息的时候骞庸对无名道:“帝子对你再宠信,也不是你恃宠而骄的理由。”

无名瞧了眼骞庸,无论是眼神还是神情都没有半分变化,低头继续饮酪浆,山林里想要找干净的饮用水并不容易,解渴主要靠出发时带的酪浆。

骞庸拧眉,他不喜欢无名,也没人会喜欢无名,这人的眼神太慎人了,不是说她的眼神有冷多毒,而是那双眼睛里什么都没有,枯槁死寂,不似活人之眼,或者说,更像是一只麻木的牲畜。

奴隶都是这样的眼神,但奴隶永远都是匍匐的,没人能看到奴隶的眼睛是什么模样。

无名是个特例,她是站着的,而非匍匐,因而每个看她的人都不免看到她的眼睛,虽无恶意却比恶意更令人不舒服的眼睛。

若无名的眼睛丑也就罢了,但骞庸知道,这个奴隶的眼眸极美,在很多年前时这双眼眸透着比烈阳更耀眼的飞扬神采。

许是那时太美,如今太恶心慎人,强烈的对比愣是让骞庸过了这么多年都还能想起多年前的那双眼眸,想起一次便对如今的无名多生一分厌。

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骞庸还想说什么,阳生却走了过来。“骞庸。”

骞庸见阳生眼露不悦,无奈的走开。

阳生将一只烤兔子递给无名。“你最喜欢的兔肉。”

无名沉默的接过兔肉吃了起来。

阳生坐了下来。“你别在意骞庸,他就是太严肃了。”

无名这一路的表现的确刺激人了点。

无名随意的摆了摆手,无所谓,自己不过是奴隶,在意不是奴隶该有的东西。

阳生噎了下,终是没再说什么,只能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等自己继位了,一定要给无名封一个很重要的爵位和一大片封地,或许那个时候无名会变成曾经的模样。

无名安静的吃着兔肉。

阳生也安静的静坐于其身边小憩,也只有在无名身边他才能如此轻松惬意的休息,他身边所有的人都可能被利益收买,或因感情而背叛,独无名不会。

无名什么都没说,但吃兔肉的姿势有了一些细微的改变,原本是完全不设防,如今却是变成了一旦有人靠近阳生,她的姿势会是最方便攻击的。

阳生的小憩并未维持太久,

很快有人来报,前方有人遇到了狼群。

阳生第一反应是自己的弟弟妹妹们终于要对自己动手了。

不对,也不是终于要对自己动手了,从他老子开始纳妾起,食物里被加料、身姿妖娆的貌美侍女、各种好看好玩的玩具、出门时马突然受惊或是马车突然出问题源源不断。

直到他追着防风侯跑到蒲阪,成为防风侯在蒲阪的质子后这种日子才结束。

蒲阪不是防风侯的天下,却是防风侯的眼皮底下。

在防风侯的眼皮底下对他的孙子做点什么,很难不被察觉。

防风侯可不是防风嗣君,防风嗣君会因为主谋是自己的儿子或宠妃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防风侯,多半简单粗暴的一杯鸩酒。

孩子的孩子不是我的孩子,孙子孙女多到根本记不清后防风侯对于鸩杀一两个孙子孙女完全不会有感觉。

毕竟,他还没死呢,孙辈就已经迫不及待的想搞死别的兄弟姐妹了,这是多么笃定或期盼他这个祖父早死?

即便不是,他众多孙辈里,只有女儿的两个孩子和儿子的两个嫡嗣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别的,从生下来可能就没见过,或是只见过一两面,地位还没他养的猎犬高。

阳生有时觉得,如果自己死了,防风侯有一定概率会让姑姑的孩子代替自己的地位。

父亲呀,有时就是太傻,忘了,他还只是嗣君,不是国君,忘了他有的,姑姑也有,他能成为嗣君并非他比姑姑多出色,只是因为他是第一个孩子,姑姑是第三个。

弟弟妹妹们更傻,不过从傻人的角度来看,如今防风侯远在兖州,倒也不失为一个良机。

阳生很快便反应过来自己想多了。

他的弟弟妹妹们及其背后的力量若有着能耐,他这几年也不可能过得平安。

牙狼是狼这一族类中的王者,一群牙狼能干掉两倍数量的甲士组成的军队。

也因此,这种凶猛的群居兽在春嵬之前就被清理过了,只要不跑到山林深处并且运气又正好很差是遇不到的。

遇到的人除非真的背运到了极致,不然准是被安排了。

被狼群给围猎的人是少昊君离、辛筝以及方雷忞。

阳生也不确定究竟是哪个这么背运。

不管是哪个,都有一大堆人想弄死他们。

但不管是谁这么背运,这三个人的分量都很足。

一个帝族一个王族,还有一个出身虽差了些,但来到帝都后所表现出来的才能以及王对其的青睐,足以弥补不少差距。

阳生立刻下令休息的众人上车随他前去救人。

阳生带人赶到的时候,三支队伍加一只不知哪来的大老虎仍旧和狼群纠缠着,确切说狼群盯着方雷忞等人不放。

大抵也是因此,活水东引之后方雷忞并未趁乱跑掉,而是留了下来一起帮忙,略有不同的是,他帮忙时选了个非常方便随时逃跑的位置。

一箭自狼眼贯入,钉在颅骨上,辛筝甚为佩服的问方雷忞。“你是不是掏了狼窝?”

能让狼群追得如此不死不休的,只有一种解释:狼窝被掏了。

方雷忞委屈道:“春嵬只准带五十人,我掏狼窝作甚?”又不是活腻了。

突破智商下限的人辛筝见得多了,谁知道方雷忞是不是这么个奇葩,但她不相信方雷忞的脑子也得相信狼群的脑子,狼窝是狼群最重要的巢穴,往往藏得极好,春嵬开始才多少时间?方雷忞这么点时间就能找到狼窝,不如改行去干猎户,保证成为猎人之王。

狼群终究势大,辛筝还好,自身实力强,唯一留下的门客骊嫘更是强大,主从倒是没什么大事,但少昊部的护卫们却是已经出现了伤亡,眼看就要被狼群淹没。

方雷忞对从人做了个手势,一旦撑不住就见机推君离与辛筝挡狼争取逃走的时间。

辛筝瞄了瞄方雷忞,与骊嫘交换了眼神,实在撑不住就把方雷忞扔进狼群里。

虽不知是谁做的,但既然是追着方雷忞不放,将他扔进狼群,大家自然就安全了。

骊嫘不动声色的向方雷忞靠近。

君离恰在此时听到了车马辚辚的声音。

有别的队伍来了?

君离一边上弦、拉弓、射箭一边道:“有人来了,五十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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