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之下,设立两个行政机构。
一是侍其轴所负责的政务院,管理南京府现有的县级机构。二是梁申负责的办公厅,下辖外交部、教育部、商业部、科技部、监察局、人事局等部门。
各地的县级机构建设还算基本完备,起码县长或是代理县长已经都有了。但是梁申底下的这些部门,绝大多数都只是空有其名,连部长人选都没办法确定下来。
只能慢慢地进行补充。
在赵权的极力坚持下,在临时管委会之外,单独设立一个大法官职位。由大乌泰担任首任大法官。
大法官负责南京府法律的编撰与施行,全境讼诉案件的审理,以及各地方法官的任命。
这个大法官,有点像宋国的“提点刑狱司”。只是,提刑司为宋朝廷派出的路级司法机构,中央一级并无此常设官职。
不过,路级的提刑司,其权力却远远大于赵权所设立的这个体系中的地方法官。
宋初虽然就有提刑司,但是到了宋仁宗明道年间,提刑司才成为宋朝的常设机构。除了掌本路郡庶狱之外,提刑司还兼监察官吏、保任廉能、劝农采访、管理屯田及镇防诸军。与安抚使司、转运使司、提举常平司一起,合称为宋路级机构的“四司”。
这个官职,最为后人所知的,应当就是被冠以“大宋提刑官”之称的宋慈了。
宋慈?
赵权突然想到这个人,似乎也是这个时代的,似乎也是福建人,这时候会在哪呢?
得让李勇诚没事的时候去找一找。
“膨!”的一声,正低着头琢磨的赵权,刚拐出门就迎面撞上了一个憨实的身躯,让他顿时一阵头晕。
“这个——小权,没事吧!”来人,是辛邦杰。
赵权扶着头,晕乎乎地看着辛邦杰,一脸疑问。
“嗯,我是来提醒你,那个,今天晚上的家宴,你莫要忘了!”辛邦杰扶住赵权。
“噢——好的——”
要不是辛邦杰过来提醒,赵权还真的忘了这事。
这些天,实在是把自己忙得快傻掉了。
此次家宴,是大岩桓妻子杨淑真与辛邦杰之妻杨淑琳共同张罗的。
难得兄弟几个基本都在,张罗一次家宴,倒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自辛邦杰与杨淑琳成婚并生下一子之后,杨淑琳在府中的地位水涨船高。
与其姐不同,自小便在锦州协助其父亲打理家中买卖的杨淑琳,为人大方而且性格开朗。年纪虽然较小,却深得府内上下喜欢。
自从所有的办公机构全部迁入一直空着的王府之后,大乌泰的副万户府,便已经成为一个纯粹的住所。
安排仆役、照顾起居、洗衣换被,几乎全是杨淑琳在负责。
尤其是因为辛邦杰的缘故,杨淑琳对赵权几人更是照顾有加。郭筠当时到南京府来时,也是杨淑琳出面,负责她的所有起居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