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了一些地方案例。
为什么要写跟本故事没有关联的实际案例呢?
先简单说一下。
前面讲到破案跟小说的六要素有关联的地方。
今天要说破案跟医生,行医看病有关。
是不是马上有人会说,这不是胡扯吗?警察跟医生,或者医生跟警察有毛关系啊?警察破案,医生看病,最多望闻问切【中医】,西医借助听诊器,x光片,ct,核磁共振,心电图,脑电波等等,对吧?
可是我要告诉你们,我要说的不是职业不同。
而是什么呢?
医生根据病人的症状,或者询问结果,或者辅助结果,血液化验,尿液化验,心电图,,心率,脉搏,血压,x光片,ct等等等等,是不是判断了病人的症状,做一个判断得了什么病,对吧?
而警察呢,根据现场,或者受害人的描述,或者现场的总体,局部嘴一个初步,或者综合判断。
是不是都是一个诊断,判断的过程?
而我要说的还不是这个,而是医生,毕竟面对的是直接的病人,症状就摆在那里,还有一些辅助的,直接的手段,依然怎么样?不是百分之百,包治百病,或者百分之百判断准确,还有误诊,判断失误的情况。
而警察并没有看到嫌疑人,罪犯等犯案过程,也不是在案发现场逮住了嫌疑人,罪犯。
关键的问题是什么?
就是警察破案越多,累积的经验越多,尤其是当被冠以神探,荣誉满天飞的时候,更容易形成一种固定思维,喜欢跟医生瞧病一样,比如这个症状是什么,一二三,然后什么会引起这一二三,那么这样捋线索,是不是就直捣病灶,源头了呢?尤其是当这种,或者相同的病见到了,就会第一时间根据一些症状就能准确判断是什么疾病,当然还是要配合相应的检查,来确诊。除非病人不配合,不需要。
毕竟疾病,还是有具体的,直接的能看到的人摆在那里,还是比较直观的,错误不是绝对没有。但是错误几率,误诊还是很小的,尤其是越来越发达的科学,医学技术,医疗条件,软硬件设施,对吧?
但是警察就不一样了,同一种病【命案,比如凶杀,qj案等】,对应的人可不是一个,一种。也不知道是新手,还是老手,或者是仓促作案,还是有预谋的。
正因为尤其是老警察,立过很多功,经验丰富的警察,更容易形成固定,惯性思维。
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思维有时候会形成盲区,反而忽略掉一些细节,不合理的地方,然后就会把案件带进,不是死胡同,而是错误的地方。
案件破了,家属伸冤了,获得了赔偿了。
但是死伤死难者却没有得到真正的正义和伸冤,相反却引发了冤假错案,把无辜者,或者并没有在这件案件里犯案的人,嫌疑人给逮捕了,判刑了,枪毙了等等。
等于是两起冤案,两家人给毁了,但是真正的凶手,罪犯,犯案人,却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