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鹿著)
==嫁妆还我,赡养费拿来,负心汉咱离婚吧!===
在《斗二奶打小三踹飞生活助理秘笈》那篇唐穿指南里,嫁给李四郎的您,经历了种种不愉快的婚后事件,决定要跟李四离婚。今天俺们就来看看唐朝的离婚手续怎么办。
首先,作为穿越爱好者的您,请牢记“七出、三不去”,也就是男方“休妻的七大理由”和“不能休妻的三大原因”。
这个不仅是在唐朝,在汉以后的历朝历代基本都适用,无论您穿到了哪里都有应用价值。
按《唐律》,可以被臭男人休掉的妻子所犯的“七出”分别是:
1无子——这个应该说不适用于您,因为上篇您已经给李四生了个儿子。虽然刚生下不久就死了,但是以您的年龄,显然生儿子的可能性还很大。
唐律规定,正妻要年满五十岁以上无子,才能适用此条被休。(如果是男方患不孕不育症呢?也要归罪于女方……喵的这什么世道啊!赶紧找糖果老师去看病是正经!)
2淫佚——咳咳,无论您看到帅哥动没动过心思,只要没有真凭实据被夫家抓住,这理由就不能随便用。什么?他们说跟自己老公xxoo太多也算淫佚?(x_x)少乱来了,结婚两年才怀上娃……
3不事舅姑——跟公公婆婆关系不好,不好好侍奉老人。这就是考验儿媳妇的情商了,会不会哄老人高兴……估计穿越女们这一项都不及格……
4口舌——成天东家长西家短的说闲话,跟妯娌小姑们吵架拌嘴也算。
5盗窃——在夫家乱拿不属于自己(嫁妆)的东西,私藏起来或者偷偷给人。
6妒忌——不容许自己老公跟其他女人xxoo,这一条您张三娘那可是板上钉钉坐得实实的……
7恶疾——染上了妨碍正常生活的疾病,包括麻疯等传染病,也包括聋哑、眼盲、秃头跛脚驼背等等……
其实这一条也十分之混帐,比如老公在外面乱交染上了艾滋病,回来传染给妻子,结果妻子却要因为“恶疾”被休,上哪儿说理去啊……╰(‵□′)╯
以上是“七出”条款,历代都差不太多。
“三不去”也就是“男人不能休妻的三种情况”,分别是:
1经持舅姑之丧——公公婆婆死后,按礼法规定为他们服过三年丧的妻子,不能被丈夫休弃。
2娶时贱后贵——丈夫又穷又贱的时候娶的妻子,后来发达了,也不准休妻。作者俺觉得这一条还是很人性化的,现在也很有借鉴意义(如果臭男人发达以后糟糠妻自己想离婚那倒可以)。
话说贞观年间,大脑经常短路的李二陛下曾经表示过要嫁女儿给门神尉迟敬德,就被尉迟以这条“糟糠之妻不下堂”的律令规定给顶回去了。(尉迟默默内牛:李二你自己比俺小十五六岁,你女儿可以当俺孙女了,你小子居然要当俺便宜老丈人,坑爹呢……)
3有所受,无所归——这一条的“受”和“攻”……不对,“归”,解释起来有争议。有人认为是说“妻子成婚时带来的嫁妆,如果休妻时夫家无力归还,就不能休妻”,也有解释成“明媒正娶进门的妻子,如果休妻时她的父母兄弟已经不在了,没有娘家可回,就不能休妻”。大致上,理解成“妻子被休以后无生活来源”应该错不到哪里去。
“七出”和“三不去”是相互制约相互斗争的关系,如果一个妻子,比如说张三娘您,既犯了“七出”(妒忌),又有“三不去”的情况(假如说您在李家当媳妇时丈夫当上了官吧),那怎么办呢?
按唐律规定,如果您犯了“恶疾”和“奸”这两条罪名,那么即使符合“三不去”的情况,夫家也可以休妻。
除这两条以外,只要您符合“三不去”,那么即使犯了“七出”的其他条款,夫家也不能休妻。
如果丈夫在妻子没犯七出、没犯“义绝(下面会讲这个)”条款时,蛮不讲理硬把妻子休了,官府会判他一年半徒刑,妻子追回来不准脱离关系。
如果妻子犯了七出里的其他五条,但有三不去的情况,丈夫还是把人家给休了,丈夫要打一百杖,妻子仍然追回来。
如果以上都不存在,丈夫“合理合法”地休妻,倒不用报经官府批准,但是需要把休妻的情况写个书面文件,他的父母、伯叔、姨舅要在文件上签名,妻子这边的父母、伯叔也要在文件上签字同意,连带邻居朋友见证人什么的一起签名作为凭证。
以上说的是丈夫主动休妻时的情况,唐朝还有一种情况,夫妻双方可能都不想离婚,但是官府会强迫他们离婚,这种叫“义绝”。
发生了什么事的时候,官府会动用行政手段强迫夫妻分开呢?
比如说——您跟李四小夫妻吵架,吵着吵着动起手来了,公公婆婆过来劝,估计少不了要向着自己儿子拉偏架,您一时气急,骂公公婆婆“老贱奴”“老虔婆”——得,妻打骂夫的父母、祖父母,这都算犯“义绝”,官府如果知道了,直接就判您和李四离婚,如果不离,要服一年徒刑。
类似犯“义绝”的行为还有:
1妻子杀伤夫的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姐妹、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