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负责搬运的骑士把尸体放在桌子上,然后挥挥手叫他们离开,紧接着又发出一声抱怨:“这帮家伙最好别再给我找活干了。”
随后是一声低吼,他便又说:“没错,我希望,山姆。”
韦伯恩轻叹一声想要缓解躯体上的劳累,却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只得拿起打火石点燃煤油灯,随后放出红虫叫它们替他拿来要用的工具。
“好了,可怜的阿卡姆,希望你对我解刨你的尸体持赞同意见。”
他上下审视一遍尸体,然后拿起维克多红虫搬运来的手套,戴在手上。
“别骚扰我的犯人,山姆,他们可不是你的食物。”韦伯恩看一眼无所事事的山姆,又向左手边挪动目光,注视那头鬣狗:“还有,西姆,不许吃那些红虫!”
他把整个眼睛向上瞟,他在给人起名这方面实在没什么建树。想到什么,就起什么。
但伴随着又一声低吼,地牢内便此起彼伏,毫不停歇。幸好他已经习惯,但第一天真被折磨的不成样子,一整晚都没睡好觉。
韦伯恩摇摇头,随后开始脱阿卡姆身上的铠甲与衣服,又思忖他已经给他们喂过饭,便猜测它们是想家了,但那样的话,他便没什么可做的了。谁都知道它们迟早得回归森林,但具体时间,还是得看那个公主的意思。
他尽力沉下心思开始研究阿卡姆的尸体,实际上在看到维克多红虫时,他心中就已经有了一个模糊人选,但那只是一种感觉,奇怪的感觉,而且他并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
若真要说,便只有他在把虫子放进其他人体内时的感觉。就像是神交,了解他心中所蕴藏的一切。
他甚至已经有些记不清他用这招撬开了多少人的心,自从传承了他父亲的衣钵开始。
韦伯恩注视眼前裸露的躯体,把嘴唇向上拱,放下手中已经紧握的锋利小刀,又弯下腰,从柜子里拿出羽毛笔与羊皮纸。
他捏住下巴,把羊皮卷摊开紧密连接着铺在地牢的石板上,直到纸张的面积足够把阿卡姆身上绘满的图案全部临摹下来。
韦伯恩第一眼看到那诡异的图案,心中就扬起一抹熟悉的感觉。因此他便知道,彰显在他眼前的这幅景色,相当值得研究。
但他已经记不清有多少年没再画画了,也没办法料及自己的手艺到底退步了多少,最后一次拿起画笔,还是在安格玛西时,给纳尔塞刚出生的女儿画的那副画。
他随后呼出一口气,开始拉动椅子调整方位,直到找到一个趴在地上也能将尸体上的图案完整映入眼睛的角度他才罢手。
然后便拿起羽毛笔开始在羊皮卷上描绘图案。
羽毛笔的笔尖落于羊皮卷之上,从头开始,到脚结束。
完成最后一笔之后,韦伯恩费力的从坚硬、冰凉的石板上站起身。他感觉得到,他的整个后背都已经僵硬,手臂更是酸的不成样子。但一注视地上耗费了他将近半个夜晚时间的图案,他的心中还是爬上了少许欣慰。
“晚安,山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