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时候比来的时候心情更灰暗。
来的时候虽然情绪不高,毕竟要做的的不是什么高兴事,尽管做了各种猜想预案,可世上毕竟还是好人多,两家总有一家愿意养孩子的。
结果,王家那一家子奇葩,不说也罢。
孙家倒是想养,可光想想那一溜五个萝卜头,再加一个更小的,关键是不知道人家还会不会再生孩子了,他们自己看着都替人家发愁。
再怎么说,孙家虽然碍于现实不想养孩子,能做的也都做了,只好还给了抚养费呢。
虽然不够孩子成人,抠唆一点也能把孩子养到三四岁。
难道真把孩子送给别人养?
万一人家不生不生的,孩子过去了人家又生了怎么办?到时候这孩子又被欺负了怎么办?
这种事儿也不是没发生过。
只是欺负还好,更可怕的是把人家孩子磋磨死的也大有人在。
这种情况,让人怎么敢把孩子送出去?
至于福利院,也不是不行。
其实福利院的孩子很多还真的是烈士家属的,就是真送福利院的话,总觉得不得劲儿,不是那么回事,毕竟这孩子他们也带了这么几天了。
回去的路上三个人无精打采,除了照顾孩子的时候,连说话都少了。
一天之后三个人带着孩子回到了藤县。
藤县这边的领导能有什么法子?
临时找靠谱的人家肯定不行,只能暂时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先养着,等他们慢慢找靠谱一点的人家再把孩子托付给人家。
期间余娇娇一直没走也没吭声,直到他们商量好要把孩子送走了,余娇娇终于忍不住了,拦住了抱着孩子准备把孩子往福利院送的警察:“要不,让孩子跟我回去吧。”
不要啊!
你疯了!
家里四个都不够你养的吗!
为什么又要养!
这个才两个月一点,要是生病了怎么办?要是出事了怎么办?要是你万一不小心给人家养死了怎么办?这孩子可是在上面挂了号的,不是路边捡的被家人抛弃的!
理智疯狂叫嚣着不要多管闲事,身体和嘴巴却像有自己的意识一样,根本控制不住。
警察有点惊讶:“这,这不太好吧?养个孩子不是小事,你,你要不要先跟你丈夫商量一下?”
余娇娇目光不受控制的朝襁褓看去,强笑道:“我男人不会不同意的,他走之前就说过实在不行把孩子带回去也行,再说了,我,我毕竟也是孩子他干娘。”
余娇娇和孙明丽来往的那十来封信都带过来了,作为和孙明丽有过来往的证明,里面的内容这些警察当然也看过。
正是因为看过才知道,干娘什么的,这个说法根本就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