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娥羞愧的简直要死,刚才听沈青枫那番话还好,知道他是生气,是发火。
可这个沈家二丫头,真的是杀人都不带见血的。
瞧她笑的跟朵花一样,可那说出口的话,比杀人还狠。
“小姐就不要跟我一般见识了,我就是个没用的乡下妇人,嘴碎了些,我以后肯定不敢再胡说了,跟谁也不说,我就干我的活。”
青禾脸上的笑容忽然消失了,换上冷冰冰,“那样最好,你只有三次犯错的机会,可别浪费了。”
“是,是我一定不浪费,哦不对,我一定不犯错。”
“那好,等大哥回来,我就能回家了。”
“少爷!少爷!马车备好了。”福子满头大汗的跑进来。
林砚之微微转身,看向小丫头,“我们走吧!”
“去哪?”
“送你回去……顺便吃饭。”林少爷说的理所当然。
沈青枫看向小妹,暗暗询问她是怎么回事。
青禾有引些烦躁的直摆手,“没事没事,你去忙你的吧!我能搞定。”
二哥很怀疑,他怎么觉得似乎甩不掉这位精贵的少爷了呢!
坐上马车,当然是他俩同乘,福子可没办法拉两辆马车来。
起初沈姑娘并没觉得有什么,前世打车还有拼车的呢!
但是渐渐的,她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弄的她寒毛起来了。
四下找去,却发现林大公子正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呢!
“我脸上有东西吗?”她摸向自己的小脸蛋,难不成是沾上灰了?
“你很怪!”林大公子看了许久,就得出这么个结论。
青禾失笑,“我哪里怪了?”
“哪里都怪。”无论是性情还是做事的手法,以及现在……毫不避讳的跟男子同乘,不是她太随便,就是在她的观念里,没有男女大防这种事。
林砚之不是傻子,身体不好,激发出来的脑子很好。
第一眼看见她,就觉得怪,似乎格格不入。
总之,就是很神奇,很奇妙的存在。
青禾食指绕着发尾,一圈一圈的绕,“既然我哪里都怪,你还敢跟我坐在一处,就不怕我是山里跑出来的妖怪,会把你吃了吗?”
这话说的调皮,但听在林砚之的耳朵里,味道可就不一样了。
林大公子耳朵根子都红了……脑袋也低了下去,于是那对通红的耳朵,在他白皙的皮扶映衬下,显的十分醒目。
哇!沈青禾想大叫一声,好可爱的一对耳朵。
说起来,他才更像妖怪吧!
这么白,这么易碎,给一种仙气飘飘的感觉。
不禁逗的林少爷,很快就让沈姑娘失去兴趣。
她开始琢磨这俩猪蹄,刚才忘了,应该叫龚达帮着剁开的,要不然谁剁?
失策失策!
她不看他了,他又慢慢抬头,耳朵上的红胭脂已经褪去,白白嫩嫩的,也是一样很可爱。
冰糖,家里还有,最近吃过几次红烧肉,这是为了满足沈青杨的心愿,他就想吃红烧肉,吃到饱的那种。
做红烧肉,冰糖必不可少。
她的做法,是不搁香料的,就是冰粮,酱油,醋,这些基本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