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制作好后的成品茶,一部分作为茶租上缴给官府,剩下的则由六务十三场收购,不得卖于别人。在抵扣了本钱和茶息之后,园户们才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古代无论种植什么,基本上都是靠老天爷吃饭,一旦收成不好,园户们不但要如数偿还本钱外,缺额部分的茶息也要照付不误。
六务十三场完成收购之后,再将这些茶叶转手批发给各地的茶商,最后在大宋各路销售。但茶商并不能随随便便地购买茶叶,而是先要到榷货务缴纳现钱或者金帛,换取类似“盐引”的“茶引!”也就是今天的提货单,随后才能到六务十三场批发茶叶。
官府就相当于一级代理,垄断了定价权和经营权,不允许茶商与园户直接交易,而二级代理,茶商们可以自主定价、自主经营。
宋朝太宗和真宗时,对茶官榷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最终都未能改变其国家垄断的性质。
站在官府的角度来讲,官府作为一级代理商,能获取绝大部分的利润,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但由于官府干预过多,茶叶市场的活力不足。
首先,园户未能完成官府派给的种植任务的话,茶息却还是要照付的,如此一来,搞得一些园户入不敷出,只能靠“贴田卖屋”来抵偿,无疑增加了百姓的负担和从业风险,
其次茶商们和官府做生意往往会处于劣势,为了得到新茶,就得到处巴结送礼,而且官府每年都会根据市场来调节茶的价格,大头都被官府拿走了,剩下的利润又太薄了,所以茶商们缺乏积极性。
官府很聪明,不管怎么样,它都是稳赚不赔的。但排除六务十三场的管理成本,运输成本,仓储成本,损耗成本,还有打击走私的执法成本后,细算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由于市场活力不足,所以往往是供大于求,茶叶积压严重。在赵昕看来茶官榷于官、于商、于民均有诸多弊端,就是一个三输的局面。
宋仁宗当政时,围绕废罢茶官榷的问题讨论了好几回,景祐三年,时任权叛户部勾院的叶清臣给宋仁宗算了一笔账:在景祐元年一年内,官府所获得的的茶息是59万贯,茶租是34万贯,但官府从茶商处收的税却高达57万贯,于是叶清臣建议改官榷为通商,如此一来官府不但节省了成本,而且光是收税就能获得几倍的收益,何乐而不为呢?
但不知道怎么得,一帮大臣们研究了好长时间,都以为不可行,所以废除茶官榷的动议只能搁置下来。
庆历三年,朝廷又开始讨论“弛茶盐之禁。”但当时的一把手范仲淹却认为眼下朝廷政缺钱呢?把茶禁放开,等同于让利于商,朝廷缺了这项收入,最后还是会分派到农户的头上。范仲淹本着“与其害农,还不如对商贾加以控制!”
所以即便是商业发达的宋代,重农抑商的思维惯性还是根深蒂固的。
等到庆历四年,朝廷财政宽裕的时候,范仲淹却早已被贬出京城了,正是应了那句话:“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有些事情一旦错过了,便再也没有办法从头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