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塞北:金矿
塞北省渔港市——
【后世美国阿拉斯加州安克雷奇市】
夏季的暖风吹动了整个渔港湾,海港内停泊着大大小小,数十艘吨位不是很大的蒸汽海船,这些海船都是当地的渔船。
因为塞北地处靠近北冰洋的地区,加上直面太平洋,每年都会有大量回游的鲑鱼,当地的鲑鱼产量也是十分巨大,在整个汉国仅次于鲜卑都督区。
甚至就连当地的螃蟹,都被冠以“帝王”之名,虽然这是夸张之言,但却着实让塞北当地养活了不少人。
当地的经济,在整个汉国都是比较原始,甚至只有海产,皮草等少数几个不算太大的产业。
这也就造成当地经济的“落后”,甚至就连所谓的渔港城,也是在俄国殖民者的基础上修建的,以至于那些刚到渔港市的外国人都感觉自己到了俄国。
整个渔港市总共也才七万人,这个数字还是这些年拼命移民,移出来的,在俄国人时期,这个地方的人口,就从来都没有超过一万,最多的时候,据统计也才八千人左右,还要算上,后来汉国崛起后,跑来驻防的士兵。
渔港市之所以取名“渔港”二字,根本原因还是因为这里的海洋资源,当地虽然被汉国某些富裕地区戏称为“三无”,无人口,无经济,无条件。
但放眼整个塞北,甚至整个加拿大地区,也就少数几个地区可以和渔港市相提并论,要知道英属加拿大至今很多地方都是无人区,只有靠近汉国和美国的一部分地区,才有些人口和经济活动。
虽然这和加拿大内陆“糟糕”的自然条件有关,但是却也揭示了一个现实,那就是英国人根本就不在乎加拿大发展成什么样,毕竟这里是英国殖民地,殖民地的义务就是交税,提供所需要的一切,至于其他责任,英国人是一点都不打算负责,美其名曰当地人自治,其实本质还是“推卸责任”,只想拿好处,不想干活。
如果塞北这个地方是兰芳那样的海外领地,汉国也就不管不问了,只在当地拿好处就行,但错就错在,这个地方是本土,如此,发展塞北,就成了汉国必须要完成的义务。
也是因为如此,塞北每年才能拿到高达八百万华元的财政补贴,要知道这些钱可都是其他地方上交的税收,就这么轻松交给塞北,可见对塞北的“情谊”。
当然,如此不计后果的付出,在汉国朝廷内部,乃至帝国议会,不是没有争论过,只不过这一切都被更高级别的力量压了下来。
整个塞北就是在这样的“补贴”下发展起来的,如果没有补贴,整个塞北可能就像前任巡抚一首诗所说:
“寒风卷平川,冰山行路难,”
“若问此间计,白了少年头”
是啊,因为塞北,前任巡抚卸任时不知道多了多少白发。
塞北就是诗人笔下的“荒芜”,也是所谓的“空寂”。
这里没有所谓的灯红酒绿,也没有风景如画,有的只是几条渔船,一座经常被风雪覆盖的港口,以及隐藏下臃肿皮衣下方的“热情”。
——
夏季的塞北,天空中高悬的暖阳,使得整条河沟都开始化冻,几只当地的雪兔蹦蹦跳跳的探头喝水,地面上,熬了半年的小草,从雪水中冒出了头,阳光照下,顽强的小草和化开的雪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咔嚓”,小草被雪兔吃掉了!!
刚刚还在享受新生的小草,就像它的前辈一样,生来就是要被消灭的,至于所谓的活着,可能真的只是活着的吧!!
雪兔探头了,用隐藏在雪白绒毛下的红眼睛看了一下周围的一切,随后便低下头享受着“美味”。
“嗖!!”
一支弓箭准确的命中了雪兔,刚刚还在摧残小草生命的雪兔,马上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周围其他的几只雪兔看到这样“残忍”的场景,立马四散逃离,丝毫不在乎同伴的生死,这是刻在它们基因里记忆,一旦遇到危险,先逃跑,只要逃跑了,以它们种族的繁衍能力,只要一个季度,族群就恢复过来了。
如此,同类又有多重要呢??
“刷刷”,丛林里走出了一个裹着海豹皮的少年,少年的脸色带着一丝显而易见的喜色。
走到旁边,捡起已经送命的雪兔,拔出沾着血水的箭矢,拿到河边,清洗了几遍,就插回了背上的驯鹿皮做的背篓中。
少年提着雪兔就往附近的部落走去。
少年叫阿拉赫,是当地的一个爱斯基摩人部落的一员,平日里做的最多的就是打猎。
爱斯基摩人,其实严格意义上讲和鲜卑地区的勘察加,楚科奇土人很像,都是那种以渔猎为主的寒冷民族,主要的交通工具,其实就是驯鹿。
只不过爱斯基摩人相比那些地区的土人,多数使用的一种当地特有的犬种,汉国叫它们“爱斯基摩犬”“塞北犬”“阿拉斯加犬”,名字的叫法有很多,但是汉国官方目前的统一叫法都是“塞北雪橇犬”,意思也很简到那明确,那就是塞北当地的犬种,主要用途就是拉雪橇,拉货的。
【后世的阿拉斯加犬】
“汪汪!!”
阿拉赫刚刚来到一处空地,就听到一阵兴奋的狗叫,一台雪橇车前,拴着三条通体黑白,绒毛浓密的大犬,见到阿拉赫之后,叫的更欢了。
阿拉赫先是从背篓里面拿出几块有些僵硬的肉干,送到几条狗面前,待它们吃完之后,才开始调转车头,重新绑好栓狗的绳子,随后便开始驾驭这台从小开到大的“狗车”。
哗啦啦!!
雪橇车被三头力气十足的塞北犬拖拽着在刚刚融化的雪地中滑行,速度越来越快,甚至给人一种带风的感觉。
配合暖洋洋的太阳,以及这个时节恰到好处的微风,吹在脸上,让阿拉赫有一种想睡的感觉,直到“空空”一声,他才清醒过来。
起来一看,陷进去了。
阿拉赫摇了摇头,最后缓缓的将雪橇拉了起来。
“哗啦啦!!”
雪橇刚一拉起,刚刚卡住的地方开始塌陷,露出一个小洞。
阿拉赫起初没有觉得什么,只不过当他扫过一眼的时候,突然看到一抹和族长项圈上很像的颜色,顿时起了兴趣,趴在地上,将手伸进了泥土里面。
一阵“翻滚”过后,黑乎乎的手,从洞口“拉”了上来,手上来的时候,是攥着的。
“呼呼!!”因为扒的时间太长,以至于身上都沾了不少泥土,身旁的狗则在互相打闹,偶尔回过头看看,和它们一个“姿势”的主人。
沾满泥土雪水的手摊开,露出一个黑乎乎中,带有一抹金光的顽石,顽石大概有七八两重,是阿拉赫从下面的一处岩壁中,好不容易扣下来的。
“呼呼!!”
阿拉赫站起身,吹了吹石块上的泥土,以及黑色的“污垢”,最后实在吹不动,擦不动了才放弃。
虽然大部分地区还是很黑,但是阿拉赫敢肯定,上面的金色,就是族长项圈上所拥有的颜色。
想到这里,阿拉赫瞬间高兴起来,对于他来说,这可比打几只雪兔,到河里捞几只鲑鱼要重要。
毕竟部落里要想出名,就得干点和别人不一样的事情。
一想到自己被族长“奖励”,然后名扬整个部落,最后爱丽雅嫁给自己的场景,阿拉赫就是一阵“战栗”。
不是害怕,而是兴奋!!
“信心满满”的阿拉赫翻身上车,一拽车绳,架着“狗车”就飞奔起来,速度之快,“驴车战神”都甘拜下风。
…………
木屋内,族长看着手中的泛着乌黑的石块,左看右看,总感觉“含金量”不怎么高,但又因为出头的那一抹金光,没有办法完全否认。
而在对面阿拉赫则是紧张的站在一旁,一动也不动,毕竟现在整个部落都在传自己带回了“宝物”,如果不是,那自己可就丢人丢到家了,所谓的迎娶爱丽雅,也就成为了一个笑话。
最后,看不真切,又无法判断的族长,只能吩咐人拿着石块去附近汉国城镇的机器上检测一下。
这也是目前唯一的办法,目前的爱斯基摩人,因为汉国人的到来,其实真正像原来那样茹毛饮血的生活,其实已经很少了,更多的是一种“文化”。
就比如“钱”这个陌生的语调,对于目前的爱斯基摩人同样很重要,毕竟傻子都知道,拿着钱,可以到汉国人那买“烈酒”“糖果”“罐头”等好吃的食物,甚至还有女人喜欢的漂亮衣服。
就在部落里的阿拉赫“战战兢兢”的等待消息的时候。
城内的一家从事切割的店铺内,有关“狗头金”的传说,正在像“龙卷风”一样,传递到小镇的各个角落。
小镇总共就一千五百人,大多数都是熟人,这样的地方,没有什么是真正的秘密。
没准你今天和谁打一架,只要稍不注意,第二天,全镇就都知道了。
在这样的熟人社会中,“秘密”,那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听说了吗,咱这附近发现,金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