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侧这间配房,是苏御小时候住的,一应家具齐全,稍微打扫一下就能住人。
他先是去外面购置了一些新的被褥铺上,接着又找来一块大木板把井口给盖上,免得这熊孩子又偷爬出来,不小心落井。
初墨可不是一般的孩子,皮上天了。
他收拾房间的功夫,阿玉已经将初墨重新裹好,缚在背上,在厨房的炤台前生火烧水,准备晚饭。
米缸面缸都是半满,只不过家里没有新鲜蔬菜。
苏御又出去买了点菜,顺道去铁匠铺那里,买了一个火炉放在配房。
阿玉和自己可不一样,孩子早产是上个月的事,眼下还没出了月子,身子骨弱禁不起风寒,再说初墨还小,屋子里还是需要生火取暖的。
杨铁花听到苏御说捡了个孩子,吵嚷着要过来看看,被苏御硬生生拦下了。
我这还乱成一团糟呢,你就别过来添乱了。
傍晚时分,一锅热腾腾的粥上桌了,还有两个可口的小菜。
家里总算有了点烟火气。
苏御心满意足的坐下,开心的吃菜喝粥,
别说,味道还挺不错。
阿玉则是一点不避嫌的撩开衣服,当着苏御的面就给孩子喂起奶来。
啊这
苏御赶忙端着粥背转过身去,虽然他知道这里的女人在喂养孩子的时候,很多都不怎么避嫌,尤其是普通人家出身的妇人。
但他觉得不好意思啊。
阿玉的相貌只能说普普通通,算不上好看,但给人的感觉很舒服。
吧唧吧唧的吮吸声持续了老长时间,半晌后,阿玉啊呀一声喊痛,
“公子,初墨这孩子应该有六个月了吧?”
阿玉的判断,是基于孩子长牙了,而且头顶也长出了些许头发,她刚才那一下喊痛,就是被孩子咬的。
这熊孩子长的也太快了,这就是天生道胎吗?这么神奇?
苏御支支吾吾道:“我也不清楚,孩子是我捡的。”
“苏公子真是个善人,”阿玉笑了笑,垂头打量着小初墨,一脸的怜爱。
她在清河县举目无亲,孩子早产而亡,男人又被人给打死了,她在城里已经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
所以,她分外珍惜当下,
给孩子喂饱奶,口中吟唱着家乡的歌谣,等到哄孩子睡着以后,她才端起一碗粥,蹲在角落里吃着。
苏御看在眼里,不由得感叹,封建社会普通人家的女人,真是一点地位都没有啊。
“小玉姐,别蹲着啊,上桌吃,这还有菜呢?”
“不了公子,我在这吃就很好了。”
“来吧来吧,我这里可没有那么多世俗的破规矩,”说着,苏御将阿玉拉回桌子前,笑呵呵道:
“小玉姐,我希望呢,你能将初墨当成自己的孩子养,甚至等她长大以后都可以让她叫你干娘,这孩子皮实,犯了错该打打该骂骂,你可别不忍心。”
阿玉点头道:“晓得了,公子放心。”
回到卧室,关了房门,屋子里隐隐还飘着一股小初墨的翔味儿,苏御忍不住摇头悲叹。
还好,有了阿玉,自己以后不用再给她刮翔了。
这时候,苏御才有功夫拿出那一叠子银票。
“嘶~~~~~”
他的这一口凉气,差点没把油灯的火苗给抽灭了。
“三百万?”
“嗝~”
苏御都差点抽过去。
拢共四十五张银票,总计白银三百二十万两。
这是什么概念?听说当年朝廷拨款开建绿水堡的河运码头,就是三百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