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的改革,说到底就是要解放上河领的生产力。
而解放生产力,首先是解放人,将人还原为个人。让人的自我意识,主体意识开始觉醒,注重探索自我、肯定自我、发展自我。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人的创造性,从而提高领地的活力。
而法律作为时之准绳,如果不能反应和解决当下上河领的社会矛盾,那即便再完备,也没有被执行的必要。
对伊鲁学士等人的工作态度,亚瑟肯定万分,但对他们的劳动成果,亚瑟只能表示遗憾。
偷懒是不可能偷懒了。
无奈的亚瑟只好加入了“上河领民法典制定小组”并担任组长一职。
但可怕的是,亚瑟对制定法律完全是门外汉。
他脑海中虽然有大致的方向,和基本的要求,但对于该如果具体完成一部法典的制定,他基本属于跟着感觉走的水平。
这就导致,身为组长的他带领着学士们兜兜转转十余天,其中大部分的时间,根本不是用于探讨法条,而是用于向学士们阐述他的价值观念。
这……亚瑟感觉自己像是一个传销人员,在给学士们洗脑。
最后,亚瑟这个法律门外汉终于认清了方向,干脆停止了民法典的制定,直接上宪法和刑法。
宪法是根本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所有的法律法规都是它的下位法。
而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简单的说,宪法就是其它所有法的爸爸,有了它才有其它的法律法规,而刑法就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
再简单的说,上河领的宪法和刑法,就是亚瑟意志的书面表达!
与其整日像老师纠正错题般的给学士们上课,不如直接带领他们制定一个解题模板。
往后再有别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学士们只要依照宪法和刑法这个模板的解题思路,完成答题即可。
想做甩手掌柜,首先要制定好管理规则才行。
亚瑟这个法律门外汉,带领学士们兜兜转转十余天,总算是找到了基本方向。
可方向正确,只是制定法律的第一步。
宪法作为根本**,内容其实相对较少,一共只有三章三十六条,因此制定起来相对简单。
而刑法就折磨人了,一共被分为了十三章,亚瑟估计,其中涉及的法条条数至少得有好几百!
他原本只是想让学士们弄个民法典,以为大概半年就能完成。谁知搞着搞着,把自己填进了坑里。
想他前世虽然也算一个宅男,但偶尔也能出门旅旅游,或者去收收他那二十几套物业的房租,就算宅在家中,也能在网上浪迹天涯。
哪像现在,看着是个领主,其实已经人格分裂,整天不是琢磨犯罪的门道,就是想着怎么惩罚别人才好。
偏偏伊鲁学士等人一个个精神高涨,就像是正在从事一份伟大而崇高的事业,一天到晚跟打了鸡血一样。
学士们勤奋和努力,亚瑟自然是非常非常高兴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员工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