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布莱克仔细打量着自己的房间。
来到新天津城后,所有的“贵宾”都被安排到了紧挨着尼堪“行宫”的一座两进院落的厢房里。
当然了,如今新天津城已经完成的建筑物除了牙买加特别府府尹衙门、尼堪行宫、驻军军营、部分仓库设施,剩下的由于建筑材料缺乏,彻底完工恐怕还要半年到一年。
不过,就在那座专门招待贵宾的两进院落里,布莱克还是发现了端倪。
墙壁是烧制的红砖砌成的,表面已经刷了白灰,地面上则涂抹着如今已经开始“流传”到欧洲的“水泥”,那是一种表面上看起来十分粗糙但能够防水,用久了之后愈发光亮的物体。
当然了,既然是招待贵宾的,在水泥上已经铺了一层地毯,这种地毯原本是中亚一带的特产,不过自从大夏国占据了中原王朝眼里的漠南、漠北、林中以及中西伯利亚南部草原地带后,他们拥有的牛羊数量无疑是世界之冠。
于是,与牛羊皮毛相关的制品一开始还是在大夏国境内销售,自从蒸汽机发明后,便一发不可收拾,皮衣、皮帽、皮手套、皮靴、皮鞋、毛衣、毛毯、地毯、毛毡、呢绒,凡是能想到的都有,并从此时的哈萨克、普鲁士大商人手里销到了欧洲。
以前,俄罗斯的皮毛在欧洲堪比黄金,是上层人物冬季穿着打扮必备之物,眼下,来自大夏国的成品不禁花样繁多,质量上乘,价格还明显便宜一些,让欧洲人趋之若鹜。
这让此时的毛纺织品大国英国、法国非常恼火,前不久,两国都下达了禁止大夏毛织品进入国境的命令。
窗户与此时的欧洲诸国都不同,先是一扇雕刻得精美,但风格明显不是欧洲风格的镂空窗户,然后再是一扇摸起来比如今意大利的玻璃还明亮、光滑的玻璃。
眼下,玻璃窗推开了,留着那扇雕刻着山水人物图案的镂空窗户,窗户,以及屋子里的床、桌子、书桌、椅子,都是红中带黄的纹理,表面幽沉,已经刷上了一层明显来自大夏国的清漆——一种大夏国风靡世界的产品,听说主要成分来自树脂。
所有的家私都是新做的,还散发着一股清香、沉郁的味道,如果罗伯特没有猜错的话,这种木材就是如今在欧洲异常抢手的巴西红木了。
这种味道,让有些闷热的牙买加顿时有了一阵清凉的感觉。
布莱克走到书桌前面坐了下来,书桌、椅子都是典型的东方风格,一种让布莱克有些讨厌的古朴、凝重的风格。
书桌上放着墨水、砚台、鹅毛笔、毛笔和一种叫做“铅笔”的东西,这种东西大夏国自己也刚刚生产出来,当然了,听说大夏国还造出了一种叫做“钢笔”的东西,能够像鹅毛笔那样蘸墨水写,其里面还有用“粗胶”制作的盛放墨水的物件儿,吸上一些墨水后可以书写很长时间,用完了再蘸。
这种笔听说异常珍贵,大夏国也只有少数人有资格使用,自然不会出现在这间屋子里,毛笔、鹅毛笔布莱克都见过,他端坐在椅子上拿起了那只铅笔仔细端详起来,铅笔已经用小刀削好了,露出了里面的笔芯。
书桌上还放着一叠白纸,布莱克仔细瞧了瞧这白纸,厚薄、色泽、晃动时的声响都是上佳之选。
他又仔细观察了那只铅笔,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
“笔芯不知是用什么做的,不过外面肯定是用木头做的”
他拿起铅笔,在白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如今风靡英国中上层的“莎士比亚体”,仔细端详着自己写下的名字,布莱克顿时意识到这种笔在军事上的用途,一刹那,他不禁呆坐在椅子上。
眼光所到之处,这墙壁、这家具、这地毯、这文具,让他有些云里雾里,进一步加剧了他的迷幻。
半晌,同样用巴西红木制成的木门响了,布莱克这才站起来打开了房门,门外露出了富凯那张胖胖乎乎的笑脸。
富凯今日没有戴帽子,白色的绣花衬衫,衣领上、袖口的蕾丝闪着金色的光芒,紧身灰色亚麻布裤子,白色的袜子套在上面,一双扎着蝴蝶结的小黑皮鞋恰如其分地套在脚上。
布莱克眼前的装束与富凯差不多,不过今日他要会见大夏国的皇帝陛下,他还是不顾富凯的劝告,固执地穿上了一件中长款的灰色外套。
他正要出门,富凯却神神秘秘将他拉到窗户附近,“亲爱的布莱克,你肯定错过了些什么”
他指着那镂空的窗户说道。
布莱克有些不明所以,“带着东方风格的窗花罢了,虽然奇特,但并没有什么”
“亲爱的布莱克,请凑近一些”
布莱克这才凑近了窗花,这一瞧,不禁让他目瞪口呆。
这窗户,乍一看是镂空的,但仔细一瞧,却并不是完全“空”的,镂空处挂着一张张细网,那是一种既能让空气流通,又能阻挡这热带地区令人恐惧蚊蝇的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