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了!
彻底麻了!
一众巨头及太子爷瞠目结舌地看着朱雄英,陷入了呆滞与麻木之中。
太孙殿下试图吞并草原,群臣还以为他不过是年轻气盛,好大喜功罢了。
但谁料想过,这个小王八蛋竟然跟疯子一般,想在草原里面种出粮食,还要种遍整个草原!
这不是疯子是什么?
还想在草原种出粮食,你怎么不上天呢?
历朝历代也不是没有这种想在草原种粮食的疯子,但无一例外都以失败告终。
大哥,那可是草原啊,不是江南这等鱼米之乡!
蒙古草原北部和西部以山地为主,而南部和东部则是一沙漠为主,能开垦出来,用来种地的简直少之又少,而且由于气候环境等因素,就算有地可以耕作,也会因为气候原因导致耕种失败,努力都付之东流。
换而言之,即便你傻傻地搁草原上面付出心血种出了粮食,等到丰收的季节,蒙古鞑子不请自来,乌泱泱一大片成群结队的铁骑不但杀你人,还抢你女人抢你粮,那不是自讨苦吃嘛?
这位太孙殿下果真还是年轻了啊,说出这些话都不用经过脑子思考的嘛?
新任吏部尚书侯庸都快被太孙殿下的天真可爱给气笑了,强忍住怒气开口道:“太孙殿下,草原生态结构单一,稳定性极差,盲目开荒极易造成土地沙化,极大地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并且别说粮食,连自身安危都无法保证,谁又愿意背井离乡前去草原拓荒垦殖呢?何况草原与大漠地皮比较薄,种了庄稼之后水土流失很厉害,水土资源稀少,什么作物可以种植成功呢?太孙殿下说的是那神器红薯吗?先前臣等已经试过了,这个法子行不通!”
朱雄英苦笑着摇了摇头,面对众人的质疑并不动怒,而是好整以暇地取出了那几颗土豆,胸有成竹地开口道:“红薯喜热畏寒,在草原大漠这等昼夜温差极大的地方,自然很难养活,所以我们得靠这个玩意儿!”
众人的目光瞬间聚焦到了几颗土豆之上,似乎想要看明白此物到底有什么魔力,竟能让太孙殿下大言不惭地夸下如此海口。
“此物名土豆,不但能吃,还很好吃,比之红薯更容易填饱肚子,而与玉米与水稻、小麦这些粮食作物相比,却是具有更强的耐旱性、耐寒性、耐贫瘠性以及极好的环境适应性,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不必精耕细作,也不必花费太多功夫进行照顾,但是产量高的惊人,足以与神器红薯媲美!”
“或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土豆才是真正的社稷神器,它天性喜阴凉畏热,并且适应能力极强,即便连辽东这等苦寒之地都可以大规模种植,更何况草原大漠呢?”
太子爷:“!!!”
一众朝臣:“!!!”
嘶……
神器啊!
这才是真正的神器啊!
如若这个小王八蛋方才说的都是真的,那这土豆比之甘薯更加珍贵,更加适合种植推广!
各种特性比之神器甘薯还要优良,甚至可以种植于辽东这等苦寒之地,这可是神器甘薯都不配备的超强优势!
前去辽东之地拓荒垦殖的百姓都尚需为甘薯搭建暖棚,但这土豆似乎并不需要,产量却是与甘薯一样的恐怖。
“英儿,此言当真?你可知道你方才那番话的分量?”
太子朱标忍不住起身追问道,整个人的心神都聚集在了那几颗黄不拉几的土豆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