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达华原本还要休养几日,但多隆嘴快,在来找林易之前就传人去通知了曹达华。
很快,曹达华也赶到了林易这里。
“曹大哥,你身子还未痊愈,在家休息就好了,干嘛非要起来查案呢?”
曹达华使劲拍了拍胸口
“咳咳咳咳咳咳”
差点咳死过去,幸亏多隆连连拍着后背,这才将一口气给理顺。
喝了口林易倒的热水,缓过劲来的曹达华这才说道:“咳你们瞧,我这身体多硬朗。”
另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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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捕头,曹达华的责任感还是很强的。
毕竟还有一个秦冲秦捕头在,所以当他听闻这桩案子有些奇怪的时候,便硬挺着身子,当仁不让的接过了这个案子。
虽说案子是接下来了,但涉及到诡异的元素,他自然要拉上自己的好兄弟林易了。
多隆向来不愿意蹚这种浑水,上回吹箫巷的鬼事已经把他吓得够呛。
之所以由他来通知林易和曹达华,是因为黄知县知道他们仨的关系好,而林易和曹达华在上次的案件里身负重伤,实在是不好意思厚着脸皮再把案子派给他们,但这个案子显然不是秦冲能解决的。
自打曹达华火速升为捕头,黄知县又重用林易,郁郁不得志的秦冲便经常借酒消愁。
人呐,最怕的就是欲望大过能力。
其实身为捕头,已经是万中选一的存在,只是人比人气死人呐,曹达华这种一年连升三级的存在,那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谁让他没有林易这样的好兄弟呢。
这种升官发财的事情,怨不得别人身上去。
曹达华和林易来到老汉家里。
这是一处二进的宅子,比不上林易的林府大,也略显老旧了些,但从宅子的装饰来看,依稀可见当年的辉煌。
进入老汉家的大堂,堂上挂着两幅牌匾。
“妙手回春。”
“德才兼备。”
林易和曹达华各读了一块,便觉得这老汉绝非一般人。
老汉死在自家的后院,尸体已经被人送到了仵作那里。
死的地方做了一些标记。
知道林易和曹达华要来,这里早有官差候着。
见到林易和曹达华,连忙向两人请安:“林大人,曹大人,你们来啦。”
“嗯。”
曹达华还是那副官派。
林易直接开口问道:“这位兄弟,请问一下,可查到这老汉生前是做什么的?”
那官差立即回道:“回大人,这位老汉名叫姜厚,生前是一名大夫,曾在年轻的时候考过秀才。”
林易和曹达华对视一眼,立即明白了那大堂上所悬挂的两幅牌匾的意思。
由于尸体已经运走尸检,林易在现场也并没有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于是两人便来到老汉平时居住的卧室搜查,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线索。
依照惯例,依旧是曹达华检查室外,林易负责室内。
这曹达华刚离开屋子,林易便察觉到老汉屋子里的一处有异常。
在一个衣柜的缝隙中,隐约不停的有黄色的气体缓缓飘出。
之所以能看到这种黄色的气体,是因为林易拥有天眼,一般人是绝对看不到这样的气息。
看到异样的林易连忙走到衣柜旁,将柜门打开。
只见柜子的一层隔板上,放着一个精致的小袋,那黄色的气体,是从小袋子里涌出的。
这是什么东西?
带着好奇,林易轻轻的拿起袋子,将袋口打开,探头一瞧,里面竟然都是金灿灿的珠子!
用手捞出一把,赫然是纯金的金豆子。
真想不到,这老汉竟然这么有钱。
这一袋金豆子,能买好几栋这样的宅子呢。
看来这老汉是深藏不露,低调的很呀。
但是
看着这些金豆子散发出来的不明黄色气体,林易觉得这豆子一定有什么问题。
拿出走马灯,对着这金豆子一照,林易的天眼立即在走马灯里看到了老汉生前发生的事情。
这姜厚年轻的时候也是颇有文采,满腹经纶,轻松的考取了秀才。
原本姜厚的父亲也是在朝中当官的,结果因为得罪权贵,受到了迫害,被罢免回家。
回到家中没几年便郁郁而终。
虽然父亲从未有过训示,但瞧在眼里的姜厚自此便打消了考取进士入朝为官的念头。
不考功名,做什么呢?
当官是为了造福百姓,行医也可以呀。
于是姜厚便弃官从医。
有学问的人,学什么都特别快。
这姜厚虽然不再考虑入朝为官,但依然没有停止读书学习,同时还将重心放在了学医上。
很快,姜厚便成为了一个合格的大夫。
只不过,相比较他在文学上的天赋,姜厚在医学领域的建树就远远不如文学了。
这也是让姜厚感到非常郁闷的原因之一。
不过好在,很快姜厚便通过行医,帮助了不少患病的百姓,这让姜厚不禁又获得了许多成就感。
然而,姜厚的医术虽然高超,但他身上依然有一股文人的傲娇气。
有时候病是治好了,但在病人那里的口碑却不怎么样。
所以姜厚人到中年的时候,家道中落,老父亲留下来的财产,也消耗的差不多了。
但姜厚行医依旧是我行我素。
按照姜厚的想法,一日三餐,吃鲍鱼燕窝也是一顿,吃馒头稀饭也是一顿,精神富足的人对物质的追求并没有那么多。
除了医治前来看病的人,姜厚平日里就闷在家里熟读医学和文学的各种典籍。
没有成亲,没有子女,孤家寡人的姜厚也落得一个逍遥自在。
一日,姜厚少有的出门,到集市上去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