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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混战即将结束(1 / 2)


巴暮皱起眉头,显然是听到了胡队长的喊话,准备迅速解决战斗。

“烟刀”

巴暮冷声轻呵,嘴里的香烟加速点燃,烟头冒出一阵滚滚青烟,瞬间将他整个人笼罩起来。

“噌”

不一会儿,巴暮从烟雾中快速冲出,双手拖在身后,那滚滚青烟顿时依附在了他的双手上,凝聚成2把青色双刀。

西装男子的进攻的速度极快,身后的双刀被他拖出丝丝青烟。

但胡队长也不是无能之辈,迅速反应过来,猛的往空中跳跃,双手迅速在空中结印。

“庚水无限水弹!”

瞬间,空中的胡队长迅速从自己的腰间掏出2把喷水手枪。

是的,就是那种小卖部5元一把的塑料喷水玩具手枪。

滞留在空中的胡队长双手快速的扣动着扳机。

“咚,咚,咚,咚”

天空中,顿时冒出无数枚水滴做成子弹,射向了地上的巴暮。

巴暮面部略显阴沉,青色的烟刀迅速挡在身前,双手快速挥舞着,抵挡着天空中快速飞来的子弹。

“噹!噹!噹!”

“咚!咚!咚!”

巷子里的众人瞬间眼花缭乱,只见巴暮挥出的烟刀快如闪电,在身前化作数百道残影,根本无法看清他是如何抵挡住那些子弹的。

而被巴暮烟刀弹飞的水弹胡乱的击飞在小巷的墙壁上,在墙上留下了密密麻麻的弹孔。

众人看的胆战心惊,迅速的撤离,为正在打斗的二人留出近百米的空地。

“文志,咱们俩和这个巴暮交手,能在他手下截走那个刘安心的几率是多少?”曹家那名会使用明火的英雄问着旁边观战的曹文志道。

“很难,他的练体已经超过3级,掌握者,顾名思义他们早就已经彻底熟练掌握了自己的异能,如同自己身体里与生俱来的某个器官一样。

而我们英雄者只能勉强的使用出自己的的必杀技,对自己异能的认知和掌握完全达不到人灵合一,而达到人灵合一的掌控者随便使用一个技能,就具有我们现在必杀技的破坏能力”曹文志阴着脸说道。

“唉,那我才刚刚成为英雄,离人灵合一远了去了,怎么办,文志,如果作战部的人拦不住他,让他跑了,我们还硬要截下那个刘安心吗?”曹家那位明火英雄者微微叹气道。

“算了,他是教父的人,我们放跑他不丢人,等会儿只要把何大东和剩下那2名年轻人留下就行”曹文志阴沉的说道。

“那跑走的关林和陈悠悠怎么办?对面那群好像是以前陈家戏园的老人物了吧,看样子他们今天是过来死保何大东的。

虽然他们是一群普通人,但我们曹家也是万万不可动他们的,尤其他们今天是跳着英歌舞来的,动了他们那可就是犯了祖宗大忌!

而且日后若是要传出我曹家滥用异能,伤及普通人,那我们曹家可就在光舟立不了足啦!”曹家那名英雄焦虑着说道。

曹文志眯着眼睛,手指紧握。

《国家异能法》里明确规定:

任何情况下,异能者绝对不能私自动用异能危害普通人的人身安全,否则将会剥夺能力,终身监禁!

如遇持枪,持刀杀人,抢劫,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异能者可以在选择不伤及他人性命的情况下制服犯罪人员,但绝对不能导致他人生命流失。

意思就是只要你是异能者,你无论怎样都不能杀掉一个普通人。

这是对普通人的一种保护,也是稳定社会秩序的一种手段。

普通人的事,就应该用普通人的方法来解决。

而异能者之间的争斗。

国际上的管理制度,倒是比较松懈。

你们两个有仇,双方可以签订生死协议,死了,法律也不会追究。

而且,两个异能者在没有签订生死协议的情况下,进行决斗,只要不是出现恶意虐杀,伤及性命的情况发生,你们俩爱怎么打,怎么打,打残都没人管。

但不能恶意破坏公物,损害社会秩序,更不能伤及到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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