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风云部族跟人打起来了?”
听到喊杀声,沈青锋也不由得一阵意外。
在他的印象中,风云部族的武力其实还算是可以的,以张楚阳为首的一干异能者实力强悍,训练有素,更别说还有云九天这个正在闭关的大杀器了。
沈青锋也是好奇得很,到底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敢杀到风云山上来撒野了。
“走,看看去。”
被激起了好奇心,沈青锋一马当先走在了最前面。
虽然听起来前方厮杀正酣,但他艺高人胆大,带来的又都是精锐高手,自然不怕卷入到争斗中去。
更何况,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他忽然觉得,这或许是一个不错的机会。
“说不定咱们还能趁机卖个人情给风云部族,到时候既能彰显实力,又不用跟对方发生冲突,却是再好不过。”
他在心里打着如意算盘,选了一块高地,拨开眼前茂密的枝叶,把前方的战场尽收眼底。
一眼看去,最先映入他眼帘的,却是一片惨烈的血战画面。
敢来攻击风云部族,来袭之敌自然是有着绝对的自信,事实上,他们在局面上看,占据了绝对的上风,甚至已经杀上了风云山的半山腰。
不过真正让沈青锋震惊的,却是这伙来进攻的人使用的手段。
这些家伙是人类,毫无疑问,但他们掌握的科技,却是明显要比沈青锋所知的人类技术都强出一个档次。
要知道,沈青锋已经是天朝最高级别的特战部队首领,国家有什么最先进的单兵装备,也都是优先供给他们。天朝的科技,在世界上不说首屈一指,那至少也是排在前列的,军事方面尤其如此,即使是号称科技第一的白鹰帝国,他们的特战部队能拿出来的武器装备,也不过就比沈青锋等人强上半筹而已,远远做不到代差压制,可以说,这已经是人类的极限了。
可是现在,沈青锋看到了什么?
这一支几十人的小分队,每人手上都拿着造型极其科幻的光束枪,炙热的光线一闪之间,别说血肉之躯要化为灰烬,就连坚硬的岩石都会直接被烧熔,化作通红的岩浆!
激光枪天朝不是没有,但供能远没有这么成熟,功率更是完全没得比,仅凭这一点,沈青锋就敢断言,这绝不是人类的东西!
而他们身上的作战服也是功能繁多还极为先进,别的不说,首先一点,竟然能够做到折射光线进行隐匿的地步,类似的技术沈青锋也有耳闻,但在天朝还处于实验室阶段,远远没到实用量产的地步,他自己也没见过,但这些袭击者身上的光学隐身技术却表现得相当成熟,即使在高速运动的时候,也只有一个仿佛火炉上扭曲的热空气一样的淡淡透明轮廓,比起那些专攻隐身的血脉能力都丝毫不差。
而且,这作战服似乎还能强化人体的运动能力,沈青锋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血脉能力者,但起码他们表现出来的力量和速度,比低阶血脉能力者都有过之而不及,加上可以不断抵御风云部族枪弹射击的电磁屏障,这一支袭击者小队的实力,绝对比得上同等人数的血脉能力者。
不过因为风云部族的武力主要也是以血脉异能为主,对金属枪弹的依赖并不大,这些袭击者作战服最后那个电磁护盾的功能,倒算是媚眼抛给了瞎子,但即便如此,他们也把风云部族的人压制得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