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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埋刀(1 / 2)


保镖是个很体现军事素养的职业,不仅能攻,还得善守,赵凤声侦察兵出身,学过各种战斗技巧,不会太过陌生。他做的第一件事,先查勘学校环境,把每一个地点记在心里,刻画出大概轮廓,到时候逃跑也会选择合适路线。还好政法大学占地面积不大,不需要太费鞋底,慢慢吞吞溜达小半个小时,走遍了学校每一处角落。

学校西边是师范大学,南边是学院路,北边是庄稼地,东边是果园,一目了然,结构清晰。听钱大宝说,上学期他们同学眼馋果园里种植的草莓,组织过一次不太成熟的盗窃活动。

不过结局很悲惨,先是一位同学跳墙头时,脚面被高压电勾住,电是没电死,但是落地的时候是用脸部作为支撑点,门牙没了,胸骨还断了一根,立马被人抬到急诊室救治。几位热血青年很有不到黄河不死心的坚韧,继续摸黑向果园吹起冲锋号角,可大学生们动动笔杆子还行,农业实在不擅长,根本不清楚草莓是跟小麦一样的高度。

几位大小伙子仰着脑袋光往上瞅,围着苹果树乱转,草莓一颗没找到,还被看守果园的老农发现,拎起斧子追着他们抱头鼠窜,最后清点战场,一个耐克鞋跑丢了,一个新买的几百块牛仔裤划破了,还有一个最倒霉,跑进了粪坑里,差点没被淹死,被同学们笑话了整个学期。草莓没偷成,反倒赔了夫人又折兵,果园成了他们心中惊悚的梦魇,几人连续做了半个月的噩梦,梦到明晃晃的斧子跟老农刺耳的叫骂声。

赵凤声听完后笑得没心没肺,偷鸡摸狗对痞子来讲根本不叫事,赵凤声在十岁的时候就敢带着其他三害去工地偷铐子,胆大包天,转过身卖给收废品的小贩,小的能卖一块五,大的能卖三块,那是他们小时候改善伙食的最大收入。

自从被父亲发现他有偷东西的陋习,抽出皮带狠狠教训了他一顿,赵凤声再也不敢去偷去抢,因为那是父亲下手最黑的一次,令赵凤声永生难忘。

从此以后,赵凤声没有干过鸡鸣狗盗的勾当,怕父亲寒心。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既然要当保镖,得先有趁手的家伙才行,碰见硬茬子了也好有一拼之力,要是遇到怀揣手枪手雷的刺客,那赵凤声自认倒霉,你敢掏出手枪,我就敢举手投降,绝不做负隅顽抗的傻事。

撞枪子这事跟撞大运一样,不能每次都叫他中奖。

自己已经过了六次鬼门关,天晓得老天爷会不会再赏一次脸。

手无寸铁的赵凤声先买了一麻袋砍刀,并没有放在一处地方,先往怀里踹了一把,在租住的民房里放了三把,又放了几把在宿舍和走廊不显眼的位置,然后在学校转了半天,往不易被人发觉的地方藏了几把刀。干完活,赵凤声满足拍了拍手,整个学校都有了他布置好的暗雷,心里总算有点底。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赵凤声习惯把细节尽量做到滴水不漏。

为了承担起钱大宝安全问题,赵凤声决定和他住在一个宿舍。长腿妞居住的小窝虽然很诱人,但他不愿趁人之危,救了美女就要以身相许?那不是跟强盗一样行径?再说长腿妞脑子不够数,傻啦吧唧,贸然推到人家,跟欺负幼儿园小朋友是相同的道理,赵凤声可没那种娈童癖好。

即便那双一米好几的美腿很销魂,赵凤声还是当起了不会趁人之危的正人君子。

其实赵凤声暗地里望着长腿妞摧枯拉朽的身材,和不设防的姿态,纠结过很多次,每一次理性都战胜了欲望,这让他光想抽自己耳光……

当赵凤声第一次踏入110宿舍,刚一吸气,捂着鼻子抱头鼠窜,直接败退到走廊里。

他清楚几个大老爷们的房间不会太整洁,可没想到狼藉到这种程度,能当笔筒用的袜子丢的满地都是,直溜溜竖在那里,白的穿成黑的,黑的穿成灰的,看着跟他娘靴子一样,大部分刺鼻气味,就是从那几个毒气弹里传出。

房间里不仅臭,还乱,方便面盒子丢的到处都是,里面长满绿毛,有的盒子里还塞着满满的烟头,针插不进,连个缝隙都没有,如果让密集恐惧症患者看一眼,能直接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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