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傻狗,是活不了多久的。”陈炫拍了拍周长青的脸:“地皮属于江家的了,周家持有的,只有处方,利润分成,暂时28吧,留点空间,以后好调整。”
“多谢干爹,以后办事,孩儿一定会多动脑子。”周长青毕恭毕敬的行了一礼:“江家老太,毕竟是一把年纪了,是不是?”
“你必须记住,在江家,只有四个人不能咬,雨茉、她的父母,还有老爷子,其他的人,随你高兴,死了算我的。”陈炫拎住了周长青的耳朵。
“孩儿记住了,绝不会让干爹失望。”周长青不敢多问,再次行了一礼,退着到了门口,转过身子,跑步而去。
“小茉莉,小炫子已经帮你搭好了台子,后面的戏如何唱,只能靠你自己了。”陈炫两手枕头,躺在沙发上,看着外面火红的烈日,思绪似乎回到了当年的时光里。
那场该死的车祸,导致他双腿残废,妹妹成了植物人,需要巨额的医疗费,可所有的亲戚和朋友,都避而远之,好似躲瘟疫一般,没人管他们的死活。
是江雨茉在暴雨中跪了三个小时,终于打动了江父,同意承担所有的费用,还请了全国最好的专家为他们医治。
而那时的江雨茉只有六岁,不仅用她的善良拯救了他们的生命,也用她的坚强和勇敢鼓励了他,令他重新燃起了生的渴望,更明白了今后要肩负的责任。
那段时间,江雨茉放学之后家都不回,直接到医院,给他和妹妹读《一千零一夜》,用一个又一个的离奇故事,陪伴他度过了人生中最悲痛的岁月。
也正是那段时光,令他和江雨茉结下了不解之缘,还给彼此取了绰号,可惜的是,十八年之后,江雨茉早已不认识他了,更不知道,她天天骂的废物,就是当年的玩伴小炫子。
江雨茉的病,是因他而起,当年在暴雨中跪求,时间长了,寒气入体,落下了寒症,每当刮风下雨,寒症就会加重,令她痛苦不堪。
他“嫁进”江家半个月了,一直在研究江雨茉的病,确定寒毒已侵入骨髓了,普通的治疗,没任何效果,即便是针灸,也无法根治,只能暂时压制寒毒。
天天宅在家里研究病情和治疗方法,什么都不做,引起了江雨茉的不满,以为他不求上进,不思进取,心安理得的吃软饭,更令人愤怒的是,不修边幅,比流浪汉还邋遢。
“好大的手笔啊!从一楼到三十六楼,一共78个保安,没有一个能站起来,最轻的也是脱臼。”门口突然响起愤怒的声音,打断了陈炫的思绪。
陈炫没动,仍旧看着窗外,他早就知道有人上来了,从对方的步幅也能猜测身份,必然是受过职业训练的军人或警察,修为不弱,至少是九品战尊,或准战神强者。
来人是严涵,汉城刑警大队的副队长,接到电话,说这儿有人火拼,几十号人受了重伤,全部倒地不起,如此大案,当然要亲自出马。
从一楼到三十六楼,她仔细查看过每个保安的伤势,越看越心惊,每个人都是一招完败,没任何人获得出手的机会,更恐怖的是,出手的人,只有一个。
到了总裁办公室的门口,见里面成了垃圾场,到处都是血,却不见周长青的影子,只有一个不修边幅,比流浪汉还邋遢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