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转变,孩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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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突来,水雾笼罩上河村。

沈秋华体态肥硕,全身湿透,手臂夹着黄油伞,气呼呼拿钥匙拧开大门。

伞一扔,脚踹式关上大门。

一脚一个深坑,进堂屋东耳房。

衣服被雨水漫湿,仔细看滴下来水滴,竟掺杂着血迹。

沈秋华凭借记忆,笨拙地为自己换上一身淡色玫红麻衣。

只因原主审美太绝,柜子里不是大红大紫,就是青黑艳蓝,稍显华丽衣裙,与她乡村守活寡的身份格格不入。

主要她太胖了,过于鲜艳的衣服,只会放大她满身油腻,倍显老态更加丑陋。

唯一一件粗布麻衣,比起其它衣服,颜色可以说最为素雅的了。

今天是她心爱的秀才丈夫七天一次休沐之日,因此尽管大雨磅礴,也没使她心情低落。

心疼丈夫可能手中无伞,特意穿上最艳丽宝湖蓝,画着最浓艳的大嘴唇子,满怀欣喜跑去村口为她久盼归家的丈夫撑伞。

许是满心欢喜,没注意脚下湿滑,一个重心不稳。

后脑勺重重磕到凸起一角石砖,就此一命呜呼。

待她丝滑穿越继承记忆,她痛苦捂着嗓子。

感觉她被原主记忆,强行灌了一坨屎。

明明是商户小姐,虽然中途破落,爹娘升天。

可她作为沈家唯一遗孤,手握够她生活两辈子家产,却整天围着个满脸厌恶她的臭男人献殷勤。

她真服了,给人花钱不说,别人还不待见她。

甚至为了躲她,独自搬到镇上租房,说那里清净,才能安心备考。

沈秋华笑了,她竟不知乡村的人口能比密集的乡镇来得吵闹。

明显是不愿整天面对她这张肥肠猪头腰子脸,而找得烂借口。

她就不明白,既然这么不待见原主。

当初为啥要上门求娶呢?

娶回来后,一边花着她的钱,一边享受她无微不至的照顾和贴捧,一边嫌弃厌恶到避恐不及。

晃着笨拙身体四处打量这个她一手操持出来的家。

青砖黑瓦半大泥土小院,右侧歪脖子梨树,开始含苞待放。

桌椅衣柜一样不少,虽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日子是上河村算得上是中等人家了。

沈秋华似乎明白了求娶原因。

可惜,原主已去,她不可能为一个陌生男人,继承原主本性去献媚讨好。

按道理,该是秀才书生求着她,讨好她才对。

哪有她出着钱养着人,还看软饭男脸色过活的呢。

她不禁讥讽原主,不止长了个猪头,还长了个猪脑子。

【咚】

【您的签到系统已上线,签到任务已发放,完成一次拒绝,恋爱脑值减10,体重减10,随即赚钱秘方一份。】

沈秋华听完,当即眼神明亮。

这就是有系统的感觉吗,太爽了。

只是苦了她要顶着这具笨拙身体一段时间了。

摸了摸正在干夹的后脑,许是因为她的穿越,夺命伤口开始自动愈合了。

省去她冒着大雨前往村医家的麻烦。

凭记忆轻车熟路衣柜最深夹角,掏出个两掌大的黑匣子。

里面躺着最后一百两银子,以及五千贯铜钱。

下面是她娘家老宅的地契,以及仅剩的五亩薄田。

才嫁给李宗杨两年半,她万两家产,就要见了空底。

他是吞金兽转世吗,两年半就吃空了她近两辈子的金银?

都怪原主恋爱脑,给他花钱从不记账,只要他开口,不管多少都献殷勤地给出去。

合着钱不是她挣得,花起来不心疼是吧。

但她疼啊。

一万两啊,虽然比不上大富大贵,但是在上河村这种地方,只要稍微省点。

花个两辈子真不是问题,但现在......

沈秋华一股骂人无力感。

往事无可追,现在她要守好仅剩的财产,不能再让耗子撬走了。

与其放在自己手里遭耗子,倒不如置办成田地,还能保产增值。

不是没想过和离,别说她一个穿来的法盲,就是原主本身也不懂邱越国婚姻法。

冒然提出和离,到时候万一落个人财两空下场,哭都来不及。

还是等她得空去镇上打听辩士讼师这类人士了解清楚,再来和离也不迟。

来都来了,也不急于这一时。

当然,如若过程中,李宗杨受不了她的改变,主动提出和离,自然最好。

她决定等明天耗子走了就去办。

不过眼瞅快到他回来的时候,现在最要紧的是将黑匣子重新隐藏好。

到了午饭点,大雨逐渐停止。

连带凸起的砖头,都被冲洗干净,不留一丝痕迹。

“吁~”

木棚牛车村口停,白衣青衫,头戴黑巾帽,黑面白底千层底鞋落地。

好一个白面书生俊秀公子。

车帘掀起,同等身份书生,先是村口左右张望寻找。

后又打趣道:“咦,今天宗杨兄家那位,怎么没在村口迎你?”

这么一提,李宗杨才发现村口少了道煞风景的。

每次因为沈氏不得体的穿搭,让他遭同僚笑话。

已经做好这次又被嘲笑的准备。

还好人没在。

紧张的心松了又紧。

一向期待他这天回来的沈氏,今天竟然没来迎接他。

矛盾心理埋怨沈秋华同时,俊脸不显,始终淡然笑答。

“许是家中事物牵绊,走不开吧。”

扫兴,特意送李宗杨回来,就为博个开心,结果大肥婆不在。

“宗杨兄真乃我同僚之楷模,内宅如此丰腴,尽显魁梧,你还能对她从容关护,真另愚兄之佩服。”

李宗杨对同僚话非常受用。

眉眼带着悲怜:“沈氏身世可怜,我若不对她好,那她真就没有依靠了。”

同僚:“宗杨兄大义!”

与同僚告别,转身变脸,严肃蹙眉脚踏污泥进了家门。

见到散落雨伞,怒火一下点燃。

她明明出去过,却不在村口等他。

她现在连以夫为天的道德都不懂了吗?

很生气,为了让她知错,故意将大门狠狠摔上。

这么大动静,她应该知道他回来并且很生气了吧。

整理好仪容,摆出一副自认优雅姿势,静等沈秋华出来对他卑躬屈膝的道歉。

结果只听厨房传来“滋啦~”清洗后的食材入锅爆炒的声音。

似乎根本听不见他制造的大动静。

李宗杨脸黑如锅底。

往常即使他轻咳一声,沈秋华不管在家哪个地方,都会跑过来对他嘘寒问暖关心。

今天怎么如此反常?

想到这次回来的目的,对她的不满,暂且压下。

自顾自去堂屋等候。

那么大动静她哪能不知道,就是故意不理会罢了。

李宗杨对她而言,不过是生命中一个过客。

他的任何举动,都不足叫她牵挂于心。

一盘竹笋炒肉,一碗白米饭,两手无空地端进堂屋方桌。

旁若无人般,自顾自大口开炫。

对面而坐李宗杨不敢相信她的举动,呆愣半晌。

“你怎么只顾自己吃,没看见我回来了吗?”

她现在怎么变得这般不懂事,还是表妹温柔顺眼。

若不是今日有大事需要她同意,他才不肯冒着大雨回来看她呢。

而且沈氏厨艺向来不好,这菜一看就没胃口。

还是表妹温柔可人,厨艺茶艺都是沈氏学一辈子都不可比的优越。

越想,心越糟糕。

沈秋华这才抬眼扫视,星眸皓齿,轮廓分明。

果然一表人才,无论鼻眼还是动作都长在女人审美的心巴上。

若不是她见过的帅哥多,加上知道李宗杨软饭男的秉性。

她真会如原主一样,努力得到他的心。

好在,换了芯子的人,对帅哥免疫力强大。

惊艳如昙花一现,过后理智占据主导。

“哟,这还有个人呐,不说话都没看到。”

“今日大雨我以为你不会回来,所以没做你饭哈。”

反正他知道原主做饭难吃,以前殷勤地给他盛饭,结果哪回不是将她埋怨成孙子似的,还摔碗走人。

尽管她的厨艺还不错,但是她没讨好男人的习惯。

菜是她种的,米是她买的,浪费她可心疼。

本就对她今日表现不满,本以为她会殷勤自责,然后讨好地给他送上碗筷。

没想到她居然一改往常,对他毫不在乎,也不恭维了。

习惯了长达两年半的以夫为天的生活,突然一改常态,让他难以适应。

怒气上头本想掀桌子走人。

但想到目的还未完成,这时与她翻脸,可能不利。

于是把自己憋红了脸,总算压下怒火。

沈秋华暗中嘴角难压,见他生闷气,她就爽。

叫他好好体验一番他对原主的待遇。

外面彬彬有礼,回来装大爷。

这软饭叫他吃的,那叫一个硬。

今天起,李宗杨大爷待遇,在她这彻底结束。

“我回来不是跟你吵架的。”

眼看她一片竹笋,一片肉往嘴里送。

满嘴油光咀嚼喷香,他突然觉得这盘竹笋炒肉应该挺香的吧。

一想到她没做他的饭,心里不免又怒起来。

拾起扇子,“哐哐”给自己降燥热。

别开眼接着道:“我表妹收养了一个五岁孩子,因到了启蒙年纪,需要一个正大光明的身份。”

他略微忐忑瞧她一眼,见她依旧吃得很香。

便放下顾虑直接表明。

“你不是一直想要个孩子吗,正好可以寄养你名下,将来那孩子有出息,你也有个依傍在身,另外镇上房租到期,加上生活费给我拿二十两。”

这次不是询问,是命令。

只是沈秋华疑惑:“你亲戚自不是在逃荒时死光了吗,从哪又冒出个表妹?”

夹菜不经意扫到他明显的一抹局促不安。

她顿感他与口中的表妹有事。

直觉告诉她,那孩子是他表妹亲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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