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这只汤普森冲锋枪,使用的是标配五十发的弹鼓,王朝阳找机会看了一下弹药余量,发现至少还剩三十发以上,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跟敌人周旋,全靠这把高射速的冲锋枪了。
在频繁的几个转弯之后,敌人的阵型开始出现混乱,隔着七八十米的距离,王朝阳都能听到对方的咒骂声,虽然听不懂具体骂了些什么,但王朝阳也毫不客气地回骂了几句。
敌人似乎被激怒了,那两名原本躲在吉普车车身后面的敌人直接冲了出来,轮番向王朝阳这边靠近。在一个人移动时,另一个人则会用火力压制,对方的弹药显然是充足的,而这种不讲理的火力压制给王朝阳造成了极大麻烦,他几乎不敢冒头还击。
这样一来,双方的距离在急剧缩短。
眼见五十米的红线即将不保,但王朝阳却丝毫没有慌乱,而是把手里的汤姆森冲锋枪换成了加兰德步枪。
借着两名敌人轮番向前突进的机会,王朝阳突然反击,抬手就是一枪,那名正在向前突击的敌人直接被打穿了脖子,
王朝阳计谋得逞,兴奋地大喊了一句:“yes!”,然后便立即向侧面翻滚,躲开了另外一名敌人的扫射。
王朝阳的计划其实很简单,敌人手中至少有两把汤姆森冲锋枪,而自己手里只有一把,论火力自己远远不足。但在这视线不良的林地之中,汤姆森冲锋枪在五十米开外所能起到的作用并不显著,这是王朝阳唯一的机会,他的转机就在于他身上还挎着一只加兰德步枪。
这把步枪的射程在七百五十米以上,在精准设计方面要领先于汤普森冲锋枪太多。在经过相当长一段的互相射击之后,敌人一定误以为王朝阳手中只有一把冲锋枪,所以才会贸然采用那种轮番压制,交替向前的迫近方式。
加兰德步枪的口径虽然只有七点六二毫米,但子弹的长度却达到六十三毫米,这意味着子弹的比动能是汤普森冲锋枪的三倍以上。比动能的提高,能让子弹具备更快的离场速度以及更稳定的空中姿态,这就使得它具有极高的命中率以及穿透力。在二战期间加兰德步枪的名气只比毛瑟98k稍逊一筹,在许多小规模战役中,加兰德,都是可以被当做狙击步枪来使用的。
王朝阳对步枪的信心要远远高于冲锋枪,所以在误导了敌人的判断力,以及成功诱使敌人向前突进之后,王朝阳便毫不客气的开始了屠杀。
当然至于一枪就打穿了敌人的脖子,这多少有运气的成分,王朝阳还是心中有数的。
但毫无疑问这一枪的震慑力还是很足的。王朝阳能明显看到另外一名敌人的移动速度开始放缓当然他并不希望对方速度放缓,因为时间拖久了只会对自己不利,他十分迫切想要速战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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