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洁白的信鸽飞在建康城绵稠的细雨中,穿风掠雨,飞进了城南那条有名的墨水巷里。
墨水巷之所以有名,不仅仅因为它有异于其它街巷,清一水地用墨石铺路。更因为这里居住这座皇城里最有权势的两大家族——相府容家,以及国公府方家。
大约是飞了太长的路倦累了,信鸽在高墙上停足,扭头用坚硬的红喙梳理微湿的羽毛。
高墙之内,厚瓦重檐,楼廊迂回,雕梁画栋历历展开去,纵目而望,不知其深几许。
信鸽振振翅膀,向着繁华葳蕤的大院深处飞去。
时至五月,池子里的新荷长成,翠色清圆,一张张浮在水面上,生机盎然的一池子绿。
容翊穿了一件绛色的薄长衫,头发用一根式样简单的白玉簪子簪住,肤白色明,望之若芝兰玉树,又自有一股闲散的山林隐逸风,一手握着一只玫瑰红的雕花漆钵,闲闲地倚着花池边的栏杆喂鱼。
容色淡然,全然看不出一丝被迫赋闲应有的郁郁之态。
“公子,阿显从滁州来信了。”
洪伯手持刚从信鸽腿上拆下的竹筒,在容翊身后站定,因为路上走得急,气息尚有些不稳。
“说了什么?”
容翊漫不经心地捻着鱼食,洒在花池子里,落下叮咚作响,池水泛起细密涟漪。红红黄黄各色锦鲤穿梭在荷叶下觅食,好不热闹。
容翊的神情突然就有些落寞。
得了容翊的允准,洪伯拆开封了蜡的竹筒,又除了信笺封口上的火漆,迎风展开。目光在纸面上扫过,说道:
“阿显说他在怀仁堂发现穆四的踪迹,带兵前去捉拿,反被良庆重伤。
还有,穆四对常千佛情根深种,被他鼓动,与金雁尘反目。目前看来,并未参与滁州民变之事,不但无过,反而有功。”
信上的内容,有一多半是容翊早就知道的。之所以还要再传递一遍,是为了给有心的人看。
信还是原来的信,火漆和封蜡却不知道被刮下又涂上过多少遍了。
皇室和宁玉的相府里,养着大批的奇人异士,专门琢磨这些门道。
“你看着这些鱼儿,多自在。它们终生所求,不过一口吃食。求的少了,心就轻松,就自在。”
容翊看着脚下团团摇尾的彩鲤,淡声说道。
“它也不自在。”洪伯道:“终生困囿一方窄小的花池里,不知江河,可怜得很。”
容翊淡淡笑了笑,转过身来,微微抬手,便有侍立在月门下的青衣小童跑过来接了食钵,拿去清洗了。
“洪伯还是这么会宽慰人。”
他淡笑说道,从洪伯手中接了字卷来看过。
方显比从前细心多了,不短的一封书信,没有任何可捉拿的把柄,词句推敲,很是费了一番心思。
“难为他了,挨了良庆砍一刀,怕要休养一阵子了。”
“阿显长大了,不是从前那个孩子了。”洪伯如是感慨。
容翊依旧笑。
长大有什么好?他只在心里这样说。
方显的姑姑方蕙仪嫁给他的堂兄容辉,他的两位姑姑又分别嫁给了方显的伯祖父和叔祖父,按照辈分来算,方显应该叫他一声叔叔。
但他比方显大不了几岁,从小一处玩耍,方显拿他当兄弟,“阿翊”“阿翊”地叫着,从未将他当作一个长辈。
他以前也是这样的。
只不过后来,他担起了两家的担子,无论做什么都从一个大家长的方面去考虑,慢慢地,自然而然就将方显当作了一个晚辈来看待。
方显正直,刚强,眼里揉不进沙子。这是好事,也不好。
容翊想,反正朝中有他,军中有方严和方廉,后宫还有卿言,也够了。就让他照自己的性子活着吧。
一个人,一辈子,能够按照自己的心情和好恶行事,不被世俗束缚了手脚,磨圆了心性,那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他是不能够了,他希望方显能这样过一生。
事实还是不能够。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