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篮球界的新麦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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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时间是一条奔流不息的大河,那么在2011年的深秋,这条河在北卡罗来纳州拐了一个最不可思议的弯。

它的流向,不再是达勒姆(Durham),也不是教堂山(ChapelHill),而是夏洛特。

这座曾经在篮球版图上无足轻重,甚至有些尴尬的城市,一夜之间,成为了整个北美篮球世界的耶路撒冷。

不,用一个更贴切的词来形容——麦加。

一个所有篮球信徒,都必须前来朝圣的地方。

这一切的改变,都源于那支名为夏洛特山猫的球队。

或者说,源于那十一个男人,和一个站在他们身后的教练。

当陆远带着他的十一位杜克门徒,以一种近乎神迹的方式在NBA重聚时,整个北卡罗来纳州都陷入了一种奇特的精神分裂。

众所周知,北卡是篮球的圣地。而这片圣地,长久以来被两种颜色所统治——杜克大学的宝蓝,与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UNC)的天蓝。

这两种蓝色,是信仰,是血脉,是刻在骨子里的仇恨与骄傲。

一个北卡州的孩子,从他拿起篮球的那一刻起,就必须做出选择。

你要么是蓝魔(BlueDevils),要么是焦油踵(TarHeels),绝没有中间地带。

这种长达数十年的夙怨,早已超越了体育的范畴,渗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你甚至可以因为对方支持的球队颜色,而拒绝一桩看似完美的生意。

然而,山猫队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平衡。

对于杜克的死忠们来说,这简直是上帝降下的福音。

他们不需要再忍受NBA里那些与自己毫无关联的球队,不需要再将情感寄托在某个毕业于杜克的球星身上。

现在,他们有了一整支球队!一支由他们最引以为傲的、创造了不败神话的“杜克王朝”原班人马组成的球队!

这支山猫队,就是杜克大学在NBA的延伸,是他们的精神图腾,是活生生的历史丰碑。

而对于那些曾经憎恨杜克入骨的UNC球迷来说,事情就变得复杂且痛苦起来。

他们恨杜克,恨陆远,恨老K,恨每一个穿着蓝色魔鬼球衣的人。

可他们同样是北卡罗来纳州的居民,夏洛特山猫,名义上是属于他们所有人的球队。

更要命的是,这支球队打出的篮球,实在是太……太好看了。

那是一种返璞归真,将团队篮球演绎到极致的艺术。

每一次传球,每一次跑位,都充满了智慧与默契,仿佛十一个人共享着同一个大脑。

在如今这个强调个人英雄主义的联盟里,山猫队的出现,就像一股清流,洗涤着每一个真正热爱篮球这项运动的人的眼睛。

于是,一个奇特的现象出现了。

每当山猫队有主场比赛时,整个北卡州,除了教堂山那片最顽固的天蓝区域,几乎所有地方都会上演一场浩浩荡荡的“人口迁徙”。

人们从罗利出发,从格林斯伯勒出发,从温斯顿-塞勒姆出发,甚至从最东边的海岸小镇威尔明顿出发。他们的目的地只有一个——夏洛特,时代华纳中心球馆。

他们中有白发苍苍的老人,身上穿着褪了色的、印着“DUKE99”字样的冠军T恤,那是他们珍藏了十几年的青春。

他们有西装革履的中年人,在周五的下午提前翘班,只为能赶在交通高峰前抵达球馆。他们有成群结队的大学生,脸上涂着蓝白相间的油彩,在车里放着震耳欲聋的摇滚乐,一路高歌猛进。

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身份——朝圣者。

今天,是山猫队本赛季的第八场比赛,主场迎战丹佛掘金。

而这场朝圣,也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

清晨六点,达勒姆。

戴维斯·米勒教授从床上醒来。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去准备他那堂“美国后现代主义文学”的课程,而是径直走进了衣帽间。

在满是斜纹软呢外套和牛津衬衫的衣柜深处,他小心翼翼地取出了一个被防尘袋套好的盒子。

打开盒子,里面是一件崭新的、带着吊牌的夏洛特山猫队3号球衣。

背后印着的名字是:IVERSON。

米勒教授今年已经六十二岁了。

作为杜克大学的终身教授,他见证了杜克篮球的起起落落。

但他记忆中最深刻的,无疑是1995年到1999年那段辉煌的岁月。

那时候,他还是个中年讲师。

每个比赛日,他都会和学生们挤在卡梅隆室内体育馆那狭窄的木质长凳上,声嘶力竭地为那群年轻人呐喊。

他记得艾弗森如鬼魅般的变向,记得麦迪飘逸如诗的干拔,记得汉密尔顿不知疲倦的奔跑,记得华莱士每一次撼动篮筐的怒吼。

他以为,那段记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永远封存在录像带和旧报纸里。

直到两个月前,陆远,那个创造了奇迹的中国教练,带着那十一个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名字,回来了。

米勒教授感觉自己仿佛被闪电击中。他第一时间冲进学校的纪念品商店,却发现所有与“杜克王朝”相关的周边产品早已被抢购一空。

他不得不驱车两个小时前往夏洛特,在官方商店排了整整四个小时的队,才买到了这件艾弗森的球衣。

他不是艾弗森的球迷,他是他们每一个人的球迷。

选择3号,只是因为这是他排到队时,唯一剩下的号码了。

他将球衣平整地铺在床上,又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条同样崭新的山猫队主题围巾。

然后,他对着镜子,笨拙地将围巾系在脖子上,又穿上了那件略显宽大的球衣。

镜子里的自己,看起来有些滑稽。

一个满头银发、戴着金丝边眼镜的老教授,穿着一身嘻哈风格的篮球装备。

但他毫不在意。他看着镜中的自己,露出了一个孩子般兴奋的笑容。

今天,他不是戴维斯·米勒教授。

他只是一个要去见自己偶像的,普通球迷。

下午三点,夏洛特市区,“蓝魔之角”酒吧。

“嘿!马克!这边!”

凯文·约翰逊,一个夏洛特本地的社区大学学生,正站在“蓝魔之角”酒吧的门口,兴奋地冲着街对面一个穿着天蓝色连帽衫的年轻人招手。

那个叫马克的年轻人,一脸不情愿地穿过马路,走到了凯文身边。

“凯文,我必须再说一遍,我讨厌这个地方。”马克指了指酒吧门口那个巨大的、用霓虹灯管做成的蓝魔鬼头像,“这简直是对我信仰的侮辱。”

马克是一个铁杆的UNC球迷。他的家族三代人都毕业于教堂山,天蓝色是他们家族的徽章。今天他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完全是被他最好的朋友凯文硬拖来的。

“得了吧,马克!”凯文搂住他的脖子,强行将他拖进酒吧,“今天我们不谈信仰,只谈篮球!再说了,你难道不好奇吗?不好奇这支传说中的‘老年皮划艇’,到底是怎么打爆热火三巨头的?”

酒吧里早已人声鼎沸。

“蓝魔之角”是夏洛特最著名的杜克主题酒吧。

墙上挂满了杜克大学的冠军旗帜、老照片和退役球衣。

而最近,这里又增添了许多山猫队的元素。艾弗森、麦迪等十一位球员在杜克时期的巨幅海报,和他们如今身穿山猫球衣的照片并排挂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奇妙的时空交错感。

吧台后的老板,是一个名叫“大卫”的胖子。他正忙得满头大汗,一边给客人倒着啤酒,一边高声和熟客们聊着天。

“大卫!两杯扎啤!”凯文熟门熟路地喊道。

“小子,你来晚了!”大卫头也不抬地回答,“最好的位置早就被那帮从达勒姆来的老家伙们占了。”

凯文顺着大卫的目光看去,只见酒吧中央最好的卡座里,坐着七八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他们个个精神矍铄,穿着统一的复古杜克夹克,正围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激动地讨论着什么。

“他们从早上十点就来了,”大卫压低声音说,“据说其中还有一个是杜克的教授。他们带来了一份打印出来的、厚达五十页的报告,标题是《论陆远教练的区域联防体系在应对丹佛掘金快攻时的应用与博弈》……老天,这帮老学究,看球比写论文还认真。”

凯文和马克面面相觑,都被这阵势给镇住了。

“看到了吗,马克?”凯文一脸神往地说,“这就是底蕴!这就是我们山猫球迷的专业性!”

马克翻了个白眼,不屑地“切”了一声。

酒吧里的大屏幕上,TNT电视台的赛前节目已经开始。

查尔斯·巴克利那张著名的大脸出现在屏幕上。经历了上一次对阵热火的惨痛“打脸”之后,他今天的态度收敛了许多,但骨子里的那份质疑,却换了一种方式表现出来。

“好的,观众朋友们,欢迎回到TNT演播室!”巴克利清了清嗓子,“今晚,我们将见证一场非常有趣的对决。夏洛特山猫,对阵丹佛掘金。这是一场关于‘极端’的比赛。”

“山猫队,代表着极致的智慧、经验和慢节奏。他们像一位年迈的棋圣,每一步都精打细算,谋定而后动。而丹佛掘金,则代表着极致的速度、活力和……呃,无脑。”

巴克利的比喻引得演播室一阵哄笑。

“我不是在开玩笑!”他严肃地说,“乔治·卡尔教练麾下的这支掘金队,被称作‘丹佛田径队’。他们的战术手册可能只有一页纸,上面写着三个词:快!快!还是TMD快!”

“他们的核心后卫泰·劳森,可能是联盟中除了德里克·罗斯之外,持球推进速度最快的球员。他们的摇摆人达尼罗·加里纳利和阿隆·阿弗拉罗,都是快攻中的高手。他们的内线,肯尼思·法里德,外号‘半兽人’,那家伙的身体里好像装了一台永动机!他能从比赛第一秒,一直冲抢到最后一秒!”

肯尼·史密斯补充道:“查尔斯说得没错。掘金队的打法,是山猫队之前从未遇到过的类型。热火队虽然天赋异禀,但他们依然是一支有战术、有章法的球队。而掘金队,他们很多时候是不讲道理的。他们的进攻,建立在不断的冲击和球员的即兴发挥之上。这种混乱的、高强度的打法,恰恰是所有体系型球队的噩梦。”

“所以,”巴克利总结道,“今晚的问题很简单。当最聪明的头脑,遇上最能跑的身体,会发生什么?当最精密的战术,遇上最不讲理的乱战,谁会笑到最后?我不敢再预测了,我怕我的脸会肿得像沙克一样。但是,我必须说,如果这个联盟里有一支球队能够用跑轰冲垮山猫,那一定是丹佛掘金。”

一直沉默的奥尼尔,此时慢悠悠地开了口。

“你们都说掘金是田径队,”他笑着说,“可你们忘了,山猫队里有一个人,他曾经也是田径场上的明星。”

“谁?”巴克利和史密斯异口同声地问。

“阿伦·艾弗森。”奥尼尔的眼中闪着智慧的光芒,“他在高中时,是弗吉尼亚州的双料橄榄球先生和篮球先生。他的速度,他的敏捷,是历史级别的。你们以为陆远教练会让艾弗森去和泰·劳森拼阵地防守吗?不,他会让答案,用田径的方式,去打败田径队。”

奥尼尔的话,像一颗石子,投入了“蓝魔之角”酒吧这片沸腾的湖水中,激起了层层涟漪。

“沙克说得对!”

“没错!用魔法打败魔法!”

“AI会教训那个叫劳森的小子的!”

酒吧里的球迷们,瞬间找到了新的兴奋点。

他们开始热烈地讨论起艾弗森将如何用他那无解的Crossover,来戏耍掘金队的整条后卫线。

只有马克,端着酒杯,撇了撇嘴,小声对凯文说:“得了吧,艾弗森都三十六岁了。他跑得再快,能有二十三岁的泰·劳森快?”

凯文没有理他。因为他所有的注意力,都已经被窗外的景象所吸引。

下午五点,时代华纳中心球馆外。

如果说下午三点的夏洛特还只是暗流涌动,那么此刻,这座城市已经彻底沸腾了。

以时代华纳中心球馆为圆心,方圆五公里之内的所有主干道,都变成了一片蓝白色的海洋。

车流缓缓地蠕动着,几乎每一辆车的车窗里,都伸出了一两条印着山猫队Logo的围巾或旗帜,在深秋的傍晚随风飘扬。刺耳的鸣笛声,被更大声的、整齐划一的口号所淹没。

“Let'sGoBobcats!”

“Duke!Duke!Duke!”

两种看似矛盾的口号,在此刻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

球馆前的巨大广场上,更是人山人海。

穿着各异的球迷们,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人潮漩涡。

你能看到穿着95年杜克复古球衣的老球迷,和穿着最新款山猫城市版球衣的年轻球迷,像久别重逢的老友一样,热情地击掌拥抱。

你能看到脸上涂着蓝魔鬼油彩的白人壮汉,正兴奋地向一个黑人小哥展示他手臂上新纹的“DUKEDYNASTY”纹身。

你还能看到一群穿着北卡天蓝色T恤的年轻人,被这股蓝白色的浪潮所包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他们嘴上虽然还在说着“打倒杜克”之类的硬话,但眼睛却诚实地、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手中的相机快门按个不停。

凯文和马克,就是这群“异类”中的一员。

“我的天……”马克被眼前的景象彻底惊呆了。他去过无数次教堂山的迪恩·史密斯中心,也感受过“杜克德比”时那火爆的氛围。但眼前的这一切,还是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这不像是一场普通的NBA常规赛,更像是一场盛大的节日,或者说,一场狂热的宗教集会。

空气中弥漫着烤香肠和爆米花的香甜气味,混杂着球迷们身上散发出的荷尔蒙气息。小贩们嘶哑的叫卖声,街头艺人激情四溢的演奏声,球迷们高亢的歌声,交织成一首属于夏洛特的城市交响曲。

“感觉怎么样?”凯文得意地撞了一下马克的肩膀,“我跟你说,这还只是开胃菜。等会儿进了球馆,你才会知道什么叫真正的‘魔鬼主场’。”

他们随着人流,艰难地向检票口挪动。

在他们前方,一个坐着轮椅的老人,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老人看起来至少有八十岁了,身上盖着一条杜克大学的毛毯。他的儿子,一个同样头发花白的中年人,正小心翼翼地推着他。

“爸爸,慢一点,人太多了。”中年人说。

“快点,罗伯特,快点!”老人却焦急地催促道,“我怕赶不上开场仪式!我这辈子还没在现场听过本·华莱士的出场钟声呢!”

听到这句话,周围的球迷们,都善意地笑了起来。人们主动为这对父子让开了一条通道,并向他们竖起了大拇指。

马克沉默了。

他忽然觉得,自己身上这件天蓝色的连帽衫,显得有些刺眼。他默默地拉上了拉链,将那抹属于教堂山的颜色,藏进了怀里。

晚上六点三十分,球馆内部。

当凯文和马克终于找到自己的座位时,距离比赛开始,还有一个小时。但可以容纳近两万人的时代华纳中心球馆,已经坐了九成满。

放眼望去,看台上是一片望不到尽头的蓝与白。巨大的声浪,在穹顶之下回荡,震得人耳膜嗡嗡作响。

球场中央的巨型四面悬挂式大屏幕上,正在反复播放着一段视频。

视频的主角,是陆远和他的十一个弟子。画面在他们十五年前身穿杜克球衣的青涩模样,和如今身穿山猫球衣的沉稳英姿之间,不断地切换。

当屏幕上出现艾弗森在NCAA赛场上晃倒乔丹的画面,再切到他如今在NBA赛场上晃倒韦德的镜头时,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

当屏幕上出现麦迪在杜克时期完成自抛自扣的表演,再切到他如今隔着波什完成战斧劈扣的画面时,全场的欢呼变成了惊叹。

这已经不仅仅是一段赛前预热视频了。

这是一部浓缩的史诗,一部关于青春、梦想、坚持与重逢的史诗。它让老球迷们热泪盈眶,让新球迷们热血沸腾。

“太酷了……”凯文喃喃自语,他的眼睛里闪着光。

马克没有说话,他只是默默地看着。他发现,自己那颗属于“焦油踵”的心,竟然也开始,有了一丝丝的触动。

就在这时,客队球员,丹佛掘金队,从球员通道里走了出来,开始进行赛前热身。

现场的DJ,立刻用一种戏谑的语调喊道:“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来自丹佛的……田径队!”

全场近两万名球迷,心领神会地,爆发出了一阵整齐划一、震耳欲聋的嘘声。

那嘘声,仿佛形成了实质性的音波武器,让刚刚踏上球场的掘金球员们,都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

掘金队的球员们,脸上带着一丝困惑和无奈。他们不明白,自己和这支东部球队无冤无仇,为什么会受到如此“高规格”的敌意。

但他们很快就调整了过来。年轻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没心没肺。

泰·劳森,那个顶着一头脏辫的小个子后卫,拿起一个球,就开始了眼花缭乱的运球。然后,他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冲向篮筐,完成了一个轻松的拉杆上篮。

“半兽人”法里德,则更加直接。他抓起球,原地起跳,就是一个石破天惊的战斧式自抛自扣。扣完篮,他还挂在篮筐上,冲着看台,秀了秀自己那夸张的肱二头肌。

掘金队的热身,充满了青春的活力与张扬。他们就像一群精力过剩的哈士奇,在球场上肆意地奔跑、跳跃、嬉闹。

而几分钟后,当主队山猫队的球员们,从另一侧的球员通道里走出来时,整个球馆的氛围,瞬间改变了。

嘘声,在零点一秒内,变成了山呼海啸般的欢呼。

“MVP!MVP!MVP!”

那声音,几乎要掀翻球馆的屋顶。

山猫队的球员们,没有像掘金队那样,一上来就进行各种劲爆的扣篮表演。

他们显得,从容不迫。

安德烈·米勒和贾森·特里,在场边,悠闲地,进行着传球练习。他们的动作,标准得像教科书。

汉密尔顿和斯泽比亚克,则在中距离,进行着一丝不苟的投篮训练。他们每一次出手,从起跳到拨球,都保持着惊人的一致性,仿佛是两个被精确编程的机器人。

保罗·皮尔斯和文斯·卡特,则在三分线外,有一搭没一搭地,比着投篮。两个人脸上都带着轻松的笑容,仿佛不是在备战一场激烈的NBA比赛,而是在自家的后花园里,进行一场周末的消遣。

埃尔顿·布兰德和肖恩·马里昂,则在低位,进行着脚步和卡位的练习,动作沉稳而扎实。

而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球队的三位核心。

艾弗森,在球场的角落里,进行着他标志性的变向运球。他的动作,没有了年轻时那种石破天惊的爆发力,却多了一种韵律感和欺骗性。篮球,仿佛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随心所欲,人球合一。

麦迪,在另一侧,进行着他的干拔跳投。他每一次起跳都不高,但出手点却永远是那么的舒展,那么的难以防范。那睡眼惺忪的眼神,和那举重若轻的姿态,构成了一种致命的优雅。

而本·华莱士,则和往常一样,没有去碰球。

他只是,走到了自己镇守的那片三秒区。他弯下腰,用手掌,轻轻地,抚摸着地板上的油漆。然后,他站直身体,张开双臂,闭上眼睛,仿佛在与这片属于他的领地,进行着灵魂的交流。

一边,是朝气蓬勃、热火朝天的田径队。

另一边,是气定神闲、稳如泰山的宗师团。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画风,在同一块场地上,形成了最强烈的视觉冲击。

“看到这种对比了吗?”凯文激动地抓着马克的胳膊,“这就是气质!我们打的是气质篮球!”

马克这一次,没有反驳。

他只是,怔怔地,看着场上那十一个“老家伙”。

他忽然觉得,巴克利说错了。肯尼·史密斯也说错了。

这不是一场“智慧与身体”的对决。

这更像是一场,关于“境界”的审判。

晚上七点十五分,山猫队更衣室。

与外界的喧嚣相比,山猫队的更衣室里,一片宁静。

球员们各自做着最后的准备。艾弗森在用绷带,仔细地,缠绕着自己那伤痕累累的脚踝。麦迪在闭目养神,耳机里放着舒缓的爵士乐。华莱士在对着镜子,整理着他那标志性的爆炸头发带。

陆远,站在战术板前。

战术板上,只写了四个字。

“拖、耗、诱、杀。”

他等到所有人都看向他时,才缓缓开口。

“先生们,外面的气氛很热烈。”他的声音,平静而有力,“我知道,球迷们想看一场对攻大战。他们想看阿伦去和泰·劳森比速度,想看特雷西和加里纳利对飙分。”

“但我们,不能那么打。”

“丹佛掘金,是一支靠情绪打球的球队。他们的速度,是他们的武器,也是他们的毒药。他们冲得越快,就越兴奋。越兴奋,就越容易犯错。”

“所以,我们今晚的策略,就这四个字。”

他指了指战术板。

“拖。把比赛节奏,拖进我们的泥潭里。每一次进攻,都必须打满24秒。每一次传球,都要经过深思熟虑。我们要用最慢的节奏,去消磨他们最快的锐气。”

“耗。消耗他们的体能,尤其是泰·劳森和法里德。安德烈,贾森,你们上半场的任务,就是像牛皮糖一样,贴住劳森,不断地给他身体对抗,让他每一次运球都变得不舒服。本,埃尔顿,你们要做的,就是用你们的身体,去和法里德这头野兽,进行最原始的角力。不要怕犯规,我们的内线,有足够的储备。”

“诱。诱导他们犯错。当他们被我们的慢节奏搞得心烦意乱时,他们就会开始赌博式的抢断,开始不合理的投篮。而那时候,就是我们反击的机会。但记住,我们的反击,不是为了快,而是为了稳。我们要用最稳妥的方式,将球放进篮筐,然后迅速退防,继续落入阵地,继续拖,继续耗。”

“最后,”陆远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杀。”

“当他们被我们折磨得筋疲力尽、心神俱疲的时候,当他们的情绪从兴奋变成沮خول,当他们开始怀疑自己的打法时……我会给你们信号。”

“到那时,阿伦,特雷西,保罗,文斯……你们所有拥有终结比赛能力的人,就可以亮出你们的獠牙,用你们最擅长的方式,去杀死比赛。”

“都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更衣室里,响起了十一人整齐划一的,低沉而坚定的回答。

那声音里,没有狂热,没有激情。

只有,绝对的冷静,和必胜的信念。

晚上七点二十五分,终极盛况。

全场的灯光,在瞬间,全部熄灭。

整个球馆,陷入了一片黑暗。

只有数万个手机屏幕,像天上的星星一样,亮了起来。

突然,一束追光灯,打在了客队球员通道的入口。

DJ用一种夸张的、拖长的语调喊道:“现在,让我们欢迎……来自丹佛的……掘金队!”

回应他的,是比之前热身时,还要猛烈十倍的嘘声。那嘘声,仿佛要将这支客队,就地掩埋。

掘金队的球员们,在漫天的嘘声中,低着头,迅速跑进了球场。

然后,灯光,转向了主队通道。

现场的音乐,在瞬间,从压抑的重金属,变成了一首激昂的、充满了史诗感的交响乐。

“女士们!先生们!”DJ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现在,让我们用你们最热烈的欢呼,迎接你们的英雄!你们的传奇!你们的……夏洛特……山猫队!”

第一个从球员通道里跑出来的,是理查德·汉密尔顿。

“来自杜克大学!身高六英尺七英寸!球场上永不停歇的幽灵跑者!理查德……‘面具侠’……汉密尔顿!”

全场欢声雷动。

第二个,是保罗·皮尔斯。

“来自杜克大学!身高六英尺七英寸!进攻万花筒!关键时刻的大心脏!保罗……‘真理’……皮尔斯!”

欢呼声,又上了一个台阶。

第三个,是特雷西·麦克格雷迪。

“来自杜克大学!身高六英尺八英寸!上帝赐予篮球的天赋!我们永远的T-Mac!特雷西……麦克格雷迪!”

现场的女球迷们,发出了刺耳的尖叫。

第四个,是阿伦·艾弗森。

“来自杜克大学!身高六英尺!永远的答案!费城的骄傲!北卡的荣耀!阿伦……‘答案’……艾弗森!”

“MVP!MVP!”的喊声,再一次,响彻云霄。

最后,当本·华莱士那壮硕的身影,出现在通道口时。

所有的音乐,都停止了。

取而代之的,是那熟悉的,沉重而压抑的,钟声。

“当!当!当!当!”

那钟声,仿佛来自地狱,又仿佛来自天堂。它敲击着每一个人的灵魂,让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来自杜克大学!身高六英尺九英寸!禁飞区的统治者!篮板的化身!我们的守护神!本……‘大本钟’……华莱士!”

当华莱士走到球场中央,做出他那经典的、展示肱二头肌的动作时,整个时代华纳中心球馆,仿佛被引爆了一颗核弹。

那巨大的声浪,几乎要将人的耳膜震碎。

坐在看台上的马克,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他感觉自己的血液,在燃烧。他感觉自己的心脏,在随着那钟声,剧烈地跳动。

他忘记了自己是UNC的球迷。

他忘记了自己对杜克的仇恨。

在这一刻,他只想成为这片蓝白色海洋中,最疯狂的一朵浪花。

他站起身,张开嘴,用尽全身的力气,和身边的两万名观众一起,嘶吼出了那个,他曾经最不屑的词语。

“防守!Defend!”

“防守!Defend!”

凯文看着身边状若疯狂的马克,露出了一个计谋得逞的笑容。

他知道。

从今晚起,这片篮球的圣地,北卡罗来纳州,将不再有两种蓝色。

它将只有一种颜色。

那是属于夏洛特山猫的,融合了杜克宝蓝与山猫橙色的王朝的颜色。

比赛,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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