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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节 李丝雅的报告(1 / 2)


使者是一位中年人,尽管他穿着中国人传统的体面的衣服,整齐的挽着中国人脑袋上特有的发髻,戴着一个雍容华贵的纱罩子――这是华人中的有钱人才有的装饰。然而总督依然感觉能闻到他身上的海水和臭鱼烂虾的腥臭味道。

显然这身中国人的体面衣服穿在使者的身上让他觉得很不自在,德?卡蓬蒂尔发觉他不时拉扯一下身上的衣服,似乎穿着并不舒服。

刘香的使者在他面前深深的作了一个揖,德?卡蓬蒂尔只是微微颔首,作为东印度公司的总督,他自认代表全联合省十七位董事的权威,无需对南中国海的海盗们优礼以待。

“好吧,你带来了什么新得建议?”总督问道。

使者带来的是刘香要求荷兰人给予支援的提议。确切的说,刘香希望荷兰人能够从大员出动战舰,支援他和郑芝龙之间的战斗――他最近准备发动一次针对郑芝龙的海商行动,如果可能的话,彻底破坏中左。

除了希望荷兰人直接参与战斗,随带的要求还包括要求荷兰人提供火炮、火绳枪、火药和能够使用、修理欧洲枪炮的工匠和士兵。这些他都可以付款。如果荷兰人愿意,卖或者租给他几艘欧洲式的“夹板大船”,当然要随带操作的水手。

“这个要求真不小。”总督心想。大员只有二艘常驻的船只,其中一艘还是快艇。但是他对直接加入刘香和郑芝龙之间的冲突向来持谨慎的态度――毕竟现在前往大员港的商人大多来自福建,如果惹恼了郑芝龙,他很可能会封锁这条贸易航线。这样未免得不偿失。

荷兰人与郑芝龙之间的关系是微妙的。首先郑芝龙在1627年打败了荷兰人企图染指福建洋面贸易的企图,迫使驻大员港的纳茨于第二年和郑芝龙签署了一个三年的贸易协定。虽然这个贸易协定后来没有执行,但是荷兰人对郑芝龙的势力始终心存忌惮。1630年,东印度公司的代表普特曼斯到大陆与郑芝龙专门进行了商贸谈判,达成了贸易协议。自此之后,双方有过一个“友好往来”的时期。荷兰人为郑芝龙荡平海上群雄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包括准许他的船只随意进入大员港。

但是郑芝龙的势力膨胀使得他最终成为荷兰人在漳州湾贸易的中间人:荷兰人运到福建洋面的货物只能销售给郑芝龙集团,同样也只能从郑芝龙集团手里购买中国商品。

东印度公司对贸易垄断地位非常的不满。同时,双方在对日贸易航线上同样有磨擦。荷兰人希望能够独占对日贸易,而郑芝龙集团也把对日贸易视作禁脔。

种种因素之下,荷兰人一直期望能扶持起另外一股势力,对郑芝龙进行打击和削弱,从而使得闽粤洋面上的中国海商集团不能垄断沿海的贸易,给荷兰人打开自由贸易的大门。

扶持刘香集团是东印度公司的一个合理的选择。当然,考虑到大员贸易的脆弱地位,荷兰人对刘香老的支持一直是比较隐晦的。暗中提供火炮、弹药之类的援助一直在进行,但是提供船只的事情太大――何况荷兰人在东印度群岛也没有很多的船只。

总得来说,东印度公司不希望看到刘香老和郑一官之间的决战。决战的最终结果必然是胜者独吞,到那个时候,一个坐拥广东福建两省沿海贸易垄断权的集团将是东印度公司的噩梦。

使者带来的口信抱怨郑芝龙给他的压力越来越大――郑芝龙投靠朝廷之后,有了官身使他在闽粤沿海的活动有了充分的便利,他可以方便的从岸上获得供给,甚至还能从官兵那里得到情报和武器上的支援。甚至在陆地上的竞争郑芝龙也占据了上风:不管是郑芝龙还是刘香,他们在岸上都有所谓的“山主”的盟友作为巢穴。“山主”半农半匪,他们并不是简单的土匪,最初是在山区伐木、烧炭、开荒种植经济作物的流亡农民汇聚起来的群落。山主们不仅为海盗海商们提供物资补充和登陆后安全的的巢穴,还是海商们出口的经济作物的主要来源地,其中最大宗的商品是靛蓝。靛蓝是当时中国的另一个大量出口的经济作物,是海商们的一个主要利润来源。郑芝龙有了官身之后,福建的官府摆明了支持郑芝龙的活动,在这样的双重压力下,山主们的态度明显的转变--刘香在岸上的“朋友”愈来愈少了,这对他的生意乃至生存都产生了威胁。

这些问题汇聚在一起,最终迫使刘香大帮不得不作出和郑芝龙摊牌的决定――相比之下,现在郑芝龙的力量还不算太强,此时发起决战,起码有五成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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