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霜拉着宁衫的手,就赶紧走出了星耀的大门。
她刚出门,那个拿着喇叭的工作人员就出来了。
“大家都回去吧,助理人选已经定下了。”
“啊?谁啊?”
“是刚才那个女人吗?瞧着也不怎么样啊?”
“我都在这里等了一天了,别说见到云景哥哥了 ,就连面试官的面都没见到。”
众人满心不甘愿抱怨着离开了。
“怎么了念念?”
“我被选中了。”
“真的吗?”宁衫看起来比凌霜开心多了。
“为了庆祝······”
“你不能再喝酒了,酒喝多了不好,尤其是女孩子。”宁衫以为凌霜要去喝酒。
毕竟,苏念就是个小酒鬼,开心喝一杯,不开心了也要喝一杯,自从最近迷上了顾云景,云景哥哥传绯闻了喝一杯,云景哥哥拍戏累了她心疼也要喝一杯······
“不是,三三,我是说,为了庆祝,我请你吃饭啊。”
“啊?你请我吃饭?”
宁衫觉得自己听错了。
苏念 有一点钱都要去为“哥哥”打榜,甚至自己不吃饭也要将钱用在“哥哥”身上。
她对自己的哥哥都没这么好过。
但是她的“哥哥”换的着实太快,现在她迷上了宋云景,还成功应聘上了助理,就是不知道,这个“哥哥”能维持多久。
“是啊,我请你。”
“你不是要攒钱去看顾云景的演唱会吗?”
“现在应聘上助理了,以后有的机会见面,现在还是请你吃饭最为紧要。”
凌霜实在是觉得,愧对宁衫对“她”这么好。
苏念与宁衫这么多年的好友,向来都是宁衫在付出,苏念心安理得的享受这一切。
除了宁衫,还有苏念的哥哥苏故和苏父苏母,都是极其宠爱她的。
而苏念之所以养成这个性子,其实都是被惯的。慈母多败儿,说的就是苏念家吧。
凌霜之前看了看钱包,里头也就只有一千多块钱,这是苏念全部的钱,当然,没有一分是她自己挣的。
有父母给的,有哥哥给的······
苏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但是也是吃穿不愁的小康家庭。
当年苏母生苏念的时候,大出血,差点在手术台上没下来,刚出生的苏念只有三斤多一点儿,瘦的可怜,也是差点没熬过去。
不过最后在家人的精心呵护下,苏念算是渡过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劫。
由于从小就身娇体弱的,她就备受家人的宠爱,不对,准确的来说,是溺爱,这也造就了苏念如今的性子。
即便是她后来身体越发的康健,并没有小时候那样的虚弱,但是她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被家人捧在手心里,而家人也愿意捧着她。
苏念,既然我代替了你,你的朋友,哥哥,和父母,我会尽你该尽而没有尽的责任的。
凌霜选择了一家中餐厅。
“念念,你不是喜欢吃日料和法餐的吗?”宁衫觉得,今天的苏念奇怪极了。
“日料和法餐有什么好吃的?一个半生不熟的,一个昂贵又吃不饱,还不如中餐,又吃得饱,又实惠,关键是还好吃!三三,咱们不能崇洋媚外!”
“······”宁衫眨眨眼。
崇洋媚外?难道之前不是她老是喜欢那些吗?只要出去吃大餐,就一定会吃那些。
要不是手里的钱不多,怕是她顿顿都吃那些日料和法餐了。
今日是撞邪了?
宁衫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苏念没钱了,又想请她吃饭,还不好意思说自己没钱,就带着她来这里了。
宁衫越想越确定,就是这么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