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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前因后果(1 / 2)


自余家落户以后,两家就一直互相交好,李恒的父亲李元正,正好和余家小妹余幼姳年龄相仿,从小两人一块玩到大,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两人大了以后,也是互生情愫,李老爷子便托人保媒,成全了他们两个。

婚后二人恩恩爱爱,相敬如宾,举爱齐眉,第二年便有了李恒。

李恒算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李家那边是数代单传,余家这边也就有这么一个小辈,舅舅余仲道逃难的时候伤了身体,因为救治不及时无法生育,李恒是两家唯一的后代。

虽然受宠,但是李恒并没有养成纨绔的性格,小时候就比较听话,到了年纪就去了县学堂。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李恒以后的生活就是学习,参加科举,能高中的话,就进入官场,中不了的话就接家里的班。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李恒八岁的时候祖父祖母相继去世,十岁的时候父亲也染上了重病,家里客栈也卖了,家底都快掏空了,也没救回来,母亲也悲伤过度去世。

两年时间,李恒成了孤儿,也不再去学堂了,而是跟着舅舅到石泉县当学徒。

这一晃就过去一年了,李恒十一岁了,这天早上,李恒早起,准备把幌子挂上。

幌子就是店铺的招牌,一般都是布做的,上面绣着字,说明店铺经营范围,卖酒的绣个酒字,卖米的绣个米字挂上幌子,就说明店铺开张了。

这个时候是寅时三刻,正是夜昼交替的时候,天刚蒙蒙亮,李恒抬头看到杆子上有团黑东西,像是个包袱,挑下来一看,竟然是三颗人头,吓得李恒当场坐倒在地。

舅舅余仲道听到声音,出来观看,也被三颗人头吓了一跳,但是舅舅毕竟是经历过水灾,逃过难的人,死人也不是第一次见,迅速冷静下来,先是探出头去看了看周围有没有人,然后把人头拿进屋里,把幌子摘下来,又仔细清理了地面滴落的血。

一切收拾妥当,把人头也藏好了,余仲道暂时松了一口气,又看了看外甥李恒,觉得还是不放心,毕竟孩子太小,没有城府,万一被人看出破绽,那就坏事了,当即让李恒收拾东西,让他去正阳县姥爷那里,避避风头。

他自已则继续待在这里,既可以了解情况,也避免被人怀疑。

至于为什么不报官,那个时候可不像现代社会这样,政治清明,法律也不完善,碰上清官还好说,万一碰上个昏庸贪婪之人,那绝对是羊入虎口,不管你是原告还是被告,绝对得脱层皮,甚至是有的衙门只要是敲堂鼓的,不管原告还是被告,先打一顿杀威棒。

就算侥幸,能碰到一个清官,那也要牵扯精力,影响生计,所以在古代,一般平民百姓,轻易不愿意与官府打交道。

书归正传,一切收拾停当,余仲道又给了李恒十两银子,换算成现在的价钱,相当于两万块钱,也是这一段时间油盐店的收入,正好让李恒捎回家去,也防止万一官差搜查,让官差搜到了,那基本上就要不回来了。

余仲道领着李恒,出了门,为了赶时间,直奔城东的骡马市,准备给李恒找一辆骡子车。

其实大多数人出行都是靠步行,骡子车是百姓出行,最好的交通工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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