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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比赛中(1 / 2)


第二天的下午1点后,午饭结束之后,正到了绝大多数人有点迷迷昏昏的时候。

一行三人从世纪泰姆酒店的侧门走了出来,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两个年轻人。他们的穿着做工考究,但样式普通的冬衣,脖子上都缠着红色的运动围巾——正是这个城市的名片之一,雾都兵工厂天球队的应援围巾。

这样打扮的人群,在今天这个属于球迷的大日子中,真的是太常见了。

三人径直来到了酒店外的出租车候车点,等待着出租车前进。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年轻人跑了过来,张开了外衣,露出了里面雾都兵工厂的球衣。他明显是一位狂热的球迷,隔着几米远,向那三人大喊了一声:“兵工厂!加油!”

三个人都有点愣,但周围的行人,包括不少带着球队外围应援物的球迷们,都露出了会心的神色。

“兵工厂!必胜!兵工厂是今年的冠军!”

“兵工厂一定是冠军!”球迷,以及不少行人都大声应和了起来。

那个老人似乎意识到,要是不加入这个呐喊,实在是太显眼了,当下也大喊了一声:“打倒猴子!”

另外两个年轻人也反应了过来,赶紧加入了呐喊的行列:“打倒猴子!”

更多球迷们也在齐声高呼这。

这时候,自动出租车也抵达了。老人向大家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大喊了一声:“我们赛场见,给那些猴子点颜色看看!”然后,便在大家的欢呼声和起哄声中,钻入了出租车,迅速离去。

年轻人则一边和其他球迷握了握手,高声合唱了一首兵工厂的队歌,这才离开。他没有坐车,而是来到了旁边的一个暗巷之中,和另外一个同样穿着兵工厂队徽连帽衫的人擦身而过。

年轻人在原地呆愣了两秒钟,满脸迷茫地看了看周围。

“我怎么在这里呢?啊,要迟到了!”

他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口袋里已经多了一百块的钞票,而是以平身最快的速度跑向了光轨车站。可在此之前,和他擦肩而过的那个连帽衫年轻人却已经上了车,找了一个人特多的地方挤着。在一大群球迷的簇拥中,他打开了耳麦,将个人信息终端藏在了人群中,迅速操作了起来。

兜帽之下的余连露出了笑容。

“……很好,声纹资料比对完成,确实是他们三个。呵,应该是戴着能偏转外貌辨识的科技道具,或灵能宝具吧?何必要这么谨慎呢?明明你应该是不知道我存在的。”

不过,越是小心,不就越说明你心里有鬼吗?

半个小时后,余连从光轨车站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两点半了。他仰头,看到的是人潮汹涌的街道。道路尽头的十字路口上,填满了自己眼底的,赫然便是一座巨大的圆形竞技场。

除了是似而非的帝国风情街,这座可以容纳三十多万人的超大的圆形天球场,便是这座城市,最大型的,也是最有科幻的地标性建筑物了。

它的名字是“漫步光年球场”,在银河范围内也是赫赫有名的天球劲旅——雾都兵工厂的主队。这支才成立十年,便已经杀入了银河顶级联赛的球队,是雾都,三岛,乃至地球人的骄傲。如果放在竞技文中,那妥妥就是华丽得光芒四射的主角模板球队了。

这次比赛既然这么重要,球迷们当然会大力支持。不仅仅是雾都及其岛上的周边城市,就是隔着海峡的对面,都有大量的球迷涌过来观看了。

反正现在的基础交通也很科幻,跨一条海峡其实就和跨家乡小镇的小河沟差不多。

在余连的理解中,所谓的天球,其实有点像是立体版的足球和篮球的融合起来的运动。两边的队员各有二十人,使用专门的运动滑翔设备,可以通过天空和地面进攻,并将球攻入对面的球门中。

球门是立在4米高旗杆上的圆环,直径大概有一米多高。

总之,有对抗、有团队、有技巧和力量之间的平衡,有进攻和防守转换的智慧博弈,那这样的运动就一定会很好看。

反正余连的前世和今世都挺喜欢看的,而且也一直是这个雾都兵工厂队的球迷。球队也确实很争气,虽然这几年一直在吃各种盘外招,但也依保持着在银河范围内的竞争力。到了余连回来的那个年代,已经是宇宙知名的天球豪门……

如果不是文森中将的事,余连说不定还真的想去看看这“远古时代”的天球赛了。毕竟是那么多年了,他还真记不清楚这场比赛的结果了,也就能保持足够的期待感了。

“狗日的文森,毁我假期!天理难容!”余连在心里唾骂了一句,并没有走向球场,而是直接去了旁边的一栋六层的“大厦”。

仗着自己是灵能者,仗着自己对“灵能控心”的掌握已经出神入化,仗着自己还能用帕明诺戒指微弱地扭曲空气扭曲视线,余连无人阻拦,很快便来到了大厦空无一人的天台。

他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打开了自己的箱子,取出了那台装着军用探针的蜂鸟无人机。不过现在,机身上已经多了一个GNN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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