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1. 笔趣阁
  2. 都市
  3. 华娱之流量影帝
  4. 第三章 明星赚钱真容易!
设置

第三章 明星赚钱真容易!(1 / 2)


2014年8月1日,晚上十二点。

林远在自己的个人微博上传了一张自己在医院接受推拿的照片,并附上文字:

【20岁的人却有80岁的腰,必须要休息几天了[苦涩][苦涩][苦涩]。】

看到这条微博的网友,一开始基本都没把林远这条微博当回事儿。

粉丝自然是在评论里嘘寒问暖,让林远注意身体。

当然,也有少量黑粉在嘲讽林远不是男人,一点儿小伤就要死要活

所有人都没有往林远离队的方向考虑。

但s司内部,却因为林远这条微博闹翻了天!

“席巴!这么大一活人!就在你们眼皮子底下消失了?”

“让法务组立刻起诉他!席巴!居然敢撂我的挑子。”

“把剩下的几个人看牢!别让他们也跑了,席巴!”

8月3日下午三点,有娱记爆料,行星团主唱林远,已于前日正式离队。

并委托律师向汉城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其与s乐公司的《专属演艺合同》无效。

此消息一出,瞬间在圈子里掀起了滔天巨浪。

爆料者若是别人,没多少人会相信这么“离谱”的新闻。

但这次的爆料者,可是拍到冯大炮出轨女主持、董捷激吻王大志、纹章出轨姚笛的第一狗仔——卓玮!

只要是个有脑子的圈内人就能想到,卓玮上个月刚得到“第一狗仔”这个title,眼下正是事业的关键上升期。

这个时候,卓玮不可能放这么大的假瓜来忽悠网友。

这也就意味着,林远真的要跟s约了!

不知道是被哪家公司抢了先!

果不其然,卓玮的爆料一出,两个小时后,林远就连发了三条微博。

第一条微博,林远没有搭配任何文字,只贴出了一张汉城地方法院的受理回执单。

第二条微博,则是林远发布了一则公告,宣告成立燕京远方传媒,全权负责林远的一切演艺活动。

微博后面,林远还@了公司刚创建的官微。

含义就是:赶紧来联系这个微博!我要工作!

第三条微博,林远发了一组自拍九宫格,并附文表示了对粉丝的感谢,承诺以后一定会再接再厉,为粉丝们带来更多更好的作品。

虽然林远不搞饭圈,但将心比心,粉丝喜欢了自己这么久,自己还是应该有点儿表示的。

“儿子,我看网上说,你跟泡菜国的那什么公司解约了?”

林远的父亲林哲之前从来不会关注这种娱乐新闻。

但是自打儿子成为明星之后,林哲关注娱乐新闻,比关注自己所在行业的新闻还勤一些。

“正在走法院程序,顺利的话,下个月应该就能宣判合约无效了。”

林远看着手机对面一脸愁容的父亲,笑着说道。

穿越过来已经一年多,虽然平时训练很忙,但也跟这具身体的父亲、继母还有同父异母的妹妹都通过电话和视频了。

一开始林远还有些不习惯,但一年多的时间,林远早就接受了新的家人。

“阿远啊,他们那么大一家公司,你能告赢吗?”

林哲还要继续说什么,手机已经被林远的继母陈岚抢了过去。

“没事儿的陈姨。”

林远一脸轻松地解释道:

“s司虽然在泡菜国势力很强,但我们打的是民事官司,我违约金都全额支付了,没理由失败。而且我是华国人,泡菜国法院管不到我。”

“那就好那就好!”

林哲又把手机抢了过去:

“我看你微博,你说你开了家公司?你翅膀硬了?你能管理好公司吗?”

“爸,你放心吧。我以后拍戏什么的,肯定没时间管理公司,而且我也不懂管理。”

“要不要我帮你招几个人”

“不用了,我公司有管理,是泡菜国tvn电视台的一个华国高管,被我拉过来当总监了。”


设置
字体格式: 字体颜色: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