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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7章 孤篇压全城,诗仙胜诗圣(1 / 2)


文无先后,达者为师。

尽管‘诗圣’元载名满天下,且年龄比叶修大一截,但叶修这首‘出塞’诗明显要比他的诗高好几层楼,‘诗圣’的内心也是极为敬佩的。所以也要张口叫一句‘先生’。

“嗯,这首诗,名为‘出塞’吧。”叶修淡然道。

“出塞……出塞……好诗,好名字……”元载拍案赞叹。

这个世界的‘先生’,跟地球那种烂大街的称呼有本质不同。

惜才爱才的李清梦,更是心旌神摇,芳心之中荡漾出一圈一圈涟漪。

“叶将军乃战神降世,的确当得起这份赞誉,叶先生也是大才,居然写得出这等让人血脉贲张的诗句!”

“叶先生大才,我辈自叹弗如!”

“这首诗,注定要和叶将军的赫赫战功一起,被载入史册了!”

一位年长的书生赞叹道。

“叶将军天神下凡,叶先生也是文曲星转世,两个叶姓人,一文一武,交相辉映啊!”

在场的姑娘们,一双一双妙目,全都滴溜溜在叶修身上打转。觉得他平平无奇的面貌,也变得耀眼起来。

“叶先生,能告知一下这首诗的名字吗?”

看来元载为此早有准备,这首诗,论功力论意境,足以排进他佳作中的前五位。

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名篇了。

先生,实则就是‘老师’的意思,是一种尊称。

“叶某洗耳恭听。”叶修微笑颔首。

于是元载又吟出了一首七言诗。

于是一众才子又一顿彩虹屁。

教坊司的姑娘们也纷纷为元载鼓掌。

这些姑娘,个个都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对于诗词的鉴赏能力,不弱于现场这些才子,是不是好诗,她们一听便知。

“战争……其实又有什么值得歌颂的呢?”叶修淡然道,“只不过是同一物种的不同族群,互相伤害罢了。一方胜利,是以另一方家庭坍塌,妻离子散为代价的。什么时候这个世界上没有了战争,那一定是人间最美的模样。”

叶修的话,引起了现场诸人的思索。

是啊,无论从哪种角度来看,战争都是残酷的,野蛮的,那些惨死的士兵,都是当权者野心的牺牲品。

无论胜负,都是以海量的生命为代价的。

北戎人固然可恨,但惨死在葫芦谷的数十万人,也有自己的父母亲人,他们收到消息的时候,一定是晴天霹雳吧?

“誓扫异族不顾身,百万铁骑丧红尘,”叶修沉声吟道:“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深闺梦里人。”

为了契合这场战争,叶修把前两句稍微改动了一下。不过,这首诗的点睛之笔,是最后两句,所以前两句改动,并不损诗词的意境。

恰好,在东华和北戎边境,也有一条河,发源自紫荆山,横贯两国境内,被命名为‘无定河’。

叶修这首诗一出,现场一片死寂。

尤其是教坊司的姑娘们,她们是女子,对这首诗,体会地更加深刻。

“可怜无定河边的尸骨,正是家中少妇朝思暮想的夫君啊……”

简简单单一句诗,没有华丽的辞藻,但一股子悲天悯人之情,扑面而来。

看似写的是丧生在异国境内的北戎铁骑,实际上,放在任何一场战争中,同样适用。

这场诗词大会,本来是歌颂上京保卫战,歌颂叶北冥将军的,叶修这首诗,好像和‘歌颂’没半毛钱关系。甚至有点唱反调的意思。

偏偏众人没有丝毫反感,反而被这首诗的意境感染,内心充斥着悲悯的情绪,以及对战争的厌倦。

叶修的这首诗,比单纯歌颂赞美战争的诗句,更加深刻,更加撼人心魄。

“叶郎……这首诗,深得我心。”李清梦一双妙目,噙满了晶莹的泪珠。

文艺女青年的想象力无敌,李清梦甚至代入了这首诗的情境,想象叶修随军出征,在惨烈的战争中死去,化作无定河边的尸骨,而她就是那个在家里朝思暮想的妻子……

顿时悲从中来,情难自已。

“我输了,”元载由衷地竖起大拇指,“诗圣不如诗仙,从今以后,叶先生便是东华诗坛之首。”

这首诗的立意,的确比他那首诗要高好几层楼。

其震撼人心处,不亚于那首‘出塞’。

它并没有像大多数诗词那样,歌颂战争的壮怀激烈,反而从另一个角度,反思战争,甚至批判战争,细微之处,以小见大,的确是不可多得的佳作!

“叶先生,这首诗叫什么名字呢?”有人问道。

“就叫……‘塞北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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