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蝶看了看熊阔海送给莲心的礼物。其实是狼牙项链。虽然它很漂亮,有绿松石和玛瑙,蜡和天青石,它可以给一个女孩,这是不是让人觉得他的大脑有点不正常?
“镇南王的母亲是草原部落一个小首领的女儿。他们的草原儿女,从小就打狼,把牙齿当装饰品,送给心爱的人。”赫连玄凌低声向她解释。
“哦,是吗?”当小蝶看到她误解了她的叔叔时,她抱歉地笑了。即使赫连玄凌的声音很小,他们都是武林高手。他们肯定也听到了吧?
熊阔海不介意。看这个小女孩。她很大胆,不喜欢项链。相反,她看着这把黑色的铁匕首,它在他的腰部,削铁如泥。
“谢谢熊爷爷!”莲心得到了她喜欢的匕首,笑了笑,喜欢上了这个爷爷。
熊阔海由衷地笑了,望着赫连玄凌,赞叹道:“小郡主真不错,憨厚可爱,可比你和世子子可爱多了。”
赫连玄凌坐了下来,周围有很多人。
但是因为不知道他们的身份,看到有很多拿着剑的随从。没有人敢接近他们。吃东西的人也在很远的地方找桌子坐下。没有人敢在这里吵吵闹闹。
章继忠一吃馄饨,就不跟聂清风打架了。
别说,这家馄饨真的很好吃。用燕春楼的醋和辣椒油会更美味。
聂清风本来就是一个不喜欢和外人打交道的人。虽然他和章继忠可以制造很多噪音,但事实上,在外人面前,他是赫连梅所认识的那种人。冷漠的陌生人并不亲近。
方柔与孟小蝶相处了很长一段时间,大女孩的矜持逐渐消失。即使她在公共场所吃东西,她也能保持冷静和自然。